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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京华英雄会
  “百年以后,当我们的子孙回首从前,他们会否原谅我们?”

 通宵未眠的耿思明酒意已醺,饮下最后一杯酒,黯然自语。

 这是大明景泰四年某一个微不足道的清晨。

 紫城中,年轻的皇帝朱祁钰已经早早起来,匆匆从养德斋移驾文华殿;虽然不用早朝,也是太平盛世,各种各样的文书仍然雪片一样落上御案,不胜其烦。城南南池子的一片宫殿之中,几乎同样年轻的太上皇,也早已起身膳毕,胡乱翻着《南华经》,百无聊赖,心中照例一片萧索。兵部尚书于谦翻阅着最新的邸报,案边那盏茶,沏的从家乡寄来的龙井,已经凉了。他从案头拣起女儿女婿的家书,信末道,今甚早,岳王祠外,半湖梅花俱已开矣。

 而此刻,在北京城,仍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清晨。

 是天清气朗,晨曦渐透,京城街道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口外的商队吆喝着大队的骆驼骡马赶早将商货运进城。城门外,晒粪工将收集的人畜干粪摊在干涸的河上。城里咸宜坊的粉子胡同里,天香楼的老妈子将污水泼在路边,溅到行人身上,于是一方北京官话、一方苏州话开始烈地骂街。钟鼓楼钟声犹在回,何记米行的伙计余一过赶到灯市口,手在褡裢里摩挲着那几钱碎银子和一把铜钱,排队去买京华英雄会最新的赌盘。街角的早市,叫卖声喊得正——“嘎嘣脆啊,萝卜赛梨啊!”、“旧衣烂衫来卖”、“硬面饽饽尝一个咧”、“椒盐饼子玉麦糕”、“镪刀磨剪子喽”…

 听着温暖的叫卖声,耿思明闭上眼,脸上的泪渐渐干了。

 不远处的淮扬会馆,最好的一间客房里,吴戈也被窗外的叫卖声唤醒。这不过是又一个寂寞的早晨。然而,对吴戈而言,今天却注定是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

 吴戈坐起身,披上了卓燕客为他备好的簇新的青衫,从下拿起同样崭新的粉底皂靴,倒过来在边磕了磕。他年轻时做过捕快,长年餐风宿,早晨醒来,总是会习惯性地磕磕鞋子:因为当年宿在野地,靴子里不光有沙砾,还可能有蛇蝎毒虫。

 这一次,这个习惯救了他的命。

 靴子中有一个小物件掉了出来,在地板上发出当啷的声音,滚到了墙角。吴戈小心地拾起来:是一个枣核大小的四角钉,四个钉头,都糊着黑色的药,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吴戈十年前曾是名震两淮的神捕,他知道,这毒药是云南怒江的山蛮所制,见血封喉。北五省黑道上的杀手中,擅使苗疆毒药的,只有贪鳞。贪鳞出手,最少也是三千两白银一条人命起价。吴戈的额角冒出几滴冷汗:如果刚才直接把脚蹬进靴里,这枚钉一时半刻便可要了自己的命。

 这已是十二个时辰之内,第二次有人想要吴戈的命。四个月前,吴戈还只是何记米行的一名挑夫,一天只挣一百二十个铜钱。而现在,居然有人用三五千两银子买他的命。身价从一百个铜钱变到三千两银,只有吴戈知道自己实则一无所有。

 世事如棋,白衣苍狗,命运不过是造化小儿掷出的骰子。吴戈无奈地苦笑。这一切都要回到四个月以前。

 四个月前,芸官随着卓燕客从一片高高的白桦林中穿过,豁然之间,一大片人群猛地展现在面前,灯光和喧哗如水一样倾泻而来,将立在黑暗里的芸官冲击得几乎站立不稳。

 “这,就是京华英雄会。”卓燕客自信的声音低沉而充满惑,如同深邃庙宇中传来的佛唱。芸官有些恍惚,卓燕客魁梧的身形逆在光芒里,有如神明。

 芸官茫然跟着卓燕客穿过拥挤的人群。他警惕而有些畏惧地看着周围无比亢奋的人。这里过去是城南的阅马场。阅马场入口处,两排长廊,廊前挂了一排硕大的牌子,牌子上列着两排格子,抬头是两个人名:梁公度,崔冀野。之下用炭笔填满了字:“第五招:一赔五十”“第十招:一赔三十”…“第三十招:一赔十”…“第一百招:十赔十二”…“三百招或平手:十赔十八”…这两廊的数十个窗口外排满了下注之人,每个窗前,都有几十只手,如同抢食的群鹅,捏着大大小小的银钱奋力攀伸。

 马场的正中心,搭了一个巨大的擂台,也是戏台;上百盏大灯笼高高吊起,照得擂台亮得耀眼。芸官惴惴地随卓燕客来到一排贵宾席入座。只见台上,一班班劲装少年,随着疾如密雨的鼓点,一排排跟头旋风也似地翻舞着,表演整齐花哨,眩人眼目,赢得一片片彩声。擂台的几大柱本来是描红绘彩,但因为要为刚刚夭折的太子服丧,全漆了白漆,柱上高高悬着的一副对子格外显眼:天地有情,代北燕南存侠骨;英雄无憾,青霜紫电会京华。

 卓燕客很客气地为芸官斟了茶,说:“芸少,想清楚了么?听我的,不会有错。输了算我的。”

 芸官点点头,从怀中摸出那枚沉甸甸的、捂得发热的五十两的元宝,递了过去。卓燕客一招手,一名小厮飞也似的奔来。卓燕客附耳道:“给这位爷台下一注,五十两买小崔三十招胜。”

 虽然家道已经败落,芸官仍同其他官宦子弟一样,一向害怕狂热的人群。三年前,他是当朝首辅的儿子,权势滔天,视金银如粪土,肯定无法想象自己居然会置身这样一个汗臭熏天的地方。倘若不是这天黄昏遇到卓燕客,他不会下决心走进这里。

 当时芸少爷站在胡同口,看着包子铺发呆:自己早已饥肠辘辘,而囊中除了买药的五十两银,一枚多余的铜板都没有。这包子铺的热气在斜里渐渐升腾,于芸官看透世情的眼里,竟也透着凄凉之意。

 三年前,抄家的前夜,自己与柳管家在后院,将四十余箱珠宝古玩,宝钞绫罗,还有父亲的书信密函,足足烧了一通宵。弥漫的烟幕,至今仍在眼前。有时候芸官自己也奇怪,过去这三年是如何熬过来的。

 那还是在芸少爷和姐姐荻小姐从故乡回京的途中,忽然传来了父亲逝世的消息。首辅大人的暴卒,在朝廷上下引起了巨大的震动。然而皇上就在为首辅筹备盛大葬礼的同时,下了一道手谕彻查传闻中的数桩贪污大案。因此,首辅大人尸骨未寒,芸少爷和柳管家便不得不穷于应付来访的监察御史甚至东厂的官员们。

 之后的变故戏剧化得让人无法想象。曾经所有人眼中廉洁奉公、宵衣旰食的铁面相爷,一夜之间,被揭发成了奢靡贪腐、欺君弄权、大大恶的伪君子。父亲生前的荣耀赐封被全部褫夺;三个月后,姐弟俩又接到了抄没追赃的圣旨。京城和故乡山县的大园子都被查封,所有家产被抄没。京城四大公子之一的芸少爷,这短短的三年之间,人世间所有的冷暖沧桑都经历了。

 芸官是个敢于冒险的人。他现在毕竟还不到二十七岁,年轻的他不能忍受未来仍是这样贫的人生。此刻,他很清楚,除开这买药救命的五十两银,姐姐再也没有首饰可以拿去当铺,而吴戈也再拿不出一两碎银子;但他不惜一搏。

 这时,卓燕客沉稳的声音从擂台之上传来,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今天,我很清楚诸位为什么会来。今天,是武林三十年未有的盛事。今天,我们京城的武林泰斗、内家拳大宗师,神拳无敌、八臂天王梁公度梁师父,”台下的彩声骤然响起,卓燕客顿了一下道“将同后起之秀,四年来七十一擂全胜的赛存孝、玉面小专诸、铁臂震河朔崔冀野一较高下。”更为震耳的一片彩声又将卓燕客的声音淹没。

 “梁师父今天将与崔冀野切磋拳法。我京华英雄会,一向是以武会友,点到即止。诸位容在下再重复一次比武规则…”

 梁公度四十一岁,成名却已垂二十年,是武林公认的三大宗师之一。他相貌堂堂,冲淡谦和,话不多,身材不高,然而站在擂台上,一抱拳,便是渊渟岳峙的大家风范,立时满场都静了下来。

 崔冀野是个皮肤白皙的二十六岁的轻佻青年,一直嘻嘻笑着,嘴巴不停地说着什么。他身材高大但决不笨重,光着膀子,强壮得骇人的肌一块块一条条如同雕刻。他甫一出场,又爆起一片彩声。

 众人皆知梁公度以内家拳为主,但没想到他一动起手竟然如此之快:身形如同一条鱼,翩然转,身形的每一个翻转都快捷无伦、千变万化而优雅从容。崔冀野则如一匹豹,他的皮肤在灯火下闪着光,健美的肌如猛兽般绽。两个人一上手,拳脚相撞的声音便砰砰不绝,两条人影时分时合,而擂台角上担当公证的一名老拳师则朗声报着:“一招,二招,三招…”

 猛然“砰”的一声,崔冀野的头一晃,嘴角被击中了一拳。台下一片欢呼声中,他退开两步,伸出腥红的舌头,着嘴角出来的血,却仍在笑,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雪白的牙齿闪闪发光——梁公度的这一记重拳似乎完全没有功效。梁公度心中也是一凛,他知道崔冀野是擂台上打拼出的,硬功了得,却也没想到竟然如此能挨打。而且令他更为惊异的是,崔冀野拳术极杂,手不到十招,已经换了五种拳法:六步拳、探马拳、少林拳、温家拳甚至内家的绵掌。梁公度身法一变,换了一路八卦游身掌;而崔冀野一边笑着,也换了路拳法,身体得极低,右拳却抬得甚高,姿势奇异,无人能识。

 一转眼,公证已经报到“二十四招,二十五招”芸官的手心全是汗。却见梁公度忽地欺近身来,八卦掌变为鹰爪,锁向崔冀野喉咙。崔冀野一侧身,闪开这一爪;梁公度一爪抓空,立刻曲臂便是一记肘锤,重重砸在崔冀野右眉上。崔冀野虽然一身横练的硬功夫,右眉却也当即被砸开了一个口子,一道血了下来,糊住了他的右眼。梁公度何等老道,趁他抬手抹眼,一记凤眼拳“典韦投戟”点在对手右胁。崔冀野连续中招,一个后滚,翻出圈子。他无暇止住眉上的血,右眼无法睁开,竟然索连左眼也闭上了。

 梁公度此前一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此刻知道是获胜良机,大吼一声合身扑上,用了一招杀手“神亭夺盔”崔冀野竟仍然闭着眼,他站起身,猛地向左跨出一步,一扭,右腿在空中抡起一道圆弧。

 拳术最讲马,盖因发力的根基在在腿,力量是来自脚下的大地。所以实战之中,高手是绝少出高腿或者飞腿的。一是发力准备时间长,容易被对手抱腿摔;更主要的,高腿虽然好看,而且看似有力,其实就算踢中,也不如扎地面的低腿更有杀伤力。然而崔冀野这一记高腿,闭眼发出,完全出乎梁公度的意料——他几乎是面扑向对方的来腿。崔冀野的右脚,如同天上飞落的殒石,无可阻挡地击在梁公度的左脸上。沸腾的人群在这“砰”的一声巨响中寂静如死。

 梁公度像一株被伐倒的老树,毫无知觉地缓缓倒下。

 看着对手慢慢倒下,崔冀野这才抬起手,从从容容地抹去右眼上的血,而公证刚刚报出:“二十八招…”

 “这是公子赢的。”五百两白花花的纹银堆在芸官面前。芸官有些失态,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卓燕客稳稳一笑,缓缓道:“这,就是京华英雄会。”

 梁公度的颈骨在擂台上被踢折的时候,吴戈正经历着他三十五年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次谈话。

 他站在檐下,局促不安。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劳作,衣衫上一片片全是灰白的汗渍,头发、眉睫上沾满了米行货仓里终年飞舞的白色粉尘,汗水的痕迹一道道凝结在脸上。他也不想这个样子去见何小姐,于是拿起肩上破旧的汗巾用力擦了几把脸。

 何记米行的账房总管,人称“大先生”的严紫嫣小姐在台阶上皱眉俯视着檐下的吴戈,待他擦净脸,才冷冷地说道:“请进,何小姐在等你。”吴戈在门外看着严紫嫣瘦削的背影闪进了门帘,知道她瞧不起自己。认识严紫嫣说来也有十五年了。那时她还是个十三四岁孩子,却是山县有名的算盘状元,也是何小姐最重要的助手。

 从南北二京,淮扬二府,到运河两岸的众多名镇大埠,何记米行已开了四十余家分铺。把父亲传下的生意做大了五六倍,米行唯一的继承人、何丽华小姐固然魄力甚大;而何小姐最信任的助手严紫嫣,才是最大的幕后功臣。吴戈知道,何记的生意百万之钜,便操纵在这两个云英未嫁的女子手中。而自己只是何记庞大生意王国底层的数千雇工之一。

 何丽华轻轻地说:“请进,请坐。”她看了严紫嫣一眼。严紫嫣迟疑了一下,缓缓退出了屋。但吴戈并没有坐。

 他几乎没有抬起头。他的嘴紧咬着,手指掐着大腿。巨大的羞感。血红色的羞和骄傲在他脖子耳朵的皮肤下一点点涌起。

 可是何丽华在残忍地等着他开口。他只好开口。那声音听在耳里却仿佛是另一个人在说话,十分遥远。

 “我,我,需要一笔钱。”他说“我收养的那个孩子,骨骨,你见过的,还有芸官的儿子阿珏,都得了伤寒。程大夫说,并没有特别有效的法子,开了几方药,只能把药当饭吃,看能否扛过这个春天。”

 “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何丽华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糯得如同山城里张婆蒸的糍粑,脆得如同小月湖的菱角“三年前我还跟你说过,我们永远是朋友。我决不会不帮你的。”

 吴戈抬起头,眼前的何丽华还是那么年轻,眼角仍然光滑,完全看不出已经过了三十岁。她一身月白色的衫子,淡淡的妆,除了簪子耳环没有任何首饰——她比十五年前更会打扮装饰自己,也更加美丽了。十五年前,吴戈还是山县最年轻的捕快,武艺高强,英俊有为。那时何老爷曾托了媒,要招吴戈入赘。只是吴戈的心思根本不在山县,竟然拒绝了这旁人眼中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十五年过去,何小姐一直没有嫁人,应该说一直没有招赘;而何记的生意,却是在她这十年的努力之下庞大起来的。

 “喝茶么?”何丽华轻轻地问。

 吴戈摇了摇头。这是何小姐的书房,屋里的装饰朴素淡雅,几架书,三五幅字画,丝毫看不出是大富之家。他脖子上的红晕渐渐消退了,但仍然不知道如何开口。尴尬的沉默中,只有书桌旁,一只小铜壶在炭炉上,咕嘟、咕嘟地响着。

 “紫嫣,”何小姐叹了口气,轻轻唤了一声“请你叫老余取五百两银子来。”吴戈有些慌乱:“用不着这么多。二百两就够用半年了。五百两我…我恐怕短期内没办法还你。”

 何小姐道:“这也怪我,我是上个月才知道,你在我的铺子里已经当了快半年的挑夫了。都还是紫嫣跟我说的。荻小姐和芸公子姐弟俩的境遇颇让人同情——也亏得你收留了他们一大家子。三个大人三个孩子,你一个挑夫如何养得起?”她一顿,温言道“莫如这样,我这米行,一直缺一个总管。紫嫣毕竟是个未出阁的闺女,不方便总由她抛头面。你见多识广,如肯赏面帮我,总比我们小女子强些。你的工钱我每个月少付你一些,直到还清——利息我就不收了。”何小姐抿嘴笑着,觉得自己说得很得体。

 余一过捧着一大盘银锭进来,放在吴戈面前,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吴戈的脖子又开始漾起一片红色。

 他的头低着没有抬起,脊却一直着:“我一点不懂生意上的事。没办法帮你。你也是知道我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他不知道如何把感激的话理得更顺一些——他还是由衷地感激何丽华的仗义相助。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羞,恨不能钻到地里去:“这么多年…我从不肯,从不肯平白受人恩惠。我只借我现在需要的二百两。我会在半年左右筹齐银两还你的。谢谢你了。”

 何小姐张口想说什么,却也忍住了。她叹了口气,知道这个人向来是如此犟。她只好礼貌地笑着,起身送他,并说:“什么时候,你和荻小姐摆喜酒,别忘记请我这个老乡哟。”

 吴戈仍只低着头,没有回应。

 看着吴戈低头离开,何小姐脸上一直努力憋出来的端庄大度的笑容渐渐僵了。丫环沏了茶,给铜壶加了水放回炉上。

 严紫嫣轻轻走进来,和何小姐呆呆坐下,谁也不说话。只有铜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响着。

 吴戈霍地坐起,浑身冷汗,头发透,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荻小姐闻声敲门进来,幽幽地道:“昨夜你醉了。是余工头把你背回来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的脸上仍然写着惶恐和担忧“今儿一大早,一大群人来找你,在天井里已等了小半个时辰了。”

 吴戈捂着脸,头疼已经略缓,记忆一点点清晰了起来。

 从何府借钱出来,吴戈站在何府大门口的石狮子前,叹了口气,料峭的晚风却让他直了身子。余一过拍拍他的肩,道:“用不着这样要面子吧,不就是求女人帮了个忙嘛,搞得如丧考妣的。要不,咱们喝一杯去?”吴戈苦笑一下。余一过也是山县的老乡,还是严紫嫣的远房表兄,在米行里做个工头,对吴戈也一直另眼相看,颇为照顾。自从十个月前回到京城,找到了荻小姐和芸官开始,自己就一口酒也没沾过了。吴戈这段时间,心情压抑到了顶点。

 他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孤儿骨骨,后来又与十余年前的故人荻小姐姊弟重逢。三年前他决定去游历一番,便把骨骨托付给荻小姐。回到京城才知道知道荻芸姊弟已然穷困潦倒。当他把荻小姐、芸官夫妇、骨骨,还有芸官的一双儿女从城东那个破旧不堪、漏风漏雨的老宅里接出来时,确实来不及做更周详的考虑。

 他托淮扬会馆的朋友在西城的塔砖胡同找了三间屋,把他们安置住下;虽然是与许多杂人共住一个院子,毕竟好过城东那旧宅子太多。他把自己的积蓄全部交给了荻小姐,一个人同时兼了几份工,马夫、车夫、保镖,在草桥、甚至天香楼卖艺演杂耍。相府的家人仆佣和丫环们早遣散光了,荻小姐换上了荆钗布裙,天天亲自下厨,揽了许多女红针黹的活计,甚至抛头面帮人浆洗衣被。而芸官,确实没有什么谋生的路子,偶尔写些字画,并卖不了几个钱。

 许是吴戈一个人惯了,实在难以适应同一屋檐下一大家子的生活。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芸官的子刘氏,吴戈尽了很大努力,仍无法与她相处沟通。她总是这么同芸官以及邻舍嘟囔着:“咱们再落泊,姐姐也是相府小姐;姓吴的再有恩,也只是个下人,说好听点,一个‘义仆’。这姓吴的癞蛤蟆…”

 听说她这些时来,三天两头托些三姑六婆为吴戈张罗,先是磨豆腐的金寡妇,后来是关大叔的哑巴闺女,最近又在说隔壁胡同卖羊杂汤的麻脸陶二妹,这些吴戈都忍了。吴戈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只是个老光,越早打发越早安心。

 吴戈着太阳,他记起来两个人喝了很多酒,余一过去出恭,不知怎么跟人吵了起来,然后动了手。他把一脸血的余一过从人群中救出,拉到身后。然后自己动手了么?他拼命摇摇头,没有半点头绪。

 他披了衣走出门。天只是初亮。在四合院的天井里,七八名紫衣人整齐恭敬地站立着。一名高大的锦衣汉子,背着手望着渐亮的天色。

 卓燕客听到门响,转过头来,对吴戈说:“昨晚,在逍遥酒楼,你喝醉了。还打伤了我五个徒弟。”

 对于吴戈来说,此刻最不愿碰到的就是山县的人。尤其是卓燕客,这个年少时的朋友,当年他和耿昭是吴戈最好的朋友。少年时的友情就是一辈子的友情,但落泊之时,最怕遇见的也是故

 思明是耿昭的字。贫穷的父母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耿思明自认为是个天才、读书种子,至少他从乡试起成绩就相当不坏,科第之途并不算坎坷。只是艰辛苦读换来功名之后,耿思明却发现,在修齐治平的圣贤书之中,并没有一个理想世界等着自己。当他的心中一片光明之时,他的人生一片黑暗;而现在,所有人眼里,他的人生已是一片光明,然而,他的内心却是一片黑暗。

 耿思明并不是一个爱记恨的人。当年他娶高侍郎的千金,婚宴上他清楚听到宾客们的窃窃私语:才华横溢惊动京师的耿某人,在这些人眼里,无非是个攀龙附凤的小人。他清楚记得高府另一位女婿、身世煊赫的俞楚材公子,见到自己时高高亮起的鼻孔和不屑的目光。

 他也记得,当年作为一名七品监察御史,自己秉公弹劾数名大员、包括前任首辅大人在内,自以为必能警示顽,震动朝野。谁知自己文采斐然的奏章被皇上轻蔑地扔在地上,不屑一顾。如果不是首辅大人故作姿态市恩,为自己说情,只怕要被处以放之刑。皇上在罚了他一年的俸禄后命他去相府跪谢。他记得奉旨前去时,首辅大人揶揄的笑容,还有在座宾客们促狭刻薄的嘲讽。他记得去白云诗社,起社的几名诗坛领袖和才子俊彦们竞相去讨好那时还仅是个稚龄少年的芸少爷,而自己则捏皱了诗笺落寞地躲在角落。初为御史的那两年他几乎得罪了包括岳父在内的整个朝廷整个世界。他记得那两年无论到哪里,自己看到的,都是别人高高抬起的一对对气焰嚣张的鼻孔。

 此刻,当芸少爷正努着卑微的笑容向耿思明求助,而他终于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可以向曾经不可一世的芸少爷展示自己不屑的鼻孔的时候,他并没有这么做,只是温颜一笑。

 “不是我不肯帮忙。”耿思明的诚恳中有些掩饰不住的不耐烦,他皱眉看着芸官说“我子孤僻,素来为我岳父所不喜;而且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谏官,他高居吏部侍郎,本也看不起我这个没出息的女婿。自从拙荆高氏,”他顿了一下又道“病故之后,这八年来我几乎没有怎么上过岳家的门,实在不能在岳父面前为你说项。”他说着,和颜悦地把芸官摆在面前的三百两银子推了回去。

 “老实说,我是看在令尊大人的面子上。他不是坏人。我很清楚,晚塘先生一案,颇有冤情。皇上这事,办得急了些。”耿思明看着脸孔涨得通红的芸官,淡淡解释“如果说换了别人,我见都不会见。带了银子来的,只怕会被我当面啐他一脸。咱们是同乡,你又是燕客介绍的。但我实在爱莫能助,芸少爷还是请回吧。”

 父丧三年,丁忧守孝之期将将已满,芸官早有打算重新在京城广声气,以图宦途有所转机。有了赢来的五百两银子,芸官本来底气渐足,耿思明的一番话又将他打回了沮丧的谷底:之前卓燕客的乐观,给了他太高的期望。

 “耿大人,家姊的夫家郑府,与高侍郎府上也是姻亲。小人的姊夫郑子遒公子,说来还是高夫人的表弟呢。”

 “拙荆在世之时,也常常向我提到令姊。郑公子英年早逝,令姊守节十余年,斯诚可敬——令尊大人主政之时,我亦曾在府上有幸拜见过令姊;反而彼时芸少爷您在京城游甚广,咱们当年虽曾多次见面,竟然一直无缘结识。”耿思明说到最后一句,芸少爷的脸涨得更红了。

 “眼下我们姐弟,都是仗一位江湖上朋友的荫护,才得以在京城立足。说来这个朋友,却也是耿大人少年时的至,他叫吴戈。耿大人还记得他么?”芸官如此说道。搬出吴戈来,是卓燕客特别代过的:“吴戈、耿昭、项裴、在下,我们四个人十六七岁时便是最好的朋友。而当年又以吴戈与耿昭情最好。耿思明为人狷介孤傲,却很念旧。若说是吴戈的故人,他不会不帮忙。”

 其实,耿思明早已从卓燕客那儿听说了吴戈的下落和他义助芸官姊弟的事迹。耿思明在京城的朋友相当有限,卓燕客是一个,但他们官商殊途,平也很少见面。其他的,大抵是些诗友同僚。耿思明的孤傲是出了名的,看得起的人实在不多。不过,吴戈是例外。

 当年吴戈只是一个小小的县衙捕快,而耿思明则是个穷秀才。吴戈那时忽然也想读些书,不懂之处常常会找他请教。耿思明十五年前赴省城乡试,盘还是吴戈帮忙凑出来的。而且中举之后他滞留京华,一直是吴戈在接济他的父母,直到他做了官,有了不多、但也不算微薄的俸禄。而吴戈,此后便从耿思明的世界中完全消失了。

 每个人在少年时都会有一段真诚的友谊。在耿思明早已沧桑荒芜的内心里,如果说有一个人还能让他眼眶润,也许就是吴戈了。

 “我会带你去见我岳父。”耿思明沉思了半晌。他必须做一个艰苦的决定。

 “芸少爷。这件事非常难以说出口。”耿思明惭愧地低下了头“你也必须保守秘密,否则你的安全会受到巨大威胁。我岳父是个颟顸无能的人,而且毫无原则。他贪财,十余年来一直参与同宫里几位公公有关联的卖官鬻爵之事。令尊晚塘大人在世之时,也并非毫不知情——当年我弹劾令尊,便是由此而来。”

 耿思明目光飘摇,呆呆地看向远方:“你当初只是个贵公子哥儿,并不了解我大明朝庙堂之上真正的危险游戏。冠盖京华,百丈重城,其实仿如一张巨大的蛛网;而朝廷,便是结网的那只巨大无朋的蜘蛛。你我,都是网上的小虫子,是蜉蝣,是孑孓,是那样的渺小,以至于我们在网上的挣扎都是那样的徒劳…”

 “当初我挣扎反抗了——但结果你已看到。于是后来,我只能就范,放弃…吴戈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对我曾经有过远远高出我能力的期望。如果他现在知道,我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犯颜直谏的耿思明,他一定会非常失望…那么芸少爷你,还是希望在京华这个大蛛网中恢复功名甚至得到官职么?你确信不会后悔?”

 芸官神情茫然,他不太能明白,仕途正如中天的耿思明为何如此颓唐,但他仍然用力点了点头。他早已习惯了官场上的场面,那曾是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令人足,他怎能不想重新开始?

 “好吧。我岳父他确实可以做到。”耿思明叹了口气。

 “但是,在他那里,不二价,五千两白银。”

 京城的一间酒肆里,三个当年山县的老友正在一起喝酒。这十四年间,他们境遇各异,经历人世的黑暗与打熬后,当他们再促膝一起,都不由回想起这些年的历程。

 卓燕客一直记得十四年前他第一次来京城的样子。在京城做事都是艰难的,开武馆不是你武艺好就成,最紧要的倒是打点交通这些同行、还有官府——你要不让他们捣乱,只能先喂这些蠹虫。

 然而幸运的是,武馆招到了一拨虽然穷、但天分绝高的弟子。尤其是崔冀野这个不世出的练武奇才。十年前小崔十六岁都没满,便在一次京华七大拳馆比武切磋的擂台赛上,连败十三名对手,一举抡魁。而他另外三名弟子也战绩极佳。经此一役,燕山拳馆的名头开始在京城为人所知。那一年亦是卓燕客一生中最重大的转折。父亲去世,他继承了卓鼎丰的盐运生意。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生意从山县做到京城来。三年后,卓鼎丰的生意已扩大了近十倍。盐、米、丝绸、药材、木材、桐油,几乎没有卓鼎丰不做的生意。于是七年前,卓燕客拿出大笔花红赏银,创办了京华英雄会。

 十四年前的耿思明则正寄宿在京城远房表舅家读书。他几乎从没吃过,对那时剩下的印象就一个饿了。幸好那一年会试,耿思明中了二甲,赐进士出身;再后来赘入高府,老丈人是三朝元老、三品大员。做了御史的耿思明以为可以一展拳脚,谁知他的一份折子,被皇上批了四个字“讪君卖直”斥他为了求名,不惜谤议人君和柱国大臣,差点被革去功名。八年前,高氏难产病故之后,耿思明与高府从此很少往来。朝廷里,最忌的是朋,一旦跟错了人,往往便注定十几年翻不了身。说来甚巧,当时吏部需要擢升一名不偏不的官员,说是一定年纪要未足四十,还不许要江浙人氏,以示圣上用人公正,不偏向浙。而耿思明的同僚中,恰好若非年过四十,即为浙人,于是,耿思明就升官了。地狱天堂,皆在人间。

 至于十四年前的吴戈,彼时正卖命地做着山县最年轻最有前途的小捕快。县北门的长亭口,他送走了赶考去的耿思明,又送走了进京闯天下的卓燕客,然后就回到自己刀光血影的捕快生涯之中。终于,九年前,他在厌倦中离开了衙门,做了一名普通人。又因为六年前的一桩大案,不得不隐名埋姓。他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十八九年前便已认识的朋友,曾经无比亲近而此刻非常遥远的朋友,今天会重新坐在一起。

 卓燕客给他倒了杯酒,缓缓说道:“有生以来,无论做什么事,我都极其有天分,做得很成功,除了自己最喜爱的一件:武术。可惜的是,我从来没有能在武术上赢得过真正的自信。十八岁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也是个不世出的武学天才。可是那年我认识了你。你比我还小两岁,可我就从来没赢过你。你让我几乎对自己彻底绝望。我们一直是朋友,可你从来不知道,那时候,我有多恨你。所以,当年我一个人远赴京华,就是为了离开你。

 “其实老天爷是公平的,他在给每个人机会,只要你愿意去改变并做好准备。十四年前,思明只是个穷酸秀才;我只是个习武成痴的小富家子;而你,早已是山县头条好汉,闻名淮扬两府的名捕神探。如今,思明已是赫赫五品光禄少卿,而我的燕山拳馆排京华七大拳馆之首,卓鼎丰已位列京城五大商号之一;只有你,竟然只是米行的苦力和杂耍艺人,你甚至过得还不如十四年前。不是你没有本事,而是你自己不愿意去改变。”

 耿思明叹息道:“吴戈,在我心目中,你一直是虬髯客一样的人物。我虽然是朝廷官员,可其实对这个世界而言,我这样的人可有可无,我根本改变不了它一分一毫。而你不同。我不确定你能令这世界改变多少,我只知道,你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卓燕客点头:“十几年前,我就知道,我们三个人,注定都会出人头地,只是在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大场面。只等这一个机会。所以,无论多么困难多么绝望,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能力和才华。而我更加没有怀疑过你,还有思明。你已经三十五岁,中断练武多年,生活毫无规律,而且喝醉了酒,仍然能打伤我的五个弟子。其中为首的是位列燕山拳馆十三太保之七的苏广铭。小苏是极出色的拳师,他在京华英雄会上,共赢了二十一场,只输过三场。而你前天打倒他,只用了一招。这太让我吃惊了,然而又毫不意外:你吴戈仍然是当年那个让我无比绝望的练武天才。你不应该这样沉沦下去。对你而言,现在就有一个最简单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吴戈低下了头,没有说话。他知道卓燕客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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