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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赶跑了洪城,云烨走出帐房,外面的雪下得越发的大了,隔着几十步就看不见人影了,地上的积雪也有半尺厚,沿着辅兵们清扫出来的小径,云烨来到巨大的尖顶帐篷前面,看到不时有拿着长杆子的辅兵在推帐篷上的积雪。

 程处默四仰八叉的躺在雪地上,睁大了眼睛看天空,哪怕雪飘进了眼睛也不闭上。

 云烨躺在他身边,也不说话,就这样陪着他,任由白雪把两人轻轻覆盖,如同在陇右的草堆上,程处默陪着他一样。

 “我有几个兄弟在朔方战死了,当然,我给他们报了仇,把伤害他们的一个小部族连拔起,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在早上我们还一起开玩笑,我答应他们,胜利之后回长安,我会请你给他们做一顿他们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他们也盼着有这么一天,只是到了晚上,他们没回来,第二天我找到了他们,全都死了,连衣服都被突厥人扒光,有些尸体还有野兽噬的痕迹,我掩埋了他们,但是没有立碑,我知道在那里,不会有人来祭奠他们。我在那里做了埋伏,杀光了那些该死的突厥人,只是我总感到失落,我为那些战死的将士失落,他们那么勇敢,那么无畏,却死的悄无声息,就像秋天树叶从树上飘落那么自然。我从小就在军营里长大,所以我不怕死,我只怕向他们那样死的无声无息。”

 拂去脸上的水渍,云烨对程处默说:“原来你打算活成爆竹啊,这有些困难,赶明天与突厥作战的时候,你只需要单匹马的冲向敌阵,干掉几个敌人之后,再被一群敌人把你剁成几段,这样你就有人记住了?”

 “战士就是用来作战的,战死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到死都在作战,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责任,你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担心那些身后事,如果你一直有这种心态,我会请程伯伯把你从军伍里弄出来,再给你在长安弄个小官,平平安安的活到八十岁再死如何?”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被雪埋了算了。”程处默咕哝着说。

 “不想死就滚起来,这些天遇到的不是变态,就是蠢货,还要加上你这个二百五,连自己的情绪都控制不住,还敢指望你给咱们三家撑门户?大男人长了一副小女人的心思,丢不丢人,少想那些没用的,现在多想想怎么多找些柴火是正经,我不想还没把颉利干掉咱们自己就冻死了。”

 和程处默谈心就是纯粹找难受,他总是有一些奇怪的念头,还总是被情绪所左右,也不知程伯伯是如何生出这样一个外表犷,内心细腻的变态的。

 他自己也觉得有些可笑,一个鲤鱼打就站了起来,云烨拱着肚子打了几下,也没站起来,最后还是被程处默拉一把

 才打起来。很狼狈,身上干净的皮氅子被染的乌七八糟,也不知下面是什么玩意。

 后世的历史不能给程处默说,李靖现在大概还盘算着要给颉利突如其来的一击,所以不打算撤兵,唐俭现在大概正在忽悠颉利,苏定方从来到大营就没见过,现在说不定正趴在某个犄角旮旯准备偷袭颉利呢。

 又和程处默在地图上推演军事变化,说白了就是拿李靖和颉利玩游戏,说到军事策划,就太高看这两个人了,不过看着地图上黄河的走势,云烨忽然发现自己现在离呼和浩特没多少距离了。

 有些暗然伤神,这座城市里曾经有自己最深刻的记忆,如今,他还只是一片被白雪覆盖的草地,人说沧海变桑田,到云烨这里就成了桑田变沧海,仿佛一个在不停倒着放的电影在他的脑海里周而复始的播放。

 那暮最近添了一个爱好,就是不停的捡东西,自从打程处默那里捡来了一只小羊羔,她就没有停止过这种幸运旅程,今天捡一头牛,明天捡一匹马,直到失主上门,云烨才知道那暮居然捡了张公瑾的战马,还有他的宝刀。

 何邵的脸扭曲的像一个苦瓜,指指那暮帐篷里的七八头牛,意思是那些牛是他的。

 云烨大怒,揪着何劭在雪地上就是一顿暴打,谁说那些牛是你的?你叫唤它们答应吗?既然是那暮从帐篷外面捡的,那就是她的,那怕她从你帐篷里捡的,那也就是她的。刚才被张公瑾挖苦的体无完肤,正找不着出气筒,这就有送上门来的。

 何邵气急败坏的大吼:“好了好了,是她的,都是她的,我认了还不行吗?”

 云烨在这里揍何邵看的那暮眉花眼笑,在云烨出完气之后,还高高兴兴的挽着云烨的胳膊撒一回娇,看来,她对自己的男人满意之极。

 何邵的大肚皮没有了,所以揍起来没有以前酣畅淋漓的感觉,谁叫他好好的子爵不当,跑来做商贾,不知道商贾在大唐没有地位吗?

 何劭很担心自己的几百头牛又被那暮捡走,把牛圈搬离了后帐,远远的放在营门外面。不光是他,还有许多发了一点小财的辅兵也把帐篷重新支在牛圈旁。

 这两天,郁闷的那暮没有捡到好东西,十分不高兴,直到她捡到了三个十一二岁的小突厥人,她才重新出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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