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联盟历1179年
暴风城的中心广场上,一名年轻人正看着英雄王的雕像发呆,他的相貌很普通,不过他的肩膀上,却站着一只雄鹰。
“你说这个雕像是我?不会吧,我哪里有那么帅!”年轻人惊讶的说道。
“世人总会将崇拜的事物理想化,他们因为崇拜你,所以将你美化了。”雄鹰竟然开口说话了!
“可他们怎么知道我姓王,在艾泽拉斯世界,我是没有姓氏的啊!”年轻人继续用震惊的口吻说到。
“你是英雄中的王者,在世人看来,怎么可以没有姓氏!可惜所有的姓氏都无法配上你尊贵的身份,于是他们便用《王》这个姓氏来尊称你为诺斯*王。”雄鹰耐心的解释着。
“我尊贵?不可能啊,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而已!”年轻人不解的问道。
“可你的丰功伟绩,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雄鹰以违反物理法则的方式,飘到了年轻人的对面,它的身体竟然是完全由能量构成的!
“我只是对某些东西看不惯,就像拍苍蝇一样,拍了那么一下而已,我所作的一切,根本就不伟大,甚至可以称作自私!”
“我破坏了提瑞斯法之源,让世人再也无法用金条转职,我又摧毁了太阳之井,让高等贵族失去力量源泉,我甚至又毁灭了永恒之井的残留力量,我根本就是个恶魔!”年轻人大声说道
“不!你挽救了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你,这里已经被燃烧军团占领了,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奴隶,你给了世人幸福的权利!”雄鹰有些狂热的说道。
“我…甚至还亲手杀死了你…我的兄弟…麦迪文。”年轻人忽然充满哀伤的说道。
“我是自愿的,甚至感激你杀了我,正是你解救了我的灵魂,摧毁了我被恶魔之主控制的身体。”雄鹰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发自内心的感激道。
“呃,还是不聊这个问题了,你之前说,世人给我建造许多的雕像?”年轻人忽然问道。
“洛丹伦大陆的每个城市,都有你的雕像,供世人膜拜!”雄鹰将目光转移到了身旁巨大的雕像上。
那是一名异常英俊的战士,帅气的能让所有女人着
,身穿金黄
的
良重甲,高举着雕花双斧,呈英勇战斗姿态,给人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
“如果我去皇宫里,跟他们说我是英雄王,他们会借我些金币作为零花么?”年轻人突然两眼发直的问道。
“…”----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里有着一块完整的卡利姆多大陆,被无尽的海洋环绕着,大陆的中间,是一个蕴含着神秘魔力的湖泊,世人称之为永恒之井。
不过在末日浩劫时,永恒之井的魔力,暴躁的沸腾起来,并引发了爆炸,永恒之井的爆炸引发的强烈地震摧毁了世界的骨架,海水呼啸着涌进了大陆的裂痕。卡利姆多大陆将近百分之八十的陆地被撕裂,只留下了少数支离破碎的大陆环绕着新形成的海洋。
在新海的中心,那片曾经是永恒之湖的地方,是一个翻腾着混乱能量的巨大漩涡。这个可怕的伤疤被称为大漩涡,它永不会停息地疯狂旋转着。这是那场大灾变的遗迹,也意味着一个理想时代的终结…
联盟历1179年冬天…
天空飘落着雪花,从洛丹伦大陆[东部王国]飘洋过海,一直飘到他东方的一处巨大的岛屿上。
虽然称之为岛屿,可它的面积并不小,近百万的人类在这里居住着,并且建立了一个小公国,由那些贵族统治着。
这一天晚上,这个世界本来应该诞生两个改变历史的婴儿,不过也许是神灵们打了个瞌睡,在岛屿的一个小村落里,同时诞生了一个被后世称之为英雄王的婴儿。
“哇!”剪掉脐带的剧痛,让一个婴儿痛嚎起来,声音非常的响亮,从这个漏风的茅屋中,远远的传了出去。
“听,好像是布玛生了。”村子里一间房屋里的中年妇人,被叫声惊醒,向身旁的丈夫说道。
“哎,布玛这辈子算是毁了,谁也不愿意去娶一个带孩子的寡妇的,而且那孩子的父亲,还说不清是谁的。”男人说道。
“这该死的初夜权!”妇人恨恨的嘟囔着,又把身上的破被子紧了紧“布玛是咱们村最漂亮的姑娘,也不知道当初谁嘴巴那么缺德,竟然把她结婚的消息传了出去,把那领主给引来了…你说,会不会是村东头那家?”
“别
说,毕竟没凭没据的,不过他男人也是够苦命的,好不容易把布玛娶回家,新婚之夜却被领主过了,刚过一个月,却又被公国征兵,死在海外,连尸骨都找不到了。”
“你说,那孩子会不会是领主的?”妇人问的声音却是弱了下来,似乎有些困了。
“谁又知道呢,被领主糟蹋的姑娘可不少了,如果真要认儿子,那得有多少?就算是他亲儿子,他也一样不会管的。”男人说完,发现自己的
子竟然已经睡着了,便往中间靠了靠,搂着她睡了。
寒风从一间间漏风的房子中吹过…
依据当地风俗,亡夫生子是不吉的,所以接生婆早早的就走了,茅屋里便只剩下了虚弱的布玛。
“孩子会不会冻着呢?”年轻的布玛有些担忧,毕竟茅屋里太冷了,轻轻的抱着正
睡的孩子,又往自己的怀里紧了紧,希望自己的体温,能让孩子更暖和一些。
“宝宝,你叫什么好呢?让我想想…布莱斯?特昂?要不就叫诺斯吧,毕竟这个词还代表着希望之光。”布玛说完,郑重的在诺斯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是一种冠名礼时的祝福,本来应该由长者施礼的,可惜布玛的婆家,拒绝承认这个孩子的血脉,并将她赶出来了,至于她的父母,在几年前就病逝了,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她可能已经被这诸多的不幸击垮了。
不过布玛坚信,这个孩子是神赐予自己和死去的丈夫的,自己为了他,要坚强的活下去!
这时,墙
中钻进来的一缕月光,正巧照在诺斯的眉心,让布玛看见了他那里的紫痣,竟然是美丽而高贵的紫罗兰
,她轻轻的摩抚了下那里后,疲惫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低声对孩子说道“你就是我的希望之光。”
不过,布玛并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灵魂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叫做地球的地方,这个灵魂,以前叫做王岚。
当太阳升起来时,诺斯[王岚]醒了,或者说诺斯再一次醒了,因为他第一次苏醒时,其实是被接生婆剪断自己脐带时,给疼晕过去的,不过很奇怪的是,只是过了一个晚上,肚脐竟然已经不再疼了。
刚一清醒,诺斯便发现自己重生了,毕竟连身体都变了,不是重生又是什么?
前世的诺斯,其实对重生丝毫都没兴趣,因为他已经过了做梦的年龄,已经不相信吃个土豆,便能成为法神的幻想,他更知道残酷的现实,总是能轻易的击碎那些幻想。
对于莫名其妙的重生,诺斯终归会有所不安,不过他很快便稳定了自己的情绪,毕竟那种感情对自己毫无帮助。
诺斯看了下周围的环境,发现这是一间破旧的茅屋,就像记忆里那些贫困山区,只有一张
,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尤其墙上竟然还有几条
着茅草的裂
,让诺斯有些苦笑,看来自己真没投好胎,竟然重生到社会最底层了。
诺斯很想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哪里,是已知世界还是未知世界,自己的父母又是谁?不会是刚出生便被遗弃了吧,怎么会没人呢?
直到中午的时候,才有一个扛着农具的年轻女人来到这里,而她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小心的将诺斯抱了起来,解开自己的上衣来给他喂
。
随着娇
的
-头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让拥有成
灵魂的诺斯,多少有些尴尬,不过这种尴尬瞬间就被突如其来的饥饿感击溃了…
诺斯吃
后,呆呆的看着那红发蓝眼的母亲,她竟然刚生下自己就下地干活了,看来自己对今后的生活,更要做好心理准备了。
不过,只过了一段时间,诺斯便融入了这个世界,并认同了这个家,他竟然感觉自己很幸运,他甚至感谢这次穿越,因为尽管贫穷,可他有了一个最好的母亲。
在每个寒冷的夜晚,布玛都会将自己的唯一的薄被,裹在诺斯的身上,而且布玛只要一有空闲,便会抱着诺斯讲故事,这类的事情很多,虽是点点滴滴,可却汇聚成了无微不至的母爱,让诺斯一次次的被深深感动。
不过再怎么感动,有些穿越原则他还是坚持的,一个就是将这个秘密永远的封存,另外一个就是装小,装
…
在村里人眼里,诺斯是很懂事的,毕竟他便是装娃娃,但哭嚎、
的事却总是不肯干的,刚出生三个月,便会
声
气的喊“
、
,吃、吃”才几个月的孩子就如此省心,倒是让村里人羡慕无比。
而且诺斯非常的聪明,不到一岁便能简单的说话和蹒跚而行,让村里人着实惊叹了一阵子,甚至有街坊开始期待他更多的表现,不过可惜的是,除了说话和走路比其他孩子早以外,其它的便变得其他孩子一样了。
因为诺斯记得前世的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担心自己如果表现的太明显,会引起别人的妒嫉,至于造玻璃水泥之类的事情,他更是从没想过,先不说他会不会造,就算造出来,在这个世界,要不了几天也会被贵族强占的。
届时,如果运气好,会失去财物,运气不好的,则会丢掉生命,毕竟这里可不是法制社会,便是前世的“法制社会”真要是有了事儿,还不是凭谁关系硬么?
从学会说话开始,诺斯便开始努力的去了解这个世界,不过村子里都是农民,他们所知也并不多,只知道要给领主缴税,以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权利,农民有么?
不过诺斯还是了解到了一些东西,比如这个公国是一座巨大的岛屿,人口据说有近百万,传说外面还有一个叫做洛丹伦[东部王国]的大陆,不过诺斯却没有印象,让他以为这里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不过诺斯五岁的时候,却从一个村里的老人口中,听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提瑞斯法议会[西方神话中为特瑞斯福]在世界上建立了许多的职业协会,携带金条和木晶便能在那里转职称为强大的战士。
这时,诺斯才知道,这里竟然是魔兽世界[WAR]!不过转职的代价,却实在太昂贵了,即便是转职成最基础的步兵,都需要数百
金条,而转职成为骑士,则需要上千
金条外加数百颗木晶!
当时诺斯曾经弱弱的问道“这个世界上,金条和木晶很多么?”
“哈哈,小诺斯,你可千万别逗我了,一
金条就足以让你十年不愁吃喝,至于木晶就更值钱了,我砍了一辈子树,都没碰见过木晶!”老人大笑的说完,摸了摸诺斯的脑袋,却又有些沧桑的说“农民的儿子,永远都只能是农民,因为只有农民才是免费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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