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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顺江哥
 我注意了一下阿东妈和那个自称他姐姐的女孩,阿东妈身着橘黄无背带式晚礼服,上身刚好围在两腋下,以上部位全祼出来,整套礼服彷佛维系于她高耸的双峰上,沟深深可见,双手套着到上臂的同丝质手套,更是风韵十足。

 而那个自称是阿东姐姐的女孩身着绿色背装,整个背脊至以及两肋都出来了,光洁的背上几条带子系着,礼服只遮住她的部以下和腹部房和脖子下的部,是穿得最的,身材尤为惹火。

 我想今晚一定有男人为她而狂。我靠近想更进一步一眼福,她们两人身旁还有一个年约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叫那个自称阿东姐姐的女孩为妈妈,叫阿东妈为

 那个姐姐有了一个十多岁的女儿了?难道年长的妇人与年轻的女人是婆媳关系?音乐响起。此时,从楼上款款走下来一位‮妇少‬,看年纪三十有余四十不足,光看长相,就足以让人赞赏不已。

 她面如桃花却又带着少许媚气,美如天仙却贵如王母,像刚三十出头,但她却透出一种成与高贵的气质,那是三四十岁女人没有的,她让人有一种像女皇武则天那样母仪天下的感觉,不光我和阿东是她的晚辈。

 而下面所有的人都是她的奴仆。而她是这里高贵的女主人,下面这些就是最美最有气质的女人,也要逊她几分。她身着一件黑色的旗袍式晚礼服,紧扣的高领,表明她的严谨和保守。

 而丰腴白如藕的双臂从无袖旗袍中出来,证明她对自己身材容貌的自信,丰满而高耸却让人觉得无一点赘感,浑圆的让旗袍微紧的身体现出的曲线。

 特别是两边的开衩,随着她莲步轻移而摇曳生姿,织绵缎的旗袍让她体现雍容华贵却不失雅致,她的身段让人觉得感却不俗气,她的面容美丽中含着娇媚。

 她的穿着、气质潜含着她作任何事情都给人进可攻,退可守的感觉。一看就知道她是让男人思夜想却无论何时都不敢向她表明的那种女人。

 我心中不自学地拿她与媚姨相比,这两人是我见过女人中最美丽最优秀的。两人不相上下,同样是美丽娇媚、雍荣华贵,端庄高雅,媚姨多三分媚姿,二分华美,一分感。

 可以说媚姨是妩媚至极,增一分则俗了。华美至极,无半分可增了。而此女人相比媚姨则多三分高贵,二分成,一分端庄,可以说她高贵至尊,添一分则仙了。

 成至顶,添半分则嫌老了。众人的目光都被她夺住。她浅笑地走下楼梯,阿东说:“她就是我妈妈。”我惊呆了,反应不过来。

 好久,当她走到大厅与丈夫手拉在一起时,我才回过神来。问阿东:“她是你妈妈?那个呢?”我指着那个我一直认为是他妈妈的女人。

 “她是我伯伯的前,我伯伯是台湾来的,她也是。他们早就离婚了,但这个公司她们都有股份。那个女的(年轻那个)是我伯伯儿子的老婆,那小姑娘是伯伯的孙女。

 这个公司我伯伯股份最多,第二是我妈妈的。然后是那个女人和伯伯儿子的。但你不要小瞧那女人,她在这里还另有一个公司大的。”

 “你伯伯跟她离婚了,她还来这里?”“你的脑筋就是跟不上时代,离婚就一定是冤家对头了?这有什么的,看看,那女人样子比得上我妈吗?”当然是有距离的,但我不作声了。

 她叫王妃兰,一个高贵的姓名。她现在的丈夫叫何其宗,一个亿万富翁。那晚上,我的目光被阿东的妈妈所牵引。以后,我好几次与阿东到他妈妈家或是她公司见到她,她对我甚是宠爱。就像自己儿子一样对待。一次,她问我多少岁了,我说25了,她说她已是40了。

 她对阿东是最溺爱,但阿东从小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是好玩之人。她真没办法。爱屋及乌,她对我也另眼相看。我倒成了她家的常客,多数是我自己去而没同阿东去。

 她丈夫何叔叔(我称呼他)对我这样一个有事业心又有灵活头脑却诚实之人不胜赏识,我也常和他谈生意上的事,给他出些好主意。那次,我和阿东一起去,阿东一口一个哥地叫我,王阿姨见我和阿东那么亲热。

 而且我对阿东也那么爱护,不感动得下泪来,说:“阿东有你这个好哥哥,我真放心了。”

 她提议认我做干儿子。有这样美貌高贵的干妈,我自然求之不得。从此,我就亲热地称王阿姨为干妈,称何叔叔为干爹。干妈王妃兰,以她美貌、高贵、成、华丽、神秘而让这个城市的男人从心里臣伏于她的石榴裙下。

 她那么的雍荣华贵,男人们把她誉为B市“蓝宝石”她是市里一个名为“金皇后”四星级酒店的董事长,人们在很多场合中也称她为“金皇后”一些人也把她姓名中的“兰”字去掉,称她为“王妃”

 干爹干妈夫俩对我视如亲儿,一心培养我在商场上的本领。特别干妈对我是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她曾说过最讨厌那种醉生梦死不思进取的人,还有那些寻花问柳的人。

 她最欣赏我的诚实的实在,说这比什么都重要。***正当我公司开张时,江哥也转业来到这个城市,毫无疑问,这是林副市长帮的忙。

 他一进来就到了一个区的公安局当了政委。而姣嫂因原来是随军家属,没有干部和工人指标,林副市长便安排她到一个国有公司搞收发工作。

 但不久,江哥就因男女关系被处分,通过林叔叔又调到了市政府招待宾馆做了一个副总经理。我大部时间在料理公司业务,公司也得到了大的发展。

 几个月下来,林叔叔给我介绍的几单大的生意,我就把投资给回收了。说实在的,有一个副市长在做后盾,即使没有本也一样可以做大生意。特别一些工程转包,承接政府工程,得到国家经济信息什么的,一转手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

 当然,我明白,这一切都是林叔叔的。而且我对这种生意也不是很感兴趣,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很危险的。

 而且,林叔叔不可能还当几十年的领导,我要趁他给我资本时学会在商海里搏击,要靠自己,这样才能实现我来这个城市时那心澎湃的初衷。

 所以,我把凡是林叔叔帮助所赚的钱全交给了他。而我自己做了好几单,竟赚了八九十万,我信心更足了,对自己也有了认识。

 而林叔叔对我把全部所得交给他,自己做时,更对我是赞赏有加。在工作之余,林叔叔还是常让我给他驾车,送他到处玩乐。江哥也常陪着一起去。

 当然,江哥去时并不只是他自己。而是带上两三个宾馆里的姑娘,很漂亮的,他们两人常换口味。刚开始江哥还因车坐不下无法给我带(因车是五个座位,我们三人再带两姑娘就满了)而有些歉意,倒是林叔叔彷佛是对自己儿子一般说:“别给他带,年轻人不要那么快学坏。”

 江哥转业回来也有半年了,但我很少去他家拜访过。更主要好久也没见到姣嫂了,不知道她怎样了,她一直对我这么好。星期天晚上,我想江哥姣嫂都在家吧。不过,我知道江哥很少回家,其实我真正还是想云看一看姣嫂。

 于是我买了些礼物,去江哥家。江哥在一个小区的三楼上。在部队时江哥和其它首长走私捞了不少钱,我们都估计他有两三百万,转业到这里的一,他购置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我走到江哥门口,按了几下门铃,但没有声音,接着我又按了几下,顺道:“江哥,江哥!”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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