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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升华(三)
 彼特家里没有任何乐器,还好现在文思如水一般涌了上来,很多美妙的曲调迅速从脑海里蹦了出来,欣欣然落于纸上。如今的我再也不是那个不会识谱的白痴了,这两天彼特因为这个,着实训练了我一番。我也明白现在的情况,再不努力可就不行了,因此现在对于五线谱我已经是得心应手了。

 我现在的感觉非常奇妙,宛若凤凰火重生,全身舒畅极了。手就像上了发条一样,迅速地那些美妙的词曲写了下来,没有任何思考上的阻碍。一首词曲一气呵成,宛若行云水一般,充斥着我满腔的情。当我重新审视这首歌曲的时候,我几乎不相信它出自我的手笔,简直是太完美了。思忖半天,我给这首歌取了一个非常贴切的歌名《升华》。

 这首歌虽然完美,不过我仍有遗憾,那就是这首歌由始至终都是用英文写的,并没有用上我的母语。此刻的我,好想写一首中文歌曲啊,可是环境却不允许。想一想,虽然汉语是全球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但却不是世界通用语,这算不算是一个讽刺呢?

 看着电脑上显示的时间,我不吃了一惊。哇,都已经一点了,赶快睡觉吧,明天早上除了去修改老歌外,我还要到汤米那里新歌呢。现在他们四个还帮不上我的忙,虽然汤妈、托马森和弗林斯都有一点点作词写曲的能力,不过让他们独立写一首作品出来还为时尚早,而且我也不放心将我们第一首专辑的作品交给他们创作,目前就只有靠我一个人努力奋战了。

 时间如沙漏般快速地过,当黎明的阳光照到了我的眼睛上的时候,繁忙的一天又开始了。

 三两下穿好衣服后,我简单地梳洗了一下,然后便来到公寓门前的草坪上活动了一下身体。当我做完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身上微有些汗的时候,看看表,差十分钟七点了。录音室开门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四十五分,还有两个多小时,有足够的时间把这些懒鬼叫起来吃早餐。

 当我兑好牛,从烤箱里拿出最后一片面包的时候,早餐的准备工作总算是完成了。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看看墙上的挂钟,现在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可以处理私人事务。我打开了电脑,登陆上熟悉的网站,给梦瑶、嘉颖、Gemini姐妹俩一人发了封电子邮件,告诉她们我一切安好,不要担心我。我现在正在美国创造我事业的新天地,进展非常顺利。如果有可能,今年年底以前我一定会回香港去见她们的。

 向梦瑶她们待完毕后我不有些惆怅,脑海里闪现着她们的音容笑貌,情绪也低落起来。来到纽约的这三两天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别的感受,除了上班时间川不息的奔涌漂流外,便是随处可见的摩天大楼、商业中心和快餐店。尤其让我厌恶的是,那些大街上的娼一个比一个猖狂,往往停车等红灯的时候她们便走到车前来推销自己,让我不胜其扰。繁荣和堕落都被这座城市完美地体现出来,果真是天堂与地狱并存的矛盾结合体。

 在纽约这座城市里,不管是充满人的一面,还是龌龊丑恶的一面,都显得那么真实自然,仿佛亘古以来这两方面便对立存在似的,表面上的宁静和背后的歇斯底里,工业文明繁华的背后,是人泯没的地狱,是道德的屠宰场。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此刻的我更象是一个睿智的哲学家。不过现在人们的生活,确实都留连于一些肤浅的东西,他们追求的都是些物质化的快乐和快餐式的文化。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杆子打死,好莱坞的导演也不都是垃圾商业片导演。他们之间,有著名的纽约之子马丁·西斯可、人类灵魂的观者斯坦里·库布里克、天生的导演天才斯蒂芬·斯皮尔柏格、一辈子只拍一部电影的乔治·卢卡斯、曾在‘泰坦尼克号’上笑傲全世界的詹姆斯·卡梅隆。美国出产的也并不全都是垃圾文化,要不然世界各地的人们不会如此疯狂地沉醉于这种文化带来的超级愉悦中。

 在浮想联翩中,我突然认识到,我这辈子最喜爱的应该还是电影。如果说音乐是我生命中的食物的话,那电影便是我全部的灵魂。音乐只是我通往好莱坞的一个跳板,总有一天我会站在以白人世界为中心的好莱坞傲视全球,把中国的形式文化传播完全世界,让世界上的人,特别是那些未进化成人的“小和民族”看看伟大的文明古国的魅力。梦想归梦想,我还是要做好现在的每一步,首先把唱片做好,打响我在美国的知名度,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第一步。

 正当我在沉思间,汤姆他们打着呵欠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当看到餐桌上烘烤好的热面包时候,一声欢呼跑到过去,人手一个抓起来就大嚼起来。看着他们狼狈的吃相,我不笑了起来,连忙起身从保温炉里拿出热牛“大家慢点吃,这里还有牛。”这时彼特和雪姐也从各自的房间里走了出来,当他们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均笑了起来,一时间欢笑声充满了整个公寓。

 九点十五分的时候,我们便到了录音室,本来还以为我们是最早抵达那里的,没想到老汤米已经在那里,看来他已经等不及了。

 他脸上满是严肃,要我按时歌的同时,还要我们高质量地完成歌曲的录制工作。

 我心里大呼倒霉,瞧这架势,分明想累死我嘛。要知道光改这十首歌便让我每天只有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现在他竟然还要我边做边写,还想不想我活了。

 还好昨天晚上灵感来了,连夜赶了一首歌曲出来。这样算来,就还只差三首了。

 为了让自己的创作时间充裕点,我开始希望每次的录音都一次而过。我望着汤妈他们几个,捏紧拳头,做了个加油的动作,意思当然是,伙计们,你们也得帮我分担烦恼啊,大家都认真点,让录制顺利点吧。总不能让我一个人每次都把活儿揽完吧。没想到他们几个居然明白了我的意思,一个个都挥舞着拳头,做了个信心百倍的样子。看来我们之间的默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加深了。

 为了让大家心情能放松点,这样录制的时候效率也会高一点,我权衡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把昨夜作的《升华》一曲交给汤米。

 没想到这个老头看了一眼,立刻被词曲打动了,视线一下子投注到纸张上面,眼睛眨也不眨一下,脸上满是赞叹的神色。当他一口气看完后,又给了我一个激动的拥抱“张,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音乐人。你居然能作出这么好的歌曲来,我真为你赶到骄傲。”说完后,他双手拍着我的肩膀,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我连忙摇手表示他过誉了,当我正在思考该怎么筹措谦虚的词语的时候,他居然提出了让我意想不到的要求“张,你这么能干,今天你就多动动脑筋,再作两首词曲出来吧。”汤米看着我,目光中满是信任。

 我心里则叫苦不迭,天啊,竟然要我在今天之内再二首歌出来,资本主义真的是太可恶了,我现在才深深体会到什么叫做尽最大的努力剥削剩余价值了,但看着汤米期盼的眼神,我没有勇气拒绝,只好忍痛答应了他的要求,苦,就让我一个人进肚子里去吧。

 眼下真是骑虎难下啊,哪怕才华如李白,也不可能一天之内做两首诗出来啊,这要讲灵感和状态的。写词作曲,这不是例行公司就可以完成的事情,需要的是创作的情和灵感,现在的我,能够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吗?不过可以看得出来,这个老头子对我们真的是很期待,要不然不会这么早地便等着我们来,可能是待我们录完母带后多研究研究,为我们将来的专辑热销着想。而他这么急催我的原因,恐怕也是为我们争取更多的训练时间吧。

 在商业运作的强大压力和我自身对成功极度渴望这双方面的作用下,我竟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创作情,在汤米这个死老头硬生生地迫下,我完成了两首半歌曲。当然不全都是原创,美国人历来都盛行拿来主义,只要是自己这里的人没见过,管他是谁的只要不错受就行了,我拿来一些经典的歌曲,大刀阔斧地改动一番便成了所谓的“原创”

 欧美音乐强调的是节奏感和强烈的音乐感,对于亚洲相对要柔弱的音乐来说,更富有动感,但这不能说明我们亚洲便没有好的音乐人,只是由于现在英文是所谓的全球通用语言,所以他们在文化的流行传播上占有了先机,从词曲上来说,我还是觉得我们中文歌曲更有韵味。

 这里为什么要说两首半呢?因为到最后一首情歌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真的是彻底没适合的调子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但作出了词也不错,只不过需要人谱上曲而已,以公司的实力,这点小事总难不倒他们吧。

 汤米看到了我的歌曲后连声赞好,笑得眼睛都成了一条线,再加上他那肥大的脸孔,那效果真的没话说。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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