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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邑之王
   1

 窗外的风刮过树枝,吹出一阵阵干燥的沙沙声。

 将军的尸体已经在屋里停放了三,今天该是他真正离开的时候了。

 曼罗的手指轻轻的在他额头划来划去,他的眼睛静静的闭着,就像睡着了似的。

 绝邑的风声总是伴随着空旷迷茫的感觉,窗帘在风中泛起,月倾洒。有人曾说,这世上最好听的,就是曼罗的笑声,但在这里,将再也听不到了。

 那场战争,烽烟刮起了无尽的尘埃,整整弥漫了七天七夜。

 蝶燕走了进来,对于这种生死离别,她已经算是过来人了,大约是两年前,她也曾经历过同样的痛苦。

 她们的丈夫,都曾经拥有一个同样的称号,武将军。

 蝶燕很年轻,她的丈夫在结婚的第二个月就阵亡了,面对归与留得时候,她选择了改嫁,选择了留在绝邑。

 蝶燕慢慢的挪步到曼罗的身前,小声说道:“你母亲已经来了,我来帮你收拾一下,等明天将军下葬了,就跟你母亲回去吧。”

 曼罗的母亲甄李氏靠着门偷偷地往里看着,她曾经是多么炫耀的把女儿嫁给了这个驻守边关的将军,可没想到的却是只过了五年,就已经相隔了。

 她会把曼罗带回中原,而蝶燕在中原已经没有亲人了,作为武将军的未亡人,在这里多少会受到来继任的将军的照顾,这也是她当年毅然选择留下的原因。

 小武那年才四岁,对于父亲的死还不明白太多,只知道父亲离开了,就像往日去出征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还会回来的。

 他的手一直被外婆攥着,那个中年妇人看上去远远比母亲来的沧桑,她的皮肤忍受不住绝邑那甘冽的风,已经趋干枯憔悴。

 “曼儿,别看了,还等什么?”她招呼着女儿上车,而曼罗却还是依依不舍的望着。

 这片土地,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开始有和蝶燕一样的想法,她也想留下来。

 她要等一个人,她热切的希望那个人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因为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曼罗带着儿女随母亲回了中原,一晃十二年,当那股对绝邑向往的气息很快就要消失的时候,那个人却突然来到了中原,来到了曼罗的家中。

 绝邑之王,中原与绝邑长达数十年的战争,因为这个人而结束。因为他是不可战胜的,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无人能敌。

 所以中原的朝廷已经撤除了武将军这个职衔,现在的两国也可说是处在了和平的时期。

 “王,你怎么回来这里?”

 王依旧显得神采奕奕,岁月的蹉跎并没有给他留下过多的伤痕。

 “我是来带我的儿子,还有你去绝邑。”

 儿子,不错,小武其实根本不是将军的儿子。

 曼罗很明白,但女人固有的那份骄傲使她无法马上接受这个要求,虽然她已经期待了整整十二年。

 “可你为什么要在十二年后的今天才出现。”

 “因为,我还有许多别的事情要做。”

 “不管又如何特别的事等着你去做,你让我白白耗费了十二年的青春,就得为此付出代价。”

 曼罗目光扫过的地方,在与王看来似乎是留下了一串晶莹剔透的明珰,娇华而不失矜持。

 长途漫漫,曼罗攥着小武的手,坐上了前往绝邑的马车。

 孤星照夜,远去了那片繁荣的充满眷恋的故乡,王金碧辉煌的马车,载着他们朝那遥远的,无际的国度而去。

 2

 全城的夹道,曼罗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十二年的光,终于换来了她所期望的这一天。

 小武仍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不懂得命运将他推向了何方。他被安排在了皇宫的南侧,一个叫做浮天殿的地方。

 浮天殿里住着两位王子,一位便是小武,一位,是王的王后洛姬的次子朝夕。

 朝夕比小武大了两岁,英武神威,气概非凡,完全继承了他父亲那幅独霸天下唯我独尊的脾

 朝夕不喜爱小武,就像洛姬不喜爱曼罗一样。

 那天,小武随着其他几位王子从藏书殿回来时,他的侍女子言拉着他道:“小武王子,虽说你是在绝邑出生,但你一定没有见识过这是几年以来,绝邑的繁华与昌盛,趁着今天色尚早,不如我们一同出去游玩一番,如何?”

 小武兴高采烈的答应了,这些天他憋在这个地方,整与朝夕抬头不见低头见,已经过的很不自在了,若能出去散散心,倒是正合了他的心思。

 于是他们出了皇宫,沿山过水走过了许多风景秀丽的地方,最后子言带着小武来到了一个集市。

 子言年方二八,正是女孩子最贪玩的年纪。她告诉小武:“这是绝邑国都萨巴城难得的赶集,三月才有一次。每到这个日子,就会有无数的农家商家,外邦人士来这里交流货物,场面宏伟,热闹非凡。”

 子言说的一点不错,小武拉着子言的手穿梭于人群之中,看看这边的彩泥人,摸摸那便新鲜采收的果子,听着各式各样讨价还价的切词,正是乐得其中。

 走了一会儿,看见了路边的一个菜摊子,卖菜的是一对中年夫妇,他们的蔬菜新鲜品种齐全,也难怪摊前人头簇拥,生意红火。

 但那对夫妇脸上却没有一丝的笑容,更可说是愁眉苦脸,面带焦虑。

 小武凑过去,刚想开口相问,便见一队官兵冲入了人群,朝着菜摊而来。

 子言忙道:“这是护城军,快走。”她拉着小武不由分说地就朝外走。

 官兵鲁的打翻了摊子,那妇人抱头痛哭,她的丈夫不顾的一切的拿着适才收到的钱,拉上他的手就跑。

 幸而人多,护城军一转眼便敲不见了这两个人。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小武不解的问道,眼望着地上那堆已经被踩烂蹂躏的蔬菜。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上集市的。”子言道“他们一定是南国之人,绝邑有许多南国人,他们中能得到上集市权利的,少之又少。但为了生存,就像刚才那对夫妇,他们会冒着被护城军捕抓的危险,来这里摆摊子。”

 南国人,小武认为,自己也是南国人。他怎能忍心看着自己的父老乡亲,在这异乡之地,受人侮辱而无力还手。

 “你知道他们回躲到那里去吗?”

 子言道:“王子,今天我们已经出来的很久了,天色不早,还是早些回去吧。”

 小武无法,只好跟着子言回了皇宫。

 晚餐后,罗曼把小武叫到自己宫里,王也在。他看着小武笑道:“好嘛,我的儿子,就是长得像我。拔颀长,一表人才。”

 罗曼笑道:“这还用说。”

 王看来是十分喜爱小武的,虽然曼罗依旧美丽,但仍无法与豆蔻年华的少女相比。只是母以子贵,曼罗在次便被王封为了紫鸯宫贵妃,她终于名正言顺的成为了王的子。

 3

 朝夕是个神手,他有一把弓,叫做弦月,相传是天神下凡是遗落在人间的。

 此弓出的箭,无不命中靶心,它可以随着弓的主人的想法,而改变箭的走向。也因为如此,弓是会挑选它的主人的。有缘人,便是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将它拉开,无缘之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不能动之分毫。

 朝夕便是这把弓的有缘人。

 拉开弓,飞箭出,练武场上,王的儿子们谁都不是朝夕的对手。

 王子们都把朝夕神手的名字归功于这把弦月弓,他们不服朝夕,却又不得不服。

 王是嗜武之人,所以他很喜爱朝夕,甚至超过了喜爱朝夕的哥哥,他的太子风和。

 朝夕炫耀着他的弦月弓,小武不知这把弦月弓的来历,更不知他的神秘之处,只知道现在轮到他来箭了,他走过去,拉开了弦月弓。

 武场上顿时鸦雀无声,只见小武举弓拉弦,箭上弦,收微拉,离弦之箭飞而出。

 众人不回去看箭到了那里,因为弦月弓出的箭,无不命中的。他们只是惊讶的看着小武,这个来自南国的孩子,他竟然能拉开这把天神留下的弓。

 朝夕鲁的从小武手中抢过弓,王道:“朝夕,不可对你弟弟这般无礼。”

 “可他竟然擅自使用这把神弓,父王,这是对神灵的侮辱!”朝夕声俱厉,指责着小武。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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