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这种宝物
毁尸灭迹,仿佛刚才遇到的一切都没发生过。“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答应。”莎珞克说。“为什么呢,”琼恩反问“其实她说的很有道理啊,魔鬼的信誉,比恶魔可强多了,把她送到青铜城堡,我们不费什么力气,就能得到丰厚的报酬。
这种好事,你为什么认为我就肯定不会答应呢?”“因为你的两位小情人还在黑石城里呢,”莎珞克回答“你会扔下她们不管?”“不会。”“那不就是了。”“唔。不过你是不是不要用这种语气说话,会让我产生误会的。”“误会什么?”
“误会你嫉妒了。”魅魔哼了一声。“我有别的考虑,”过了一会,琼恩主动解释“首先,她是付得起足够丰厚的报酬,也不用担心反悔,但我真正想要的东西,她给不了。”通常来说,凡人参加到
魔的血战中来,所为的无非是物质利益,金银珠宝、权势地位之类。
而这些恶魔能给,魔鬼也能给,还能给得更多,毕竟地狱是秩序社会,秩序社会才能有更多的财富。因为魔鬼的秩序本质,只要签署契约。也就不怕他们赖帐反悔…当然,魔鬼擅长玩文字游戏,擅长钻空子。
但琼恩对此无所谓,他以前也经常玩这个。大家是同行,谁怕谁。问题只在于,伊蓓丝能够提供的这些,对于琼恩而言没有真正的吸引力。
他真正想要的,一是力量,二是那枚白玉印章。无论哪一种,都不是伊蓓丝能给得起地,她纵然再受信重。
难不成还能替拜尔作主不成。“其次,现在局势不明,我们没必要贸然行事,”琼恩接着说“歌嘎斯率军攻打青铜城堡,如今已经是第八天了吧。也该有个结果了。如果拜尔已经战败甚至完蛋了,我们现在过去,岂不是自找麻烦么。”
“那你准备怎么办?”“先回黑石城,等前线的消息。再做决定,”琼恩抬头看看,远处已经隐隐约约看见城堡的黑色城墙“青铜城堡是阿弗纳斯的中心,是拜尔权位的基础。
一旦丢掉青铜城堡,他地大公爵身份也就同时被剥夺了,所以他决不会放弃,这一战的胜败至为关键。如果魔鬼一败涂地,歌嘎斯攻下了青铜城堡,那自然没什么可说的,直接把她交给迪内特领赏就是,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
不是很高。”
“为什么?”“这一路恶魔进军势如破竹,连战连克,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兵力雄厚,神躯魔像所向无敌,另一方面也是魔鬼军队其实没有真正抵抗,”
琼恩说“你没看出来么,拜尔的打算,其实是挫锐气,避锋芒,你别看他是连丢了十四座城堡,但其实并没有真正损失多少军队,几乎每一位城主都是稍做接触,战败。
最后率主力退走,丢下的都是低级炮灰。他是把精锐都集中到了青铜城堡,准备着这一战翻盘。
与之相反,歌嘎斯虽然连下十四城,看上去风光无比,但他要不要分兵驻守?必须驻守,否则就是孤军深入,得不到后方源源不断的供应,他兵力再雄厚也会被拜尔一点点消磨光。
但要驻守的话就得分散兵力,每座城堡虽然都不多,十四座加起来可就不少。我消敌长,拜尔占尽主场优势,歌嘎斯又是个庸才,这一战哪有那么容易得胜。
让我估计的话,最可能出现地情形是双方僵持住了,歌嘎斯攻不下青铜城堡,拜尔也打不退敌军。”“如果真僵持住了。你又准备怎么办?”
“局面僵持对我们更有利啊,”琼恩说“这就像做生意,她是个重要人物,掌握着重要信息,能够帮助魔鬼获胜,那么她就是件大有价值的商品,现在我们独家销售,待价而沽,岂不更好。
反正我们又不用着急,有的是人着急。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让拜尔用那枚印章来
换,那就最理想不过了。”
“那万一恶魔大败,魔鬼获胜呢?”“那我们依然可以考虑和伊蓓丝小姐合作啊,别忘了现在她的性命可是在我们手里,至少捞点好处是没问题的,顺便保证我们地安全,”琼恩顿了顿“而且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歌嘎斯虽然没什么本事。
毕竟兵力上还是远占优势,亡灵指挥起来又容易,而且还有神躯魔像在。拜尔就算有千般妙计,搞不定它,终究是不成。”“你真阴险,”莎珞克评价“我现在都要怀疑你是魔鬼假扮的了。”
“小姐,大家
归
,你
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啊,”琼恩一本正经地说“反正不管怎么说,小心谨慎点,站在胜利者一边总是没错,而且说实话,我还真比较期望魔鬼能获胜呢。”
“这就是所谓的同类相惜吧。”“差不多,我看到魔鬼总有种特别的亲切感。”***意外撞到伊蓓丝这票大鱼,琼恩心情顿时愉快很多,看看白骨灵车上魔鬼尸体堆积得差不多了,任务早就超标完成,也便不再耽搁,径直回城,算是给自己放半天假。
两人沿河一路行走,半个小时后进了黑石城。琼恩等人从南门入城,先把车上那只不能动弹地“夸赛魔”交给莎珞克,让她带回住处看管,自己领着骷髅武士推车继续前进。
直到一处墓地,几十具僵尸正摇摇晃晃四处巡逻,琼恩取出头骨徽章。命令僵尸们让开道路,径直走到一座高大的坟墓面前,敲了敲石碑。一个黑沉沉的
口悄然敝开,
出平缓往下的通道,琼恩挥手让骷髅武士们推着车子上前。
自己跟随在后,走了片刻,便进入了一座巨大的地下宫殿。黑石地前任城主叫做艾比斯,也是拜尔的亲信,很早就追随麾下,算是元老重臣之一,资历比起黑玫瑰的副团长伊蓓丝小姐也不差太多。
拜尔当上大公爵之后,赏功酬爵。将他分封到黑石城。艾比斯当时地形态是个骨魔,这是种带有颇多亡灵习
的魔鬼,全身瘦削嶙峋,皮包骨头,看起来就像是具骷髅,当然多了一层皮。他不喜爱住在地表地建筑,在墓地下营建了这座地下宫殿作为官邸。
后来艾比斯进化成了冰魔,生活习惯随之改变,于是又搬回了地面。重新建造了一座冰宫居住,这座地下宫殿则变成了骨魔们的军营。
歌嘎斯打下黑石城后,此地就作为神躯魔像的维护场所。琼恩资格不够,只能在外围场所活动,真正的核心区域是不允许进入的。他也不想去自找麻烦,到指定地点找到一个巫妖,上缴“材料”然后带着八个骷髅武士走出来。
来到外面的街道上,只见满眼的亡灵,一队一队的骷髅武士四处巡逻,因为时值黄昏,
血鬼也都纷纷出来活动了,阿弗纳斯也是有太阳地。
虽然不如万渊平原那般炽烈耀眼,却是能够对
血鬼造成真正伤害,所以他们白天都不出动,除非是像歌嘎斯或者迪内特那样,已经到了亲王位阶,又称“
行者”完全不惧阳光。
不过阿弗纳斯昼短夜长,一天当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时间天上有太阳,而且常常乌云密布,天气阴沉,所以影响也不是很大。以常理而论,亡灵对于生者有一种天然的憎恨,这已经近乎本能。
把一个活人放进僵尸群里,不需要亡灵巫师操纵,僵尸就会主动地攻击他。只有那些高阶的亡灵,有灵觉,有意识,有智力,能够控制自己的本能。
歌嘎斯进攻青铜城堡,带走了几乎所有的恶魔,如今地黑石城堡已经变成了亡灵乐园,琼恩一个大活人走在其中,本应该是会立刻被围攻的。
但结果正相反,琼恩从亡灵群中穿过,如入无人之境,他所到之处,僵尸骷髅之类纷纷退避,让开道路。
即便是
血鬼这种高阶亡灵也明显避让三分。之所以如此,倒并非他多么英明神武,有王者之气,纯粹是因为他身上携带了那枚黑色头骨徽章。
那是奥喀斯的
徽,蕴含了亡灵君王的力量,对于较弱小地亡灵,可以随意驱遣指使,就仿佛是强大的亡灵师一般,他能够命令八个骷髅武士来推车子当苦力,靠的就是这东西,当然对于高阶亡灵作用就没这么好用了。
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压制能力。简单点说,琼恩拿着它,只要不去招惹那些头目们,基本上就能在黑石城里横着走了,琼恩不喜爱亡灵术,早早就放弃了,这个选择倒无所谓对错,个人爱好罢了。
但也确实因此造成了一些麻烦,对付亡灵的时候会比较局促。如今有了这枚
徽,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不足,确实是个好东西…
唯一有些遗憾地是,这种宝物,并非是通过购买、盗窃、抢劫这些光明正大的方式得来,而是用女人换来的。更准确地说,是用红色寿衣地一夜
宵换来的。当琼恩知道红色寿衣其实就是格拉兹特时,他所有的
心自然全都顿时打消了。
但他知道这个秘密,不等于别人也知道…说不定很多人就算知道也不在乎。所以他仿效前人,公开拍卖“和红色寿衣
宵一度的良机”结果场面火爆得令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众多恶魔蜂拥前来,开出了种种令人心动的高价。
更令琼恩没想到的是,歌嘎斯将军也来竞标,原来他也是红色寿衣石榴裙下的忠实仰慕者之一。考虑到将来很长一段时间要在这个精灵
血鬼手下干活,琼恩很识趣地把机会双手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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