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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商丘郡
 因为听得入了神,手上扇扇子的动作不经意地停了下来,上官逸睁开眼睛朝我瞪了一眼,我赶紧继续摇着扇子,又听到他道:“听说药庄那边,最近的野芨草销得很好,供不应求?”

 “是,今年以来价格已翻了三倍,我们已增派了人手,亲自到药农家里去收。可最近到药农那里收药的人也多起来了,不单是我们庄的人,其它药庄的人也都开始主动去收药,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等药农自己上门兜售了。”

 “这野芨草怎么突然这么抢手了?是什么人在收购?”

 “具体是什么人还没查出来,只知道收了这药的人,卖到赤霞去了。”

 “赤霞?”上官逸突然睁开了双眼。

 “是,这野芨草因只长在温暖的南方,赤霞地处寒北之地,故这野芨草在赤霞难觅踪迹。但以往赤霞对野芨草的需求也没这么大,最近不知为何需求猛增了。”

 上官逸没再说什么,又继续问起其它店铺的情况,我的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几声,他又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趁机道:“我饿了。”把扇子扔回给他,自顾跑到主厅吃饭去了。

 之后几天,每天都有从各地赶来的执事,向上官逸汇报自己所管辖的商号情况,我在一旁听了几天,对这个安氏一族的情况有了大略了解。

 安氏,是上官逸母亲的族姓,祖籍宸邑,历代经商,旗下商号店铺涉及各行各业,也遍布列国,虽然富可敌国,却一直秉持低调处世的原则,不为世人所知。可是这个安氏却一直人丁单薄,几代人都是九代单传,到了上官逸的母亲那一辈,只有他母亲一个后人,如今他母亲去世了,上官逸便成了安氏的继承人了。

 上官逸严守安氏的经营祖训,不直接干预旗下各商号的日常生意,日常事务都由各自的执事掌管,上官逸本人只定时定候去查账决事,只有遇到重大变故时,才由上官逸亲自决议。

 这便是上官逸安氏少庄主这个身份的由来,但他为何同时又是天魔教教主,倒是不可而知了。

 五后,当最后一个来汇报的执事走了后,上官逸便吩咐寒枫等人收拾行装,准备离开了。

 我有点不安地朝他问道:“去哪儿?”

 “赤霞。”坐在庭院中一边听曲一边品茶的上官逸,望也没望我一眼,两眼仍是盯着台上的花旦。我已经发现了,上官逸闲时最大的兴趣,便是听曲儿。

 “赤霞?去赤霞做什么?”

 “巡视我的产业。”

 我放下心来,之前担心他是回潜龙岛,对那个潜龙岛,我总是有种潜意识的惧意,总感觉他费尽心思的要带我到潜龙岛,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既然现在只是去赤霞,我倒是无所谓了,我本就想四处游历的,赤霞我也一直想去走走,现在江湖上风头火势,我有这个大靠山一路保驾护航,倒也不错。

 第二一早,上官逸和我、寒枫、寒柏、寒桦、寒槐等一行十人,在赵管家和安执事的躬送下,离开安氏宅邸,北上赤霞。

 上官逸仍是一身白衣飘飘,骑着他那匹全身乌黑油亮的爱驹蝠王,一马当先,在官道上如箭一般的纵驰,将我和寒枫等人远远抛在身后,黑白错,分外耀眼。

 “我们这趟去赤霞,很赶时间?”我朝一旁的寒枫问道。

 “不赶。”

 “不赶?可你家主子没命的跑啊。”

 寒枫见怪不怪地道:“咱们教主一向这样,做事不一定需要原因,喜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从来都是兴之所至的。”

 我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这说得好听就是兴之所至,说得不好听就是神经病嘛。

 安执事早已为我们准备好所需的通关牒文,用的都是安氏名下的商号名义,一路之上穿州过省很是顺利。

 这一傍晚,一行人来到一个小港口,眼见天色已晚,就近找了个小酒馆坐下用膳,寒柏则到前面小镇打点,准备在这里住一个晚上,第二再上路。

 众人在小酒馆的二楼落座,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港口的景致。这个小港口不大,港湾里只泊着十多条渔船,正是夕阳西沉之时,红彤彤的云霞将整个港湾染上一层红晕,渔船的桅杆上已挂上了一串风灯,着晚风轻轻飘

 店小二殷勤地过来招呼:“几位客官是过路的吧,咱这小馆子虽然不大,但在商丘郡可是百年老字号了,远近闻名,许多过路的客商都特意绕道小店吃上一顿才继续上路的…”

 寒枫他们都饿坏了,菜一上便个个狼虎咽,我却是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几口便离了席,独自来到港湾,沿着岸边慢慢踱步。

 原来这里就是商丘郡,难怪这个小港湾有点眼,当被囚在朔麒云的船上,曾在这里停留了一个晚上,北凌羽便是在这里吹了一晚的笛子。

 江风徐徐拂过,水面起了粼粼波光,倒影在江面上的那一轮圆月,化成了一褶一褶的碎片。我伸手往怀里摸了摸,那白玉笛簪子还在,羊脂般的白玉,已与我的体温融成一片。

 我将簪子拿出,缓缓放到边轻轻吹了一下,簪子发出一声如夜莺般的鸣叫声,清亮悦耳。我的手微微颤了一下,咬了咬,又把簪子放回怀里,望着那几条随波轻的渔舟发怔。“公子,赏小人一个铜板吧,菩萨保佑公子一生平安哟,公子做做好心,赏小人一个铜板买个馒头吧…”一把脆生生的童声在我身后响起。

 我转身一望,一名约六七岁,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正站在我身后,两只枯瘦的小手捧着一个破烂的钵子,脏兮兮的小脸一脸蜡黄,头发也因为营养不良而稀疏枯黄,光着两只小脚丫,脚上满是伤疤和污迹。

 见我打量他,那小乞丐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身子,眼里满是怯意,却仍是鼓足勇气,用娇弱的声音朝我说道:“这位公子,求你发发善心,赏小的一个铜板买个馒头吧,我娘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我的心一酸,从间掏出一片金叶子放到他的钵子里,朝他笑了笑“快去买几个包子给你娘吃吧,剩下的银子让你娘留着慢慢用,对了,再让你娘给你买一对鞋子。”

 那小乞丐望着那片金叶子,惊讶得两眼发光,小嘴巴张得大大的,似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还不快去?”我又道。

 那小乞丐这才醒悟过来,小脏手连忙将那金叶子攥得紧紧的,颤着声音朝我道了声谢,一个转身,高举着那攥着金叶子的小拳头,一边飞快地跑着,一边喊道:“娘…娘…咱们今晚有包子吃了…”

 望着那瘦弱的小身影渐渐消失在远处的巷子里,我轻轻叹息了一声,慢慢踱回小酒馆。

 “刘老大,你老人家久不在江湖走动,自是不知道了,现在江湖上谁个不知,飞羽帮的圣女,被天魔教那老魔头给劫走了。”

 一楼靠门口的一张桌子,坐着四五个汉子,均是一身布短打,间都挂着刀或剑,一看便知是在江湖上走动的人。

 其中一人一边撕咬着一只油亮的鸡腿,咂咂作响吃得正起劲,一边道:“听说那老魔头可不得了,直接跑到飞羽帮的地盘里抢人呢,这天魔教可真是利害,以往那么多想去劫人的门派,还没真正闯进逍遥谷,就被埋在谷外的机关陷阱弄得狼狈不堪,更别说进谷了。”

 那个被称为刘老大的汉子,恍然地点了点头,给几人倒了一轮酒,说道:“怪不得,上回镖局里接了一趟镖,途经晋时,就见到铁掌帮、白灵庄、长风镖局的人,个个身上带伤,问他们怎么回事,都支支吾吾地搪过去,现在想来,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唧唧,白灵庄的人,这些年来靠着倒卖荆西的良种。马,也赚了不少钱了,不好好享受享受,怎地还去凑这热闹。还有那个长风镖局也是,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多少斤两,竟敢去飞羽帮闹事,不是自寻死路吗。”

 一名满脸横的虬髯汉,呷了一口酒接着道:“可不是,幸得夏桑子老头子仁慈,下了令,凡是知难而退的,一略不再为难,对那些仍不死心,闯过机关,硬是要往谷里闯的人,才下重手。若不是这样,逍遥谷外早就尸横遍野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不又好笑又吃惊。好笑的是,上官逸化身为晨煞时,从来都是带着蝙蝠面具,一脸的狰狞疤痕,根本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只知道他轻功了得武艺高强,便想当然以为他必定年纪不轻,称他做老魔头。吃惊的是,以往我虽也知道不时有人闯谷,却从不知道闯谷的人竟是这么多,各门各派的人都有,就连做押镖生意的镖局也来凑热闹。看来以往北凌飞和帮里的人将我保护得太好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竟是这么抢手,这些人不惜一切地要将我劫走,究竟是为了什么?

 那刘老大说道:“唉,老刘我金盘洗手多年了,若不是那败家子将我辛苦赚来的钱输光了,我也不必再重旧业出来押镖遭罪啊,对这江湖事,还真是孤陋寡闻了。你们说的那个圣女,究竟有何了不得之处?竟引得江湖之上人人趋之若鹜?”

 我的心一跳,故意放慢了脚步,那虬髯汉子低了声音道:“嘿,你还别说,那可真是了不得。传说那圣女貌若天仙,有倾国倾城之貌,据说男人只要得了她,采,能返老还童啊。”

 我差点笑出声来,我这张只算得上是清秀的脸蛋,何时变得貌若天仙了?

 另一名汉子噗地笑出声来,朝那几人道:“别听老黑铁瞎说,那圣女貌若天仙是真,能让人返老还童是假,听说那些人煞费心思要得到她,是为了男女合修神功,传说那神功若是练成了,便是真正的天下无敌啊…”“哟,男女合修啊,那可真是便宜了晨煞那老魔头了,天天跟个美人儿…”那几人低了嗓音,发出一阵猥琐的笑。

 那个原来咬着鸡腿的汉子,用袖子往嘴巴一抹,说道:“不过兄弟我还听过另一个说法,据说飞羽帮死护着那圣女,是因为那圣女知道一个宝藏的所在地,而且只有她本人才知道开启宝藏的方法。乖乖,那个宝藏啊,可了不得了,据说有整整一座山那么高…”

 我在心里暗自骂了句白痴,若我真的知道有什么宝藏,早就把宝藏都弄到手了,还轮得到你们这帮白痴虎视眈眈吗?看来这几人不过是几个不入的小喽罗,道听途说了一些小道消息,便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了。

 我正要抬脚往楼上走去,身后忽然传来一把脆生生的童声“老板,我要四个包子。”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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