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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出租”什么?
   五月四在《新京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成都某高校的一大四女生,自称自己曾参加过新丝路模特大赛,想在“五一”期间把自己“出租”出去作为临时玩伴。并再三声明“本人没有有关的要求或企图”开出的定价为7天1500元,且“视情况可商量”

 在目前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这样的新闻已经不算什么了。从广州某高校女生成立“恋爱俱乐部”到北京某专科学校发起“友联盟”这些行为普遍的渗透着一种心理——自我放纵,在这种放纵之下,是残余的“愤青”精神,在社会上、在学校里显出一副与学校、与社会不苟同的姿态,这种姿态的本质难道不是对于自己的不负责任,不是一种生活的空虚么?

 当下的评论家们都喜爱为大学生们的“单调生活”喊冤叫屈,声称是“颓废的一代”好像整个社会都没有给学生们提供任何机会一般。从八九十年代“出租商品”的校园商人到目前“出租自己”的叛逆少女。他们在精神上有着本质的传承,那就是本身就没有想过来读大学,多半是“父母之命”混完四年,拿到文凭之后再去未找不到工作而悲鸣。仔细看来,完全是活一个寒号鸟。

 我们究竟该选择怎样的生活?在大学四年里面究竟是否该去哗众取宠的做一些如跳梁小丑一般的事情?这个问题我相信百分之百的人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但是事实上这些挥霍青春的学生并不在少数。从逃课去卖小商品到“出租自己”还能够美其名曰:“艰苦创业”、“另类生活”这种“创业”这种“生活”我都不知道是出于何种想法,难道说是眼前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可以让这些学生们都去为了一些蝇头小利抛弃名誉人格于不顾么?

 近还看新闻,某大学学生还想发起一个“大学生富豪榜”上榜着不是富家子弟就是那些“自主创业者”甚至还包括某些“出租自己”的学生。这种无聊无的排行榜居然还受到国内某些批评家的一致好评。从“出租”商品到出租“自己”都是可以获取利润的,这一点无可否认,但是你也必须明白,你在出租着自己的青春和生命。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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