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赵军国升任部门总经理差不多一年之后,京北市安公局治安处
据群众揭发破获了几起聚众
的在城乡结合部聚集以家庭主妇为主体的卖
案件。这个团伙组合的活动很隐秘,其成员之间有严格的纪律规则。他们一般以打牌,抠⿇将等为遮掩借口聚合在一起,进行集体
活动。他们的手段非常巧妙。第一步彼此通过先与闲散在家里的主妇混
了之后,先
起彼此的好奇心,继而怂恿她们与男人私通,尔后适当地给些零花钱,使之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由于都出于各自的自愿而非強迫,所以保密程度得到惊人的严密地步。
据查,涉及本案的人员中,还有许多家国⼲部,教授学者,社会⽩领阶层的人物竟然占80% 強。这不噤使办案人员瞠目。尤其令办案人员惊愕的是,这些人头脑中对他们从事的所有行为几乎没有“是违法行为”的意识。她们坚持说是私通,恋爱。与那些从事职业卖
的
女不同,她们没有一个人感觉自己违犯了那一条法律。“收取钱财,与非特定的多数男人发生两
关系,不是卖
是什么?”办案人问。“私通与卖
是两回事情,而且钱是朋友之间的馈赠,犯什么法了?你们到是察警,但你们都敢保证自己除了老婆之外就没有与任何异
勾搭过吗?!”她们竟然反问起讯问民警来了。“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辛勤地工作,可你们作为家属却聚在一起搞这种勾当,他们(指她们的丈夫们)会是什么心情跟感想哪?!还这样恬不知聇你们!”讯问这些涉案人员的民警的表情像是在说自己的感触似的反驳她们。
在上述案件中,刘玲也因牵涉其中而被安公机关传唤过。但最终这些事情都以罚款了事了。为此,针对这些敏感问题,还在社会各阶层引起一场大讨论。据《法律与生活》杂志报道,某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卢垒(化名)为寻找刺
,竟然荒唐地加⼊“
换情人俱乐部”一天夜午,京北市朝
区三好出派所警员突袭芙蓉岛大店酒1312房间,将3 名“
换情人”的当事人抓获。据卢垒称,他在国外见到过这种“
换情人俱乐部”,回国后开始尝试进行,主要在网上征集会员,有时候也通过朋友介绍。
现在俱乐部有十来名成员,都有正当职业,有医生、英语老师。目前3 人已经被刑事留拘。另外4 名涉案人员也在被捉拿之中。是人⾝自由还是聚众
?“
聚会”现象让警方颇感棘手。安公局负责刑侦工作的李局长表示,在他从警数十年的经历中,这样的案件闻所未闻。由于头一次遇到,所以处理起来感到比较为难。对于这种“
游戏”,警方是否应该⼲涉?这种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有律师认为,首先应明确两个概念:一是
换
与
换情人是不同的;二是几个互换的男女在一起从事非正常的
活动与分别进行非正常的
活动也是不同的。情人关系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定期的非正常的男女关系,一般来说,只要没有危害共公的治安秩序,公权力是不去管的。如果涉及私权利的犯侵,则由相关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换情人,如果強迫进行
换并发生
关系则是犯罪无疑,如果大家都是自愿,则应属于私权利,既然社会、府政无法对情人现象予以处罚,也不应对
换情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情人和
换情人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应受惩罚的行为,是对一夫一
制的破坏,但不应受到社会治安的处罚。只有这种
换情人并在特定的场所集体进行
行为从而构成聚众
,触犯了共公秩序时,警方才有权力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国公务员则认为:警方是否应该⼲涉关键是看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由于“聚众
”罪名的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而
的问题又是很难界定的,因此,在“
游戏”各方都自愿的情况下,这更像一个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给予“聚众
罪”的定义似乎并不充分。尽管《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噤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
双方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等原则,但《婚姻法》却并没有对违反此规定者予以刑事责任的惩罚,因此,我认为这不应是察警⼲涉的事情。
也有研究法律的相关府政机构的人士发言说:警方应该⼲涉。“
易”目前来说,不是一种犯罪行为,但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我国目前的法律保护一夫一
制,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一夫多
或一
多夫行为,都与一夫一
制度相违背,也违背了夫
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换情人”这种行为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尽管喜好这些活动的人们总爱用“在国外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样的话来作为他们的挡箭牌,但国外有这种“
换情人俱乐部”,那么在国內就应该有这种俱乐部吗?首先不说“
换情人俱乐部”本⾝在国外也不合法,即使在国外是合法的,在国內也不一定是合法的,因为两个家国之间的经济基础不同,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同,沿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说在意大利允许设立“红灯区”,在国內就绝对变成了违法的,留学学习的是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应该拒绝留学垃圾。
同时有更多网友参加讨论说:随着生活⽔平的提⾼,科技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加,国中的传统思想也不再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枷锁,加上西方文化的流⼊,免不了会有些比较“
进”的事物流⼊。但是这种“
聚会游戏”还是不符合国中的国情,是违背社会公德的,他们认为不应提倡,而应尽快的予以严惩和噤止!经过上面那样的风波以后,赵军国并没有与刘玲离婚,他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对
子的冷落是造成
子红杏出墙的原因之一,而且从娶了刘玲以来,刘玲也一直是个对他很体贴又漂亮贤惠的老婆。赵军国是没有勇气和必要提出“离婚”这样绝情的理由的,何况社会现在这样开化。
尽管刘玲因牵扯到这些事情中间也闹得満城风雨,连单位里也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但终究没有人敢于在赵军国的面前谈论这些事情。而赵军国也本着“家丑不外扬”的老话对这件事情没有跟刘玲深究。只是他们夫
之间却明显感觉别扭了。刘玲也因此有所收敛。时光在忙碌的生活中流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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