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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是救驾烙印
 他硬着头皮走回新房。走到房门前时,喜娘已经等着了。过了子时了。新娘子大概歇下了吧。“如果娘子睡着了,就不叫惊扰她了。”他心里是希望新娘已经睡了。

 “娘子一直在等您。”喜娘福了福身,示意他跟着她进房,完成最后的婚仪,看着喜娘的背影,他竟觉得‮腿双‬如千斤重,他冷着一张脸,进了喜房。

 就见新娘又把头冠戴起来了,那张小脸上有着困倦,却在见他回来的时候有着一抹惊喜。惊喜?

 有何好惊喜的?向晚真的不懂,下嫁给他这种汉子,她不委屈吗?僵着身子,向晚依着喜娘的嘱咐和徐袅完成合卺,随着即将礼成。

 他心里的不安扩大,徐袅身上好闻的味道在两人饮杯酒的时候传进了他的口鼻之间,让久久没有碰女人的他,情不自的感到心猿意马。

 一点点杯酒对于向晚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他总觉得饮下去以后,小娘子的脸红得出奇。***

 喜娘说了很多吉祥话,向晚没注意到她说了些什么,给了打赏后,喜娘便离去了。偌大的新房里,就只剩下他们俩人了。向晚僵硬的看着徐袅,徐袅不安地回望。“夫君…”她轻唤着。

 她的声音很好听,把神游太虚的向晚唤回了现实。“我去偏厅睡。”向晚的望被起,已经到了无法抑止的情况了,可是看着眼前这个不熟悉的女子,他实在不想伤她,也不想伤自己。

 “夫君可是嫌弃阿袅?”徐袅望着男人宽阔的背影,觉得有些鼻酸,是自己想多了吗?他在徐家说会珍惜她的话,难道都是场面话?听到徐袅的话,向晚转过身,女子泫然泣的模样,让他心里很不好受。

 “我怎么会嫌弃你?我只是不想让你跟着我吃苦。”叹了一口气,向晚蹲在徐袅身前,视线居然也才刚好跟她平齐。又长叹了一口气后,向晚道,”

 不瞒你说,我近就会回到北疆驻守了。北疆苦寒,我不想委屈你跟我一起去,你可以在京中生活,你年纪不大,如果想留在京中。

 那便等个一两年和我和离,你的条件好、样貌好,这两年就找看看有没有合意的男子吧!”娶她本是不忍她为人妾室,反正他也抱着一辈子打光的决心了,就给她当通往幸福的踏脚石吧。“夫君这么说,是因为在北疆有夫君的心上人吗?”徐袅的小脸上有着茫然。

 她已经做好了要和他共付北疆,好好过一辈子的觉悟,现在她的心提了起来,眼眶也红了。向晚最怕女人哭了。

 他总觉得女人的眼泪比刀子还可怕,女人发怒最吓人了。生气便拿大子打他也好,掉眼泪是要折磨死他吗?

 “没有!没有!我就不想委屈你了!别哭别哭!拜托别哭!”一个浓眉大眼、高大英的男人,急得仿若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怎的让徐袅有点想笑。

 她娇软的嗓子说的话,让向晚无比震撼,”夫君,皇后娘娘在给我们指婚的时候就说过了。如果嫁予夫君,便要与夫君同到北疆。”“你愿与我共赴北疆?”向晚倒是傻愣了。

 他从没想过会有任何一个京中贵女会愿意跟他到那苦寒的边境,那里没有热闹的市街,没有安逸的生活,天气多变化而且风沙又大,”徐姑娘,那北疆不如你所想像的那般。也不适合你。”

 她合该是在京中教养的名花,怎么移植到北疆去?“夫君,唤我阿袅可好?”她睁大了眼睛,看得他一阵不忍。“阿袅,我怕你到北将会受苦。”

 “为什么?到了北疆夫君就不疼爱我了吗?”“这…如果阿袅愿意当子晨的娘子,子晨的自是将阿袅当掌中娇。”“阿袅想当子晨的子…”这大概是徐袅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了。

 她的一双小手捧着向晚的脸,直勾勾的盯着他那双有神的眼。心中的一股动让向晚浑身僵直,下半身已经灼热滚烫,他的双眼充满了,徐袅没有避过他灼热的眼神,反而把凑近了向晚,她在他脸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

 “阿袅,你不后悔?”向晚努力的压抑将她扑倒占为己有的冲动。徐袅动了他尘封的心,他怕如果他咬了这口饵以后,就再也放不开她了。“阿袅想要子晨。”再说这句话的时候。

 她的脸儿红透了,他起身,坐到了徐袅身边,直视着前方,不敢看徐袅的脸,”阿袅,如果你成为我的人,我就不会放你走了。”他发现,可以放走夏凉,那是因为没有动心,如果徐袅和夏凉一样水性杨花。

 那他便是绑也要把她死死绑在身边。“我哪儿都不去,就待在夫君身边。”她靠在他身上,对向晚来说,几乎像是没有重量一样。

 徐袅是养在深闺里面的女孩儿,对于婚姻有着憧憬,她仰望着自己的丈夫,便觉得那是她的天了。如果他对她很好,那她就要把一生奉献给他。***她好娇小,向晚想着,就怕自己脚把她碰碎了。

 徐袅见他没有动作,便慢慢的开始解自己的衣裳,她的手指在颤抖着。宫里教习的嬷嬷有来教导她夫房事。

 她瞧着向晚的身量,突然间有点害怕。向晚的眼瞪得老大,死死地盯着她那双解衣服的小手,随着她的动作,一片一片白皙的肌肤就这么呈现在他眼前。

 褪到剩下肚兜,她便害羞的停下了。双手又到了向晚身前,开始帮他宽衣。向晚愣愣的,就这么任她上下其手。

 直到他出了宽阔悍的上半身,徐袅局限促地低下头,眼儿不知道开往哪里看,他的身子皮肤黝黑,上面布满了战争的痕迹。

 那一道道的伤痕,全部都是他武勇的证明。见她停下了动作,向晚才突然想起自己该接手了,他将徐袅放倒在上,欺身而上,整个人就这么覆在她身上。

 即便望如火,快要把它焚烧殆尽,他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就怕自己吓坏了她,感觉到一只小手抚过了他前的伤疤,一个娇的嗓子问“会很疼吗?”她为他觉得难过,那道伤痕特别狰狞、特别丑陋。

 “不疼了。”向晚说不清楚现在心中的感觉,他早年丧父丧母,活了二十多岁,终于有人心疼他了,那道伤疤是他的功勋,是他救驾的烙印,也是他未来顺遂仕途的保证。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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