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数
前言:你知道演《牵手》的吴若甫么,你一定知道鼎鼎有名的濮存昕,我都喜爱,但是,如果让我从中选择一个,我只选被小友称作又老又丑的吴若甫,所谓千金难买人愿意也不过如此。
那天,我们在年终酒会上相遇。刚到我们公司不久的吉永上台唱了一首歌:张学友的《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那是我喜爱的一个歌手(我一直以来只喜爱张学友的歌,郭富城的舞,吴若甫的人,王菲的全部),那也是我喜爱听的一首歌,我一直以为张学友的歌一定要听,却要少听,因为听他唱歌就觉得对面一个大男孩向我哭诉什么,感觉好苦的。
不知为什么,也许应该说知道为什么,我拿了一束花上台献给他,而后,吻了一下他的脸。全场一片爆哄。这远远不象大学时代的我只敢在台下起哄,大叫“×××我爱你”很新鲜也很刺
,那是绵延悠长、意犹未尽的味道。
吉永力邀我跳舞,我说我不会,是真的,我从不和男生勾肩搭背跳双人舞的,虽然我在中学时期和那么多男生合作过劲舞。但是吉永不管我的态度是拒绝的,只装醉着把我拉到了舞池中央,我使劲儿踩了他几脚,他忍着没大叫,只冲我龇了龇牙,对我耳语:明天我不洗脸了。
我只轻笑。
你一定不知道我被小友称作采花大盗的。
我料定这个来我们公司的高材生从此开始了对我的向往。
其实我并不漂亮,我只是有些勇气而已。
吉永是个好男生,真的。他人不错,虽然有很厚重的背景,经历也蛮丰富,但是颇随和,这是第一难得,第二难得就是按这里的人的眼光,他长得
帅,有些象年轻时的三浦友和。一米八的个头,瘦而不弱,是颇受众人瞩目的。
吉永有事没事就爱跟我套近乎,这很大的
足了我的虚荣心。
可是我明白:容易得到的也容易厌倦。
凭着过人的才能,吉永很快做到了总经理助理的位子,公司给他配了车,他见没人时,就会嘻笑着说:走啊,去北京玩吧。我说去天津吧,我想去摩托罗拉公司看看。
真是利落啊,一拍即合,说去就去。不过我们在天津开发区
了路,找不到摩托罗拉公司,却看到了一排排的别墅,他说:嘿,你想不想住这样的房子?
我说不想,太大了,我一个人不好打扫卫生的。他哈哈大笑,到住得起这房子时,你还亲自打扫卫生吗?
我白了他一眼:那当然。我将来要当专职的家庭主妇哦。我的爱好就是收拾东西,一有空闲就把所有的东西全捣腾一遍,该扔的就扔,该换的就换,该送人的就送人。反正我就喜爱收拾,喜爱整洁,喜爱安居乐业的享受,
识我的人都比较认同我将来会是一个合格的标准的家庭主妇。
吉永说:那你将来给我当家庭主妇好了。我在外面的世界打拼,就是想找一个相夫教子的女人为我看守门户。
我故意逗他:你肯定没那个福气。再说你看我象个安分守已的良家妇女吗?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开着的桌斗里发现了一条阿桑娜的
子,不用猜是吉永买来的。黑色的,我喜爱的颜色,直筒的,是我喜爱的样式,但那时真的不知道阿桑娜是国际品牌。我无意间下载了一本书《世界名牌》,看到了有着国际知名度而却从未被我知道的阿桑娜。呵呵,我只知道佐丹奴、森马一类的国产品牌而已。这时,我才知道那条
子价格不菲。但是,我却那样安心地穿上了它,因为我不知道它的价格,后来知道了,我又把它
掉再也没穿过。到现在我也没想通我的心理是怎么回事。
周末,几个不错的朋友凑到一起吃火锅,之后又去了歌厅,吉永依然大唱张学友的哭歌,那眼神一个劲儿冲我刷刷刷直闪,小友大叫:不许放电啊,某某人要注意影响哦。我一把抢过话筒,说:老人家快歇会儿吧,我来唱几首阿梅的歌。虽然我喜爱王菲的歌,但我的嗓音属于比较低沉的那种,只适合唱阿梅或者周迅的歌,我喜爱的和适合我的总是不能合二为一,这是比较引以为憾的一件事情。
到众人作鸟兽散,吉永要送我回家,我笑着应声好啊。路上,吉永递给我一管口红,说:你的嘴
很漂亮,再加点颜色会更完美。我笑,咱们可以合作一个
膏的广告呢。----亲爱的,给我点颜色看看?!吉永学女声笑答:OK!
其时,我住在一个离公司不算太远的单身公寓里。记得才来这座城市时,我没有车子,只步行去公司上班。那么热的夏天中午,我就在超市买两袋果
冰,一边
着水,一边往公司走,人到公司了,果
冰也
完了,一点不感觉热。一个人,两袋冰,一路走,一脸的
足,那时是多么简单的快乐。
现在呢,吉永坚持着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红色的,我不常骑,因为还是习惯走路上班。不过,吉永一看到我骑着他买给我的车子,就会开心得象个孩子一样地笑,我想我一直都能理解他的心情。因为我也爱过,或者我正在爱着。
那段时间,我与一个网友正谈得疯狂,我独身一人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就为了看一眼我的那个网友他。
我躲在电话亭旁边,看远处的他慢慢走近,笑眯眯的,我也跟着嘿嘿笑着就现身了。他牵着我的手,直奔超市。牙刷、牙高、拖鞋、睡衣,他早就知道我有个性,有洁癖,一律买的新的。我有些高兴得不知所措,不停地笑,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嗔到:老莫名奇妙地笑什么,把我都笑傻了。
他把我送他的玻璃小猫放到写字台最显眼的地方,说:小猫,以后你就可以坐在这里陪我了。我们都呵呵笑开了。我还把一只大大的指甲刀穿到他的钥匙串上,那个指甲刀是有另外成双成对的一只的,在我身边带着呢。哪天我们再次相遇了,我一定把它拿出来,看看,还是完好的吗?!最重要的是还在吗?!
他脾气真好,任我两天里每时每刻NI着他,只是温柔地,轻轻地说:难道以后你就这么NI着我吗?
我还是离开了,他只是和我开心地玩,却没说一句让我永远留下来的话,我虽然很傻气,我仍听得出什么叫承诺,他没有给我,他也不想给我。
我搂着他的脖子,我泪
满面,我却不得不走了。
与他吻别,我说我不要你送,我喜爱一个人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陌生的城市,熟悉的角落…我喜爱突如其来,我也喜爱突如其去,我不是故作神秘,我只是喜爱。
他在窗台上向楼下的我招手,我
直了脊背,不
泣。
我在离开那座城市的时间就是与网友从此决断的时间。
虽然我们仍然通电话,但是我们的心已经完全被隔离。
吉永又带我去北京玩,在那里,他要去见一个同族的长辈,就是后来把他调到北京总公司的那位大人物。我一个人坐在麦当劳的店铺里,吃着麦香鱼,啜饮着只是随口要的一杯冰点,眼睛空
地望着门外繁华的街市。除去拥有哈密瓜、葡萄还有漂亮的维族姑娘的新疆,北京是我最最向往的一座城市了。
小友曾经问我:你为什么不让吉永帮你也调去北京呢。
我说我喜爱纯正的东西,不喜爱利用,我没那样的****。
小友反问:你以为你的感情很纯正吗?
我无言以对。我以为是,可事实并不是,但是无可更改。
我还是坦白地告诉了吉永,我爱上了一个远方的网友。他不帅,他不高,他不瘦,他不白,但是他有我想要的味道。吉永安静地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地说:我会等你始
终弃。
我没有说不用,我也没有给他任何希望。我们的关系就这么暧昧着。象那个网友开心地陪着我玩一样,我在开心地陪着吉永玩。
小友说:你真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傻瓜,明明知道别人不喜爱你,却一味地追求,明明知道别人那么专注地爱着你,你却对人家不理不睬。
我说过,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找男朋友和找工作一样的道理,是你的机会总也跑不了,不是你的机会总是会逃掉。我要我想要的,我才不会后悔。
我自己有一个手机是摩托罗拉8088,但是我现在用的是吉永送我的三星A400。一个红色的方方正正的如同火柴盒大小的女式手机。
吉永说我给你买这个手机是想让你给我一个机会,不然我永远不好找到你,找不到你的人,你的机会永远都不会属于我。
我那么安心地用着这个手机给我爱的人发短信,打电话,有时我会打一两个小时的长途,第二天就会因欠费停机。吉永会悄悄地问一句:又打长途了吧。然后就把话费给我
上。
吉永说他不会一次
地
好多话费,就是因为想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不说话,不恼也不恨,更不会得意忘形。我只是打电话,然后听到停机后朋友通过单位电话问询的话:怎么又停机了,不会又换号了吧?!
吉永是永远没有脾气,他怎么会----这样?
其时,我觉得吉永对我有很足够的了解了。在他面前我几乎就是一个透明的人。
因为他给我买的衣服尺码都恰恰好,他买来的鞋子也是刚刚好,要知道我是一个缺陷很多的人,买东西不容易碰到合适的,可是吉永却总是替我找到最合适的。就是那支玫瑰红色的纯植物的
膏也是他无意间听到我说我对化妆品过敏之后精心买的。
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吉永有一颗很男人的宽容的心,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犯最低级的错误,他会允许他的女人追问最幼稚的问题,他会允许他的女人撒最难
的娇,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生最无理的气。这些我都知道。
小友问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说:味道。
我被吉永的爱包围着,而我用爱包围着那个远方的网友。
我为吉永的爱骄傲着,我想让远方的网友也骄傲一下吧。
日子就是这样过的。
远没有结束的迹象。
我觉得在这个地方呆腻了,就想换个地方换换头面。同学的哥哥通过
人给我找了一个职位,在摩托罗拉,是我向往已久的那个公司。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状态跟所处的环境有很大关系。我在这个公司是一般般的水平,但与原来的空间的我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我想换个更广阔的天地,我会更有成就,当然也会有新的故事。
主要是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是远方的他得了不治之症,他的眼里的那些花儿一样漂亮的姑娘都鱼儿一般轻盈地游走了,而只有我留了下来,我一直都相信真爱无敌。他也感动地哭了,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可是我却发现我身无分文给他治病,到那时我才觉察到两个人生活光有感情是不够的,仅有爱情是拯救不了我爱的人的,我需要做一系列的改变,我需要做最充分的准备,我还需要得到很多东西,如果我想得到一个爱人的话。
吉永告诉我他要去北京总公司报到了,我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也没有失落的感觉。只是轻轻笑了一下,虽然我很少这样子的微微笑,但我知道这样轻轻地笑是很美丽的。
吉永继续说:我会一直等你爱上我。
我依然轻轻笑。此一时,彼一时,天长地久总有时尽,谁又知道永远有多远。我们的生活远没有终点。可是有谁会撞到吉永的怀中,还待定。
我也许会有后悔的那一天,可是现在不。
我送吉永一条皮尔卡单的皮带。几乎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轻轻地就送走了那个曾经很温柔地很深情地对我好的一个男人。
我也开始打点行装,去摩托罗拉公司报到。
这时,我想给远方的网友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以后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肯定会有新的朋友和我结识,我不会再打扰他了,再凄美再动人的故事也要有个尾声,无论结局好坏。
我很想求时间,只是冲淡我的某些快乐吧,不要镌刻我的某些痛苦吧。
一直都知道花了很多的钱给他打电话也是毫无意义的,花若离枝,还能称之为花吗?
明明知道是这样的忧伤,明明知道自己是个不善长主动出击的人,偏偏要冒个险,偏偏要充个好汉,偏偏要去碰碰命中的定数,以证明我仍然是个异数,我仍然存在。呵呵,我的今生注定了是悲剧的个性。
他的手机好久没人接听。我有些紧张,我还有些害怕…
我把电话打到他的公司,一个熟悉的南方男声告诉我:他住院了。早期肝硬化。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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