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同学聚会
日子又开始无聊的过着,无聊的日子总是那么漫长且像白开水一样没有任何的滋味,我慢慢的将日子过得漫不经心,
火的七月已经过去,转眼间八月也已经过半。
自从和方伟分手,转眼又是十几天,在这十几天里,我连大门都没有出过,完全变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古代的小姐们。
再说的夸张一点就是,这十几天,我基本就是在我的卧室里度过的。
我自创的自然新派拳法,已经接近完成。
在这十几天里,我为这套拳法算是费尽了心力,几乎累的吐血,说废寝忘食一点也不夸张。我这才明白创造一件未知的东西是多么的难,于是我开始很崇拜那个叫爱迪生的家伙了。
累归累,看到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确实很高兴。自然拳经过我的改造后,变得面目全非,不过威力应该大了很多,我虽然没有试验过这套拳法的威力达到了何种程度,但是我的自我感觉是良好的,这套拳法与以前的拳法绝对不可同
而语,我坚信,此拳一出,不同凡响。
我按照惯例,给这套拳法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同凡拳”取不同凡响之意。
后来,方伟知道这个名字以后,还大大取笑了一番,说这个普通的名字,绝对配不上这套攻势凌厉的拳法。我哈哈一笑,没有辩解,谁叫方伟没有文化了,我懒得和他争论。
不过,方伟这个打架高手倒是对这套拳法说了不少恰当的评价。他说,这套同凡拳攻势凌厉,将攻击是最好的防守这一拳术的灵魂理论阐述得淋漓尽致,繁似
雨潇潇,收则如凝光顿止,出则龙行暴烈,收则灵蛇回首,绝对是一套难得的拳术。
他说得很对,因为同凡拳绝对是融合了各种拳术的
华。我除了采用中国武术攻击的
华招式以外,还加入了截拳道、空手道、跆拳道、柔道、摔跤、泰拳等现代搏击的攻击技巧在里面。
难得的是,我把它们融合得天衣无
、相得益彰、泼水不进,犹若天成。
同凡拳的主要特点是实用,其中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每一招都以其独特的作用,既可以拿出来单独使用,也可以连起来使用,更可以拆开来使用,随时即可顺手拈来,信手一挥即是招式。
迦叶拈花而笑,创立禅宗一门,我是拈拳微笑,遂成一代大师。
同凡拳使用时威力巨大,攻击招式占了百分之九十还多,看上去就像是一套拼命的拳法。但是这套拳却很少有破绽,所有的破绽都在攻击下被掩盖住了,这就是攻击是最好的防守的灵魂所在。
当破绽不会被发现的时候,那就不能称之为破绽了,我为自己能想出一句这么有水平的话哈哈大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武学的宗师了。
就在我得意的大笑时,接到了方伟的电话。
方伟说要搞一个同学见面会,让我帮着约人。我满口答应下来,因为我很清楚方伟是怎么想的。
同窗三年,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了,搞个分手宴会也很正常。不过方伟这么做也是给大家看而已。
以前,方伟在学校是同学和老师们讥笑的对象,和我一起受尽了人世间的凄风冷雨,尝遍了人生的悲苦,这里绝不是无病呻
,只要你曾经有过那样的岁月你就会明白我的话。其实,一个人变坏是有原因的,不管是我,还是方伟,都是这样。
这也是我和方伟关系这么好的原因所在。
在课堂上,老师曾经郑重地说过:“方伟同学今生绝对难成大器,是注定会被社会淘汰的一部分人。”这句话让班里的同学们哈哈大笑,也给方伟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方伟不止一次地说要找机会报复那个老师,都被我劝止住了。
我不知道那个老师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却知道方伟那一次哭了。
现在的方伟,端掉了花城的元老会,又臣服了花城的其他三大帮会组织,再
噬了其余的十几个小型的帮会,又得到了花城公安的庇护,可以说是志得意满。
现在花城的所有的娱乐场所的保护费,全部是由方伟一人说了算。大概这几天,方伟是因为接连不断的好事,让他的自信心空前的膨
,所以才会办这次同学见面会。
他要向那些讥笑他的人表示,他方伟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没用,至少在目前,他做得比他们其中的任何人都要出色。
方伟还说,为了照顾我的面子,使我顺利地完成我的泡妞计划,会餐的宾馆就定在了明珠宾馆。
我想到明珠姣美的面容,非常高兴,表扬了方伟几句,让方伟在那边也嘿嘿直乐。
接着,我开始找人,我第一个找的就是崔健,好久没见这小子了,也不知他在忙些什么,电话也不来一个。崔健考到了清华大学,为这,我们还专门庆祝了一下。现在崔健也是名人了,在我们这里,谁考上清华大学可是有重奖励的,并且在电视中天天表扬通报,崔健是美的要命,也忙得要命,几乎天天去给人家讲学习的经验,俨然成了一个专家级的人物了。
我们这一段时间,其实也是故意不和崔健联系,毕竟我们在黑道混,危险太多,不小心给崔健粘上就麻烦了,崔健这种人是不合适在黑道呆的,整个就是一个鲜明的正面角色,虽然,我们知道崔健的坏并不比我们少。
崔健不在,说是又出去游学去了,最近十天不回来。
接着我去找我的老师,就是那个该死的班主任老头,开同学会把那个老家伙弄去是必须的。虽然我对他很反感,但是我还是亲自去找了他,我觉得我毕竟还是尊师重道的。
当然,我也是怕打电话,他不给我面子,那样方伟就不能尽展他的风采了。我去是为了方伟,我在心里对自己这么说。
老家伙在家里闷得够呛,一听有同学聚会,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然后笑咪咪的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了些主任你真懂事之类的客气话,好像忘了他在前几天还说我是一个渣子呢。
他不会这么善忘吧,应该不会,我在高一时打坏了一块玻璃,直到高三结束,他都记得清楚着呢。
我说了一些敬仰的话,就告辞出来了,他竟然送我出来,不容易啊,这种待遇,好像是古代的皇帝亲自来送一个老百姓的规格,让我受宠若惊。
接着,我开始打电话找人了,对于我班上的那帮家伙,我懒得一个一个地去找,再说也找不过来,还是现在好啊,可以打电话,我觉得生活在现代真的很幸福。
大概那帮家伙们在家也很无聊,没让我费多少话就都答应下来,我在半小时之内就完成了任务的百分之九十九。
还剩最后一个了,就是林倩。我在考虑是打电话给她,还是亲自去找她,考虑半晌,权衡再三之后,觉得这是一个接近林倩的好机会,我要借机表达自己的爱情,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就干脆先把那事做了,生米做成
饭,看看你还能怎么样。
我坏笑一声,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穿上了我最好看的衣服,直奔林倩家而去。
见到林倩时,我发觉这丫头出落得更加飘亮了,如花似玉,简直就是在侮辱她。现在的林倩,在娇
中透出一股成
女人的吸引力,就是常说的大家闺秀型的美女。
林倩见到我很高兴,于是我的信心大增,对她说了同学聚会的事,林倩想了一下就答应了。
我们在她家的楼下说话,旁边不时有人经过,有认识林倩的,就别有深意地看着我们,他们的神秘眼光就像看着一对偷情的男女,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干。
我对这些倒是不怕,反而觉得有意思,林倩却有些着急,她小声说:“我们去公园走走吧。”
我一听大喜,林倩这么说,不就是说明对我有意吗。我的自信心空前壮大,可以气壮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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