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崖下
暖花开,长年青葱的碧山已开满了小小的凌霄花,染了碧山一身橘红。一道青影在山上骑马狂奔,划破了连绵的红花,紧跟随在后的,是一个红衣少年,吃力的骑着宝马,追赶那道青影。
来到了山崖边,那道青影退无可退,终于停下来,化成清晰的人影下马。
“青伦!”红衣少年跟着下了马,想要接近那名叫青伦的少年身边,却被对方挥剑一指,吓得不敢再往前一步。
青伦一身青白色的衣裳,仅用青布束发,便已如仙人般的出落,红花打在他的脸上,也不过是凡物而已。
然而,他清秀的眉眼间满布了俗世的愤怨,他厉声问红衣少年:“溥睦,溥襄跟官兵都已追来了吗?”
溥睦不安地点头,说:“三皇兄已经带来了官兵,可是,他不是来杀你的,他…”
青伦大笑两声,道:“官兵和刀剑都来了,不是来杀我,还能是什么?”
话音刚落,他们口中的溥襄便已赶到,身后还随着十几个佩备着刀剑弓箭的官兵。
溥襄身穿宝蓝色的衣裳,头戴宝石头冠,骑着价值不菲的踏雪血马,风尘仆仆的来到他们面前。
青伦见了他的那一刹那,时光彷佛瞬间回到最初,他又见到那最初遇见的蓝衣男子,带着深邃而修长的眉眼,正气潇洒,却又时刻带着调皮的孩子气,他们同饮共醉,说着以后如何一起游历江湖…他如此痴人说梦的时候,还未知道眼前的男人,便是苏国的靖亲王溥襄,从一开始便领了新帝的命令来取他的命!
他以为,他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只是一个名叫皇甫襄普通的商家子弟…
若他一早知道,会不会不落得如此地步,会不会,不爱上他?
青伦苦笑摇头,轻拍跟了自已五年的白马,要牠离开,白马不明所以,伫在原地不动,青伦唯有狠下心肠,用剑轻划了白马一下,狠骂道:“走!我不要你了!”
白马走后,青伦便把剑指向了溥襄,那个狠狠地出卖了自己的人,即使在这种情形下,这人在自己的眼里还是俊美如画,风彩依然,但青伦知道这人要杀自己,他不能让自己再沉
在这种假象之中,冷声问:“溥襄,我在这里束手就擒,跟就地自尽,到底有什么分别?”
溥襄神情本已焦急,听了青伦的话更是急了起来,忙答:“我会跟皇兄求情,虽杀人是犯了苏国大罪,但本意却是好的,你刺杀的是恶人贪官,只是为了杀一儆百…若我再加以求情,皇兄一定会放你一马,说不定还会赏你,潜儿…”
“别叫我潜儿!你没有这个资格!”青伦恨得咬牙切齿“若这般天真的话是出自溥睦之口,我还能理解,但是你,堂堂的靖亲王,皇帝的左右手!又怎么不会知道我的下场只有一个!”
就是死。
见溥襄默了,青伦又问:“那你的未婚
,茴凝公主呢?”
青伦一直知道靖亲王有未婚
,却不知道自己的情人便是靖亲王。
什么金盘洗手,什么快意江湖,什么江南小屋…全都是骗他来着,只为看着他由一个让苏国闻风丧胆的杀手,变成靖亲王的男宠,再沦为阶下囚!全都是为那些“朝廷命官”出气来着!
说好的携手江湖,只不过是一场笑话。
他,已经没有回头路。
“青伦…我跟她…我…会与她解除婚约,把你救出来后,我们再找个小村庄生活,那里没有人会认识我们,我们从头来过…”
骗人…青伦愤然抬眼,眼神坚定的望着曾经最信任的情人,一字一句的说:“从此以后,我的碧落黄泉,皆与你无关。”
说罢,宝剑入鞘,在所有人以为他要投降就擒之际,冷不防青伦纵身一跃,在溥襄和溥睦的大叫声之中,投身进山崖里。
其实他大可以借着山崖边的树枝岩石,用轻功让自己免于一死,但他没有,他已经彻底地死了——在崖上,他没有必要再苟且偷生。
青伦闭上眼,放空自己,只求爽快地再入轮回,可这万丈山崖,竟像个无底的空潭,怎么跌也不见尽头。
可再深的山崖,也会有个底,死,不过是迟早的事。
不知道溥襄在他死后,会不会伤心,还是只会可惜了一个在新帝面前争取功名的机会,然后跟那茴凝公主成婚,从此家庭和睦,夫唱妇随,生几个可爱的娃,那些孩子长大后,男的像溥襄,女的像茴凝公主,会是多么美满幸福的画面啊…那画面美满得灼痛了青伦的心。
他已经快要死了,为何要再自挖疮疤,当真是个痴儿。
未几,他感觉自己重重地沉进某片深海之中,那水却轻如最上等的丝绸,温柔地包裹住他的身体,他在水中或沉或浮,在他来得及反应之前,不知什么力量将他扯上了水面。
他猛然睁眼,才知自己落进了一片黑色的湖中。
他以为自己命大,落在碧山下的某个湖中,可放眼四周,只有怪异的墨
大树林立着,挡住了外面的阳光,哪里还有什么碧山的踪影。
爬上岸后,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上的银色宝剑“还好,还在…”话音才刚落,他便暗骂自己没骨气,这剑还不是溥襄送他的吗?那时他们初定情愫,溥襄便把这系上了蓝色穗子的宝剑送赠予他,作为
换,他把自己的随身宝剑送给溥襄,溥襄还一脸欢喜的把青色的穗子挂了上去。
思及此,青伦便想要把这名叫沧海的剑扔到湖里去,让它从此消失在人世间,只是想到自己身在这片古怪的森林之中,还是带着武器较好,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森林当真的怪异得很,不似一般的森林,一般的森林还会有鸟声起落,但这里却一点生命的气息都没有,青伦当杀手已久,早已习惯了在寂静的黑夜中行走,但到了这森林之中,还是不期然的感到冷咧。
相较之下,那片黑湖还让他比较安心。
忽然,有什么在树木之间瞬速移动,还树叶嘶嘶作响,青伦迅速的拔剑戒备。
果不其然,不出数秒,已有什么如风一样扑向了他,那东西比任何青伦见过的剑客还要快还要狠,青伦心中大惊,但杀手的本能让他能够冷静地往声音的方向精准一刺,及时杀死了那东西。
本以为那东西被自己杀了,自己便能安心,可当青伦看清楚自己杀了什么时,
面而来的,是前所未有的慌乱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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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生物望之似是人形,却骨瘦如柴,四肢扭曲,脸上生了两个大咕窿,两只眼睛在黑
里怪异地左右滚动,让人望而生畏。
那不是人!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生物!
青伦踉跄退后两步,丝毫没有察觉那东西的同伙已在身后的树上张开血盘大口,准备突袭他。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灰色的影子及时扑倒了那东西,将它的脖子一分为二。
那是一头豹子,只是这头豹跟平
的豹不同,不止体格上壮健许多,还生来与众不同的纯灰色
发,而且没有该有的豹纹。
不知为何,这头独特的灰豹,让青伦愈看愈便愈觉得比寻常的野豹更美丽高贵。
灰豹低吼一声,低调地宣告自己的胜利,然后便兴冲冲地跑向青伦,用头去顶磨他的
,似是头小猫在讨宠,青伦见牠如此可爱,一扫刚才的惊惶,摸摸牠的头,道:“小猫,谢谢你救了我,可你知道该怎么走出这里吗?”
青伦本只是闹着玩,没想到灰豹似乎真的听懂了他的话,竟点了头。
下一秒,灰豹便在他面前变成了一个束着小辫子的黑发青年。
青伦吓得木定口呆,差点便要拔剑杀了面前的妖人。
“你、你是什么东西!”
“@#%(#!”那人说了一堆青伦听不懂的话。
青伦深呼吸,冷静下来,摇头跟那人说:“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那人顿了顿,才恍然大悟般,生硬的跟青伦说:“我、我、带你…离开、这里。”
那人的苏国语说的生硬,但至少能沟通,青伦左顾右盼,心知自己人生路不
,这里又充满着未知的生物,他没有把握独自离开这地方,只好跟这人走。
但为了安全,握着剑的手还是待在备战状态。
那人说,他叫布沙书,住在附近的一个部落。
一听部落这词语,青伦便觉不妥——苏国没有部落啊。
那么,他现在到底身在何方?
“你…住在…我的…部落…那里…很…安全…”一路上,布沙书便不停地跟青伦发出邀请。
“再说吧。”青伦低眸冷冷回应对方的热情。
不是他青伦恩将仇报,只是布沙书眼神里藏着的东西他如何不晓得?那时溥襄追求他,看他的眼神也是差不多这样子。
想到这里,那本来还算平和的心忽然被针刺了一下。
——溥襄,你那样骗我,见我一步步爱上你,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好玩?
怪不得你总是笑着,微微的笑着,调皮的笑着,温柔的笑着,情深款款的笑着…
大概因为真的很可笑吧。
“我们要走多久才能出这森林?”青伦问。
“很快…出了这…森林…便是…黄金草原了,不、用半…天,便会…到我的…部落。”布沙书笑说。
“喔。”
果然如布沙书所说,在他的带领下,两人很快便离开了森林,随之而来出现在青伦眼内的,是一片金色的草原,金色的长草高及肩膀,在晨光下映出一袭又一袭的闪闪金光,像是由金丝织成的美境。
青伦看的目定口呆,他此生,从未见过这种景象。
“很…漂亮吧。”布沙书笑着拔下一条金草,递给青伦,说:“好吃。”
作为杀手的青伦本不该
吃陌生人给他的东西,可看着布沙书热情的笑容,他还是忍不住接过金草,轻轻的咬了一口。
他以为草便是草,有什么好吃的,只是一口咬下去,这金草竟然清甜
脆,像水果一样美味!
“果然好吃!”
“当…然…”见青伦笑了,布沙书也笑了。
青伦这才有闲情端详领他走出森林的布沙书,除了他是由灰豹变成,左眼眼角有些奇怪的花纹外,其实他跟正常男子别无二致。
只是这奇怪的花纹,让他想起苏国的一种刑罚,便是让在受刑人脸上刺上罪状,让他一辈子受尽屈辱的活着,在其他人面前抬不起头。
难道布沙书是做了什么,才被人在眼角刺上了这花纹?
青伦自觉不该问揭人疮疤的问题,便改问别的,他拉扯着布沙伦的灰衣,好奇问:“布沙书,你不是由豹变成的吗?怎么变成人形后不是光着身子,而是穿着衣服的?”
“你来…我的部落,我就告…诉你…”布沙书说罢,便化身成灰豹,低伏下来,示意要青伦坐在他身上。
青伦吃过美味的金草后,心情好多了,而且布沙书一直要他去那个部落,勾起了他的兴趣,便爽快地骑在布沙书背上,说:“既然你那么想我去看你的部落,那我便去吧!”
灰豹高兴的大吼一声,带着青伦,往远方的喀勒部落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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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勒部落的大门站着一个跟布沙书差不多高大的年轻男子,见到布沙书带着青伦跑过来,双眼瞪得老大,半晌才懂得转身向部落里的人吼叫了什么,不需刹那,青伦跟布沙书就已被人们团团包围住,此起彼落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有些人就像布沙书那样,除了身上的花纹外,外表看起来就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另外一些人又稍稍不同,虽也是人形,身形却相对瘦弱,最让青伦头昏脑
的是,他们还带着各种各样的动物特徵。
就拿现在在捉着他兴奋不已、咯咯不绝的少年为例,他背后就光明正大的挥舞着一只狐狸尾巴。
难道他死了,然后落到了妖界吗?青伦心里疑惑。
此时布沙书已化为人形,跟围着他们的人说了些什么,人们才给他们让出一条路来。
“…布沙书,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狐狸尾巴?不…你们到底是人是妖?”青伦忍不住问。
“我…回家…解释给你…听…”布沙书说。
布沙书的家处于部落中偏僻的一个角落,是一间用木建搭而成的简陋小屋,简陋程度只比青伦住过的草屋好一点而已。
不过这间小木屋有一个好处,便是够乾净简单。
让人看着安心,舒服。
布沙书从木柜中拿了几本书给青伦,说:“这是…我、们的历史…”
从刚刚与部落族人的交流,青伦便知自己和他们语言不同,本以为自己在文字上也会一样一字不懂,却没想到书中的字,竟和苏国文字相差无几。
书中说,自古以来,人类和兽人一同平分天下,两族互不侵犯,如此的生活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人类的皇朝都换了好几代,本以为会继续相安无事的过下去,怎知某天天地突然地动山摇,人类的王国瞬间被毁灭,几乎只剩下颓垣败瓦,幸存的人类别无选择,唯有向兽人求助,于是,两个种族开始慢慢融合,兽人在人类的教导下学会了耕种、建屋,获得更好的生活,人类也因着兽人避过了多次的天灾。
当中有些人类和兽人成婚,生下了半兽人。
“半兽人?就是刚刚那些摇着狐狸尾巴,或是顶着猫耳朵的人?”青伦抬头问。
布沙书点头。
青伦好像有点明白了,继续低头看书。
然而他们再怎么努力,人类和兽人之间只能生出兽人和半兽人,人类的寿命又比兽人短,久而久之,人类已经死得七七八八了。
坏事接二连三,一个奇怪的时疫出现,兽人族的所有女兽人和女半兽人一下子全部病死。
人类只剩下最后一个男子,而兽人族也再没有女兽人了。
上天似乎要将兽人和人类一同灭绝。
兽人们连
跟上天祈求,终于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中,天上
来了一对身影,是一个兽人和一个人类男子。
那两人自称为神,说不忍见到两族同灭,决定给人类和兽人同样的寿命,再赐予半兽人生产的能力。
“没有了?”青伦把书翻了个遍,也不见下文,问:“那其他人类呢?”
“没有了…那个、人类,最后也…死了…你…是这几千年来…我们第一个…见到的…人类…纯种…人类…”布沙书说。
纯种人类…即是不能变成野兽,没有花纹在身上,也没有猫耳朵、狐狸尾巴的存在。
青伦从没在苏国听过这历史,这是连说书人也说不出的故事啊,这部落是不是隐藏在苏国已久,连皇帝也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他也理解部落族人的惊奇,几千年来都没出现的纯种人类忽然出现在他们眼前,也难怪刚刚那些兽人和半兽人如此讶异。
可他们又哪会知道,他这罕有的“纯种人类”在苏国,就是命如草芥的存在。
“他们很快便会发现我没什么特别的了。”青伦放下书,淡淡道。
“不。”布沙书摇头,说:“你是特别的…特别是在…半兽人眼中,人类…就是他们的祖先…”
青伦正想反驳,布沙书的家门便被什么人叩了几下,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布沙书开门,原来是刚刚那个摇着狐狸尾巴的橙发半兽人,他正抱着一张看起来很是柔软的兽皮。
布沙书从怀中掏出了好几块骨头,要给那个半兽人,半兽人猛地摇头,死活不收,把兽皮硬
了给布沙书。
青伦观察着,那些雪白的骨头应该就像是苏国的银两,那半兽人不收银两,即是把兽皮送给布沙书了,青伦想表达谢意,便跟半兽人说:“谢谢你。”
他以为布沙书虽说得不流利,但好歹听得懂苏国语,又有那些书在,这半兽人应该听得懂他说的话,怎料半兽人一脸
罔的望着他,瞬即难堪地跟布沙书求救。
“他们…听不懂我说的话吗?”半兽人走后,青伦问布沙书。
“他们…不懂…他们…只懂兽人语…”布沙书满不在乎的答,将新得来的兽皮铺在了自己的
上。
“那为什么只有你懂?”青伦好奇问。
“我语言…能力…很好…小时候…拿着人类文字版本的…跟兽人文字版本的…书…比一比较…便渐渐知道了…”布沙书朝青伦一笑,那一笑跟纸窗外透进来的斜
混然天成,他自豪地说:“我父亲和爹爹都说…我很聪明…”
“原来如此…”青伦年幼便失去双亲,不愿多谈这个话题,改问布沙书:“我…今晚睡在哪?”
布沙书指指自己的大
,说:“这里。”
青伦的脸一下子红一下子青,他这生…只跟一个人同
过…
布沙书不解的望着他,问:“怎么、了?”
青伦默了一会,别过火烧般的脸说:“我不知道你们部落的规矩是怎么样…我…只跟喜爱的人同
…而我…现在没有喜爱的人…”
青伦觉得布沙书大概喜爱他,想和他同
,若那只是单纯的同
也罢,但…
“你、不喜爱、我吗?”布沙书眼底明显尽是失望。
“我…不想喜爱任何人。”青伦低眸说。
溥襄…想起那人,青伦眼里微微一红。
“对了…布沙书,有更多…人类历史的书吗?”青伦忽然抬头问。
“有,可是很少…”
布沙书把仅有的两本找了出来交给青伦,青伦仔细看了几遍,都没有关于靖亲王溥襄的只字片语。
甚至没有苏国。
“南国、聂国…为什么…为什么没有苏国?”青伦着急的问布沙书。
“什么、苏国…”布沙书一脸不解。
青伦这才彷然大悟,他不是到了一个隐世部落,他是落在了另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没有苏国,没有溥襄。
“没什么…”青伦苦笑,又暗骂自己没骨气,不是正合他意么,到底他在着急个什么劲。
真的是太没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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