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自甘堕落
天底下还有这种奖励,君子们赶快过来排队 !云霄心里苦笑一声。
芳华不待云霄有所动作,又讲云霄按到,自己不顾云霄已经起了反应的坚硬,又
绕上了云霄的身躯。
“你蛮厉害哩…”芳华大腿在云霄下面蹭了蹭,眼角含
道。
云霄那个羞啊,感觉自己的脸都能烧开水了。“小兄弟脸红了,”芳华继续旁若无人道“原本我就是你师傅替你预备的…”
云霄倒是傻了,怎么做落叶谷弟子福利这么好?连老婆都包分配?
“你可别想岔了!”芳华正
道“我四岁那年寡居的母亲被地痞祸害了,一个人在家悬了梁,我一个人守着母亲的尸首七八天,遇到恩公的时候,尸首都有味儿了。恩公帮我葬了母亲,带我去了落叶谷,嘻嘻,恩公说,我可是第一个进落叶谷的女人哩!因为年纪小,恩公出来办事都带着我,直到有一天,血狼会的人将我买走。”
“啊!师傅把你卖了?还卖给血狼会?就算让你查探底细,师傅也不会送你入火坑的!决不可能!”云霄好容易摆
了香
的
惑,惊奇道。
“当然不可能!恩公当时要寻一个传人,他自己又是个男子,我年纪小还行,我年纪大了就不再方便抚养我了,便寻个老实厚道人家让我做个养女。后来终于找到一家大都城外的鞑子夫妇,无儿无女,恩公就将我卖给他们,不过恩公却将钱给了我,又给我不少银钱,嘱咐我肚子饿了自己买东西吃,若是鞑子夫妇待我刻薄,就逃出来,凭这些银子到落叶谷找他。临走前,才给我留下这个
后相认的刺青,还教了我一些保命的法门,再有就是媚骨功了。我舍不得他走,恩公说他每年都会来看我,还开玩笑说,他要去找个俊俏的徒弟,若是我嫁不出去,就让他徒弟娶了当媳妇儿…”芳华把头枕在云霄
口,仿佛有些气恼“你个家伙当徒弟的时候我当歌
,当将军的时候我当乞丐,结果我入了飞字营才知道你有了柳将军,还跟其他的丫头不清不楚,反正我已是残花败柳之身,也就没打算和你相认,只能自己寻人嫁了算了!”
“额…师傅他还真热心…”云霄实在找不到话说。
“开玩笑啦,当初这话骗小孩儿哩,若不是后来有变故,我早嫁出去了。”芳华看出云霄的不自在,也不再和云霄搞怪。
开玩笑?怕是师傅还真有这打算吧?大都附近将你交给汉民百姓抚养,你早晚被祸害,上上之选就是给鞑子抚养;估计师傅也是对鞑子夫妇不放心,怕他们把你随便嫁给哪个鞑子牧民或者给
目商人当小妾,才会留下后招儿吧?否则相认的刺青也不会在那种地方,还要本门心诀来引出,明显就是预备
后你万一被欺负了,让我这个当弟子的去“验明正身”呗!看来你现在跟了陈友谅,也算为我省了麻烦,不过几年之后我还得为你再寻归宿。
“恩公走了之后没几个月,血狼会就将我强行买走了。将我和几个鞑子家的女孩儿一起练了几年,分别送给鞑子的大臣、将军,每月要将他们的一举一动回报给来接头的人。男孩儿们则被分派到各地去了,做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最近才隐约有些知道。我十二岁上,就被送给了一个鞑子将军,后面的事情,刚刚你也知道了。”
云霄仔细斟酌着芳华的每一个字,半晌开口问道:“被买走是怎么回事?血狼会搞什么目的?”
芳华稍稍停顿,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思路,款款道:“血狼会每隔一段世间就会带进来来一些男孩女孩,男孩不买,都是从鞑子贫民那里当童子兵招来的,汉民的男孩儿也有一些,女孩儿都是买来的,多数是贫民的孩子,贫家女孩儿不值钱,人数多一些,还有就是从鞑子贵族、汗王的手里讨来的几个不受宠的小妾生的女儿,不过她们是单独练的,而且数量少极,我也不是很清楚,之听说嫁给鞑子皇帝的都有。不过地位越低,身上的刺青就越大,地位越高,刺青就越小,直到小到极处极难分辨,而且,地位高的,刺青不一定在
口。我们这些女孩儿们,地位不高,和那些地位不高的男孩儿们在一块儿练,他们习武,我们则是练歌舞曲艺,地位高的男孩儿反而都是汉民的儿子,他们读书什么的,都做;听一起的女孩儿们讲,说鞑子家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子学弓马,不愿自家儿子读书,所以没办法才招来一些汉民儿子的。”
“我本来长可没这么好看,我一直都修炼恩公教我的媚骨功,总不见有什么变化。十二岁上去了鞑子府的当天晚上就被破了身子…痛得我几天没下得了
…嘻嘻,你比鞑子还厉害,我知道的…”说正事不忘取笑云霄,大腿又在云霄下面蹭了蹭,云霄好不容易
下去的
火又被勾了起来,登时有了反应,芳华吃了一惊,不怀好意地笑笑,也不再挑逗,继续往下说道:“过了几个月我第一次月事就来了,那以后,我就觉得我和以前不一样了,当真越来越漂亮,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来了,我想这可能就是媚骨功的作用了吧?”
“恩!”云霄闷哼一声道“媚骨功不是什么上乘武功心法,只是一门让女人
胎换骨的法门,不过…你练得太久了…所以效果太…明显,后果…也很严重,师傅怎么就不跟你说清楚呢!”
“谁都没想到我不到几个月就失踪啊!现在知道了,也晚了!”芳华叹了一口气“算了,不提这个,不过我倒是有个发现,你知道么,我在陈友谅头顶的发
处,发现了血狼会的刺青!”
“什么!”云霄大吃一惊,顾不得芳华绕在自己身上,直接坐了起来。
“所以我推测,血狼会必定已经将这些读过书的汉人子弟,安
进了各路义军,说不定,应天也有!”被云霄大意间推开的芳华两眼放光道。
“不是说不定,是肯定!”云霄大叹一声,以后的麻烦怕是多了,自己这趟去了大都,就算把血狼会全剿了,恐怕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整天披着红斗篷的打手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读过书,已经混进各路义军有了文武各职的血狼会成员,而且他们还是汉民!云霄心里沉甸甸的。
“呵呵,这不该我去头疼了!”芳华格格一笑,又扳过云霄,绕着他,道“我身上也有血狼刺青,所以陈友谅能认出我,还以为我认不出他,我说我要走,他肯定认为我有别的任务,不会拦我。他虽然是个好男人,可我不能因为他来和你为敌哩!”
说罢,整个人都凑了过来,粘着云霄道:“我听你的,我自己回应天去,不过我不再是飞字营的人。”
“你不打算见见师傅?”云霄眉头一皱,问道。
“怎么见,我还有脸见他老人家么?”芳华一脸凄然“如何向他老人家说起?若是起初被迫也就罢了,可后来,明明就是我自甘堕落。遇上男人,就把持不住自己,人尽可夫,一副
妇模样!”
云霄心里一阵难受:怪不得你,是那媚骨功实在太…
云霄只能无奈安慰道:“这是师傅犯下的错,我也有错,希望你不要恨我…”
芳华摇摇头:“恨你有用么?没有恩公,我早就死了,没有恩公,我也过不上那点快乐的日子,恩公留下媚骨功,本来就告诫我等出嫁之后再修炼的,是我自己抢着练才会变成这样。就算没有媚骨功,我在鞑子手上做歌
,也被鞑子赏给手下将军过夜了,呵呵,起码四五十个男人了吧!”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云霄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这么惶恐不安,按道理说,这个女人最应该是自己唾弃的那种女人,被迫做了鞑子歌
,前后有过几十个男人,这或许不怪她,可又自己送上门去找陈友谅!遇到男人就酥软如这般!
云霄有些醋意,因为芳华的美,他也知道自己这醋意完全没道理,或许将这种醋意解释为嫉妒更合适一些,可云霄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嫉妒。他不知道该将眼前这个女子怎么办,走还是留,一筹莫展,帮她找个归宿?她的身份怎么办?
“瞧不起我这个
女人吧?”芳华惨笑一声“我让你难堪了?和我这样的女人扯上关系,怕是你也要丢脸吧!”
云霄挠挠头:“好歹你也算我半个师姐,我至于么…”
“师姐?”芳华摇摇头“你敢认,我还没脸认。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我只想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子,我只想有个家而已…”说罢,头缓缓地靠在云霄肩膀上。
云霄没有闪开,他明白芳华心中的那一丝孤独,被男人世界彻底包围的孤独,就算受尽男人的污辱,她依然对未来充满渴望,期盼有一个温暖儿充实的家,她既对男人充满了不信任,又对男人充满了期望。所以她把别人对她的哪怕一丝半点的柔情都当作一种上天的恩赐;她疯狂地将鞑子将军、
目将领对她的一点点赏赐当作是一种爱意,将他们的
好当作是一种对爱的狂热;她将陈友谅对她的痴
当作是自己的幸福,却拼命去回避自己连一个小妾都不如的现实,她天真地觉得,这就是爱,但云霄也清醒地感觉到,这种天真背后的自我麻醉和欺骗,还有那种在绝望之中无奈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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