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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焦尾琴(求PK票票)
 不要理解你可以相信的,但要相信你可以理解的。

 我又长一岁,夜释天对于我求学之事再次避而不答。只是在第二天,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具琴。如果是别的琴,我可能还会当作是普通琴。但放置在桌上的这把琴,名声太过于大了,我想不知道都难。这具琴的尾部有着烧焦的痕迹,再加上介绍,可以确定,这就是四大名琴中的‘焦尾琴’。

 古代的假冒伪列产品当然比不上二十一世纪那庞大的数目,皇宫之内更不可能存在假货。而这具把我观赏的琴,应该是把真货。但是,我从来没有吐出要求学琴的意思。女人的玩意,我学了做啥。

 身边的公公还尖着嗓子说着:“恭喜四皇子殿下,贺喜四皇子殿下。此琴名为‘焦尾’,名列四大名琴之一。本放在国库当中,皇上可是把此琴当成宝贝。当初文妃娘娘曾求赐过此琴,皇上都不曾允。现今为了皇子殿下的学业,决定把此琴赐给殿下。”

 “麻烦公公了。”我出大大的可爱笑容“公公可知,月儿的老师在何处?”

 “这个奴婢就不甚清楚。”

 “你下去吧。”

 “是,殿下。”

 我轻吐了一口气,现在夜释天的看管不像以前那么严厉,但却从不轻易允我去学习。并非我想去跟一群小孩坐在一个地方去上课,而是学习可以更加能了解到外面的世界。这里的字体乃是繁体字,我勉强认得几个,但写却写不起来。如果我成了一个文盲,对以后去外面会多多不方便。

 夜释天推三阻四,肯定有原因。而此时桌上多了一具琴,更加肯定了我的猜想。我可不可以大胆试想下,夜释天在后天上,想把我养成另一种性格,另一种喜好。眯眼,我想起夜释天那屏风后面,坐在桃花树下弹琴的少年。

 从画上鉴人,画中少年一袭白衣,一般属于那种带着几分清高之意的人。十指纤纤,肤若凝脂,过得应该是属于那种上等人的生活。虽微低头,但从眉宇间可以看出少年发自内心的喜悦。但只眼睛有神,嘴上挑,说明此人笑时表情也是淡淡的,给人一种谛仙的感觉。可远观,而不可近视,如仙人一般的感觉。

 我轻吐一口气,完全跟我想扮演的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不过不必完全像画中少年,夜释天现在对我太过于宠溺了,虽然我很喜爱他宠我的眼神,也很感动,不介意成为别人的替身。

 我的愿望是想要一个普通的平凡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帝王之爱。夜释天对我的有一部分的喜爱已经变质,如果百分百性格完全拟化,让夜释天对我产生男女之爱,但大大的不对。就算以后夜释天喜爱我,那也只是透着我,喜爱的是另外一个人。

 我爱的人,爱的必须是真正的我,而不是我的假面。性格方面,不必退让,琴嘛,一技榜身,也是一条生路,虽然我不太可能会需要这个技艺。

 我有些头疼的用指头按了按眉宇,这是最近养成的习惯。每一次夜释天送什么东西过来,我都要仔细分析着他的目的。别人看起来是很平常的喜爱皇子的表现,但我如果不仔细分析的话。让原本就有些变质的父子再推上一点的话,我可不想喜爱上一个帝王。喜爱是男是女无所谓,但一个皇帝,绝对不是爱人的人选,可以在第一时间推掉。

 伸展了一下筋骨,我站在小凳子上,蹭蹭蹭的爬上去,推开窗,从窗上跳出去。

 自从练了无名的内功心法后,这一年我的内功心法第一层已经圆满完成,随之轻功也更加水涨船高。只可以武功还是一般般,皇宫里都是夜释天的眼线。如果一不小心被发现,我的麻烦可以就大了,我还不想冒险。所以武功至今也只是皮而已,除了健身,没有多大作用。

 跳出窗子之后,我便一溜烟路的向太医院跑去。而在我的身后,最起码有五个暗卫在保护我的安全。

 自从夜释天拒绝让我去学习后,我便提前到了“叛逆期”经常溜出去玩。每一次是去了御膳房,因为可以闻着香味过去。学洪七公在御膳房偷了几天的食就有些腻了,从小就吃的美味,现在吃起来感觉除了多几次刺没有什么特别的。

 在一次无聊的随处溜达之后,我偶然来到了太医院。对里面的老头子我是完全没有意思去接近,成天捻着胡须看着医书,一点意思也没有。

 太医院里有一个异类,长得有些普通,只是看上去普通。我之所以注意他,是因为他用了易容术。比起易容,这个时代估计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我的火眼金晴可以分辨出脸上的皮肤与身体上皮肤的细微之差。那个人的易容之术确实高明,但还是被我瞧出来了。

 一个在皇宫里当太医的人,居然有着高超的易容术。不仅如此,此人的武功很高,估随便摘花采叶就可以把我的脑袋穿。一个精通易容之术的武林高手,出现在太医院。而且据我短时间的接触,此人的医术非常高明,用葯十分胆大。皇宫里有这么一个隐藏高手,令我有些兴奋。

 做为一个现代人,在小的时候都曾做过武侠梦,飞檐走壁,遇见隐世高手,拜其为师,成为新一代武林中的侠客。再加上皇宫里的生活确实无聊的紧,如果运气好能学到那身医术跟易容之术,那也着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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