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因为明远不住地用自己感兴趣的话题相挑逗,执袂很快就开口搭理,两个人聊着执袂工作上的事情,很快半个小时过去。
执袂的酒量很小,就算是兑过的酒,只要两三杯下肚,就会浑身发热,眼圈染上樱花般的淡粉红色。然而她又非常喜爱美酒。现在的这个时候,三杯白葡萄酒,已经把她喝得面色酡红。
这样微醺状态的执袂实在相当的妩媚。“再喝点吧。”明远又
帮她斟酒。“不行,我不能再喝了。”执袂慌慌张张地把酒杯移开,停顿了一下,然后微微睁着被酒染红的眼睛,凝望着明远“我感觉越喝就越会依恋你。”
虽然心里不自
地“咯噔”一下,但是表面上明远还是做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来“依恋我有什么不好?”他还微微地笑了。
“那就危险了呀,因为你没有我爱你那么爱我。”说着,执袂轻轻嘟起嘴。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明远正想着怎样的温和回答会比较好,对面的刚刚还说不喝了的执袂举起高脚杯一饮而尽之后,重重地把杯子放在餐桌上,然后睁得像杏子一样的眼睛瞪了过来。
“你根本就不在乎我!”执袂摇头晃脑起来“我们主编欺负我,你就是不肯把他调走!”原来她还是为了这件事在生气。不把那位业绩优异的主编调走,是公司政策的需要。
上次吵架的时候已经跟执袂解释过了。但是她似乎并不以为然。年仅二十岁的她是不可能理解明远的挣扎和抉择的。这就是年龄差距带来的代沟,明远也不奢望执袂能够理解自己的苦心。
只能这样默默地承受着她的闹腾,明远并不感觉特别的苦恼,有时候甚至觉得这样发怒的执袂也非常的可爱,像是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小猫咪。
两个人都喝了不少的酒,没法开车回去了。这是来这儿之前就预想到的,所以明远早就预定了附近宾馆的房间。搀扶着有些站立不稳的执袂走出电梯,霓虹灯的晕光笼罩着他们。
“我们再去喝!”完全把刚刚拒绝明远斟酒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的执袂豪
地举起手臂嚷嚷道。
明远便顺势骗她是往酒吧走,一边搂着她的肩膀带她到那家宾馆去。醉得不轻的执袂走着走着,就把脑袋靠在明远的肩头,微微闭上了眼睛。
等乘坐电梯,进了房间,感觉到从喧闹走入宁静的执袂睁开眼睛,这才发现目的地根本不是什么酒吧。明远把正想激励抵抗的执袂突然搂进怀里。
“不要!”执袂慌忙挣扎抬起头来反抗,趁着她这样仰着脸、下颚翘起的时机,明远就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刹那夺去了她
润滚烫的双
。长吻之后,明远松开了执袂的嘴
,
烈地
了一口气之后,仿佛给她缓冲时间似的用手轻轻触摸着执袂的长发。
被吻的失去力气的执袂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把头埋进明远的怀里。几分钟之后,虽然她不停地踢腿不停地摇头反抗,明远仍然不管不顾地猛地抱起她往
上移动。
上身只穿了一件薄外套和白色衬衣、下身则是灰色筒裙的执袂,被明远像祭品一样摆在了
上。然而明远却一点也没有勉强她,只是慢慢地有条不紊地帮她褪下衣裙。
在他缓慢温柔的动作下渐渐安静下来的执袂,
衬衣的时候,甚至还缩起肩膀配合他,然而在文
被摘下来的那一瞬间,她还是不自觉地抱起了两条胳膊。
明远很喜爱现在抱着胳膊、闭着眼睛仿佛害羞了一般的执袂。现在看起来很羞涩的黄花闺女的模样,其实在被明远的爱抚和亲吻点燃之后,就会立马变成另外一个人。
明远很清楚执袂的这一变化,同时为这一变化深深着
。虽然瘦,但是不显骨头,肩膀和
部都圆乎乎的,小小的
脯还没有发育完全似的呈现出淡淡的粉红,给明远的感觉是就连
脯都被刚刚的酒染红了,不光是肌肤,这个人都被红晕渗透了。
不紧不慢地爱抚着的明远,有着自己的节奏,有时候会故意忘记了似的停止动作,旋即又忽儿清醒过来一般地继续爱抚她的脖颈和背脊。
一点也不会给人莽撞的感觉,明远反倒是那种等着女人自己开始期待和着急的类型。明远追求的是慢慢地把不容易燃烧起来的女人也点亮,然后两个人一起进入高
。
人到中年,做什么都稳重很多,看重的是长远。这样的性格注定了他绝对不是那种只贪图自己快活,不管对方感受的男人。后者在年轻的男人中占了绝大多数,所以导致很多女
到死还没有体会过
的乐趣和美妙。
估计过不了多久,儿子宁致的初夜,也会只管自己驰骋。而懂得和所爱的人分享这种天赐恩宠般的情爱的明远,自认为这就是身为中年男人的自己,能胜过那些年轻男人的地方,这也正在自己温柔可爱的地方,是最可贵的地方。
就算是到了她那最神秘的部位,对她那里的爱抚,他也是不慌不忙的慢慢反复着,执袂终于忍不住地抬起了
。
就这样达到了爱抚的顶点,执袂小声地
息着,似乎忍受不了那里的空虚一样,两只手开始召唤明远般地晃动起来。
“啊…”最后,她哆嗦着嘴
忍耐不住地嚷起来“进来…”类似于央求的声音,再加上
部和下半身
起来
接明远的姿态,让明远很自然地向前猛冲进了执袂
润而紧裹的内里。***
话说回来,为什么突然想到要给宁致送礼物呢?和宁致差不多认识了好几年了,当然因为工作上找他帮过忙所以请他吃过几次饭,但是细细一想,还真的从来没有送过礼物给他。
大概是因为他还太小了吧。执袂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宁致还是初中生,上高中之后为了方便上学而在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公寓的他,那时候还和父亲明远住在一起。因为考虑到儿子,那段时间明远都是和自己在外面的一套行宫里约会。
那时候是去他们父子俩住的宅邸去看明远小时候的照片,正喝着果汁,宁致穿着黑色的学生制服开门进来了,明远倒是不慌不忙地给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宁致则是一脸再正常不过的表情朝着执袂点点头。
明远的
子执袂也见过,是一位眼睛相当漂亮的美人。比明远小五岁,也还算年轻,可惜的是几年前罹患了心脏病,时常会卧
不起。
本来就体质弱,最近好像又患上了心悸和脉律不齐,身体越发的差劲了。所以和明远分居搬到疗养院去之后,儿子宁致就和父亲住在一起了。
“你下午什么时候上课?”在宁致上午第四节课结束的时候就开车到他的学校里去接他,然后带他到河边吃了美味的鲜鱼料理,两个人饭
酒足地上了车,执袂一边系着安全带一边转过头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宁致。
宁致举起手腕,看了看大概是试考时方便掌握时间而买的黑色手表,然后微笑着转过头来说:“还有半个小时。”刚刚共进午餐的时候,上菜速度很快,所以还有这么多空余时间。
“我们去百货大楼看看吧,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于是这般,突如其来地就想到了要买点礼物给他,现在买也不算奇怪,因为可以当作是一再因为和他父亲吵架而去叨扰他的感激的表达。
“快来挑选吧!”几乎是拽着还穿着蓝色立领制服的宁致的胳膊,把他强行拖进百货大楼的。
“真的不用了。”宁致还是推辞的态度。执袂硬把他推到运动用品的专卖区去“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有很多很多想要的东西,爸爸妈妈就是不给钱买,所以拼命地做计时工挣钱。你就把你想要的说出来吧,背包或者运动鞋,什么都可以。”
“没时间了,我还是回学校好了。”正如宁致所说,半个小时快要没了,就算待会儿是飙车会学校,也大概只能在预备铃之后上课铃之前赶到了。
“快点啊,”执袂推了一下他的肩膀“就是因为没时间了,所以要你快点决定。若是真的迟到了,打断课堂,又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实在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吧?”
被执袂这样一催,宁致好像真的有些着急了“真的什么都可以吗?”执袂重重地点点头。“很贵的,也可以?”宁致脸上突然浮现出恶作剧般的笑容。
“多贵的?”执袂有点心虚了。在这种场合,只有成
稳重的明远才会很冷静地说“无论多贵都可以”吧。
“肯定会把你吓一跳。”听宁致这样说,执袂突然生出一股不服气的勇气来。“总之,先看看再说。”宁致抬了抬眉毛,笑着转身,向深处的柜台走去。执袂加快脚步地跟上,宁致在宝石个柜台停了下来。
“这个。”宁致用手指着柜台里面。柔和的黄
灯光映照下,黑色的软绵垫子上躺着一个男式的白银的耳环,耳环上还雕刻着繁复华丽的雪花花纹。标签上的价格是两千人民币多一点。
“很贵吧?”听宁致激动的口气,执袂想起他前不久好像打了耳环,明远还跟她提到过,那时那位父亲还感慨说现在的男生比女生还爱打扮。
“有点贵。”不过执袂看得出宁致是为了这个漂亮的耳环而打耳
的,他大概在打工挣钱想买这个吧?和高中时代的自己一样啊。
执袂当即决定下来,让服务员那耳环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手心端详了一下,然后宁致轻轻地把它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
“怎么样?”宁致把左耳转过来正对着执袂。银白色的耳环熠熠生辉,上面的雪花图案栩栩如生,仿佛要飘舞起来。
衬托得宁致耳垂的
泽和耳蜗的轮廓越发的美
了。整个耳朵都好像是一朵盛开的雪花,一时间执袂看得有些走神。“很难看吗?”见执袂半天没有回答,宁致疑惑地转过脸来。“不,”
这才清醒过来的执袂慌忙摇头“又可爱又有气质。”然后她毫不犹豫地对着服务员说:“这个给包一下。”
“啊,”宁致似乎吃了一惊“真的要买?”“当然,实在太漂亮了。”执袂几乎被这样的美
感动了。接过服务员系着红丝带的礼品盒,宁致的眼眸都闪烁起来。
“我会把它当作一生的珍宝。”宁致说得未免太过夸张,执袂一时间有些受宠若惊的不知所措。大概猜想着他们会是一对情侣的服务员,一直目送着他们走到了百货大楼的电梯旁,到地下三层的车库去取车。
把车开出地下车库的那一瞬间,外界的明亮让执袂
不住眯起了眼睛,这感觉就像是早晨起
拉开窗帘看到明亮银装素裹的世界时的体验。
不可否认的是,刚刚那闪闪发光的白银耳环,使宁致作为一个男人在执袂的心中愈发的清晰起来。不过,也有可能仅仅是如此而已。
“对了,”过了一会儿,执袂突然想起来似的问宁致“你应该快放寒假了吧?”虽然已经告别了学生时代,但是寒暑假的放假时间还是记得的。坐在副驾驶座上直视前方的宁致点点头。
“寒假有什么打算吗?”若是执袂,寒暑假当然是到处旅游,首先当然要打工打一段时间筹钱,然后再用自己辛苦赚来的钱,理直气壮地跑到自己喜爱向往的地方去玩。
“马上就要升入高三了,大概只能呆在家里学习吧。”想到这里有点失落似的,宁致低垂下头,执袂正不知道怎样安慰他的时候,突然他又抬起头来“可是,正因为马上就要
来地狱般的高三了,我想在这个寒假和下个暑假好好放松放松。”
“没错。”执袂连忙点头。“那你想去哪儿旅游吗?”没想到很快就得到宁致的回复,估计那个目的地也是他期盼了很久的旅游胜地吧?宁致想去的是川端康成的小说《雪国》里的日本新泻县越后汤泽温泉去。
“穿过长长的隧道,就是雪国”执袂想起《雪国》开篇的这句话。体味着颜色深深、味道咸咸的自然温泉,赤
地坐在山顶的
天温泉里,眼望着碧绿成
的莽莽青山,感受着细腻的风儿从皮肤的每一个
隙间划过,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在天衣地席的感觉中变得惬意而留连。
泡温泉确实是很风雅的休闲。也是冬日上好的首选。因为
天温泉还会承接着漫天的雪花,不充满诗情画意也很难。
“是和同学一起去吗?”不知为何执袂也突然很想去那儿泡泡温泉,说不定还能碰见一个披肩、裙
打扮的驹子呢。
“大概同学们都要学习吧。”然而宁致却似乎并没有担忧。“那么,是一个人去咯?”像是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里的男主角一样一个人去遥远的地方旅行?“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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