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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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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算是谁的?原来那个凌雪痕的,还是我的。

 我昨天才说要把这身体保管的完好,怎么今天就多出来一颗痣。

 这要是在现代,我还能去医院用激光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没有专门“去痣”的郎中。

 这痣红的似血,不是个好兆头。

 推幵窗子,狐狸正好路过,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后僵硬。

 这痣果然不是好东西。

 狐狸皱了皱眉,隔着窗子,淡定的眼神,有点惊慌。

 我顿时嫉妒起以前的凌雪痕来。

 狐狸说:“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长颗痣而已有什么不舒服的,只是心里有鬼作祟,每当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我心里的就不难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难受,于是闷闷说:“没有。”

 狐狸像是松了一口气,可是眼神越发深谙,盯着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样离去。

 这个人怪异的很,如果我告诉他,我是穿越来的,说不定和凌雪痕互换了灵魂,他会命令我想办法回去,还是怪我把凌雪痕的身体弄难看了。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胃口。

 蓝玉问我怎么了,我苦着脸指指眼角的痣。

 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爱,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幵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爱练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培养耐心,心了最好去写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幵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面是红红的朱砂,我说:“用这个试试。”

 狐狸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然后眼角一晃,扫了眼我的滴泪痣,笑了笑说:“好。”

 取了一枝没有被墨污染的笔,轻轻在沾了朱砂,在纸上写了起来。

 红红的字,透着股子尊贵,好像高于一切,果然看着顺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体字加上是笔写的有些难辨。

 我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狐狸写的是:死生…,与子成说。

 死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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