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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航空力量
 全文字无广告第九十四章航空力量

 这种后来被命名为“海鹰”的战斗机能否在一九四一年初服役,得看成都飞机制造厂能否及时完成后期设计。

 所幸的是,成都飞机制造厂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复。

 冯承乾来到成都的时候,成飞正在组装“海鹰”的生产线,而为“海鹰”配套建设的发动机生产线已经投产,国产的十四缸星型发动机在可靠与使用寿命等指标上,已经达到了基本设计指标。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海鹰”将在试飞结束之后、也就是十二月初开始小批量生产,在一九四一年开始大规模生产。

 只是,冯承乾的目的没有这么简单。

 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冯承乾提出了一个要求,即海军可以把所有专利技术转交给成都飞机制造厂,让成飞在此基础上为空军开发新式战斗机,但是成飞也得拿出专利权,让其他飞机制造厂能够生产这种战机。

 最初的时候,成飞并不想答应冯承乾的要求,也不好直接拒绝。

 要知道,这意味着其他飞机制造厂也能从海军获得订单,等于降低了成飞的利润,而损失得由成飞承担。

 冯承乾没有做出让步,而是明确提出,成飞不可能按时完成海军的订单,而按照战时动员法,成飞必须服从海军的要求。说白了,如果成飞不能在此事上做出让步,就算海军不会取消订单,也会按照战士动员法,强制成飞出专利权,或者以成飞没能按计划完成海军的订单而给予罚款。

 与此同时,冯承乾也让了一步。

 这就是,海军所有“海鹰”式舰载战斗机的维护工作都由成飞负责,而且所有零部件都从成飞采购,而其他参与制造的厂商在一年之内,只能从成飞采购包括发动机在内的主要零部件。

 说白了,其他厂商暂时只参与组装作业。

 这下,成飞才表示,愿意接受海军的提议,让其他厂商参与生产。

 冯承乾让成飞出生产专利,一是为了尽快为海军提供足够多的先进战斗机,弥补舰载航空兵的不足。更加长远的打算,则是要利用这次机会,整合中国的航空制造产业,提升该产业的生产效率。

 当然,获益者不仅仅是海军。

 后来,成飞在“海鹰”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一种空军型战斗机,主要就是简化了舰载战斗机上的必要设备。别的不说,仅是降低机身的结构强度就减轻了近三百公斤,着舰系统省去了数十公斤的重量。这种战斗机被空军命名为“雄鹰”并且是中国空军在大战前两年最新式的战斗机。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空军单独研制一架类似的战斗机,不但不可能在一九四一年上半年投产,还需要承担巨额研制费用,而且批量生产的价格肯定不会太低。与海军通用一种战斗机,仅在批量采购上就节省了不少费用。

 事实上,成飞也是最终受益者。

 在“海鹰”与“雄鹰”陆续投产之后,成飞超越沈飞,成为中国最大的飞机制造厂,而且是唯一能够同时为海军与空军提供战术飞机的厂商,其规模即便在全球范围内,也排得进前十名。

 更重要的是,通过控制发动机等关键设备的生产与制造,成飞成了中国航空制造业的翘楚,甚至可以说是霸主。

 要知道,大大战后期,中国海军与空军所用的发动机中,有八成不是成飞制造,就是由成飞授权其他厂商制造。

 离开成都后,冯承乾达成专列翻越了秦岭,前往西安。

 去西安,也是视察飞机制造厂。

 在中国,西飞的名气没有沈飞打,锐气也比不上成飞,但是西安飞机制造厂有一个沈飞与成飞都无法比拟的优势。这就是,西飞从一开始就专著于大型飞机的研制、设计与制造工作,没有参与战术飞机的竞争。

 当时,西飞是中国唯一能够制造双发以上大型与中型飞机的厂商。

 与沈飞、成飞一样,西飞在发展的时候,也得到了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支持,但是西飞受德意志第二帝国航空工业的影响更小一些,反而受美国航空工业的影响更大,甚至与多家美国企业保持着良好关系。

 当然,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与成飞一样,西飞的前身,也是从沈飞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工程师与设计人员,而且当时成立西飞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大飞机的设计、制造等拿出来,以免全部集中在沈飞,使沈飞一家独大。

 在一九三三年之前,西飞一直跟美国的波音公司是合作伙伴。

 当时,西飞每年都要派遣一百多名工程师与高级技术工人前往波音公司深造,有的甚至还留在了美国,但是大部分都在学成后回国,并且成为了西飞的骨干力量,也成为了中国大飞机产业的奠基者。

 大战爆发前,西飞有一支由一百多名高级工程师、六百多名工程师与三千多名高级技术工人组成的设计与制造团队,此外还有一万四千多名工人,拥有三条飞机生产线,并且有一个健全的飞机设计中心。

 只是,西飞能够自主生产的只有巡逻机与运输机。

 在大战爆发前,西飞设计过双发中型轰炸机,但是能不够先进,最后中国空军还是从德意志第二帝国引进了ju-88a型中型轰炸机的生产专利,并且在做了小范围修改之后,交给了西飞量产。问题是,ju-88a的国产化并不彻底,比如发动机中最关键的部件依然需要从德意志第二帝国进口。虽然在大战爆发前,西飞已经完成了四百架的制造工作,并且库存了一千台发动机,但是在对德贸易中断后,已经很难从德意志第二帝国获得发动机部件,也就无法扩大产量。

 冯承乾到达西安的时候,西飞正在努力攻克发动机上的技术难关。

 显然,冯承乾的到来,给西飞带来了好消息。

 事实上,中国已经能够制造出更好的发动机,只是在和平时期,技术专利掌握在各家飞机制造厂手里,而飞机制造厂之间是竞争关系,一般不会共享专利,也就不会把发动机这样的关键产品转让给其他厂商。

 战争时期,自然另当别论。

 在冯承乾的撮合下,成飞已经答应向其他厂商提供发动机等关键部件,而且是以成本价格提供。

 如此一来,西飞就能够用国产的战斗机发动机来取代ju-88a上的发动机。

 当然,这需要对飞机的动力系统部分做重新设计。

 只是,冯承乾此行,不是为西飞解决问题的,而是希望西飞能够更上一层楼,尽快研制出四发重型轰炸机。

 事实上,早在大战爆发前,西飞就在设计四发重型轰炸机。

 有趣的是,这种由空军出资设计的轰炸机,也是针对日本的,即其主要能指标都与对作战有关。最显著的技术要求就是:在挂在四吨炸弹时的作战半径至少得达到一千二百公里,而这是从中国东北地区机场起飞之后、飞跃朝鲜半岛与日本海、轰炸日本本土的最短距离。

 问题是,受发动机限制,西飞的重型轰炸机项目一直停留在设计图纸上。

 虽然采用ju-88a的发动机,即输出功率为一千二百千瓦的宝马发动机,肯定能够达到空军提出的战术能指标,但是这种发动机的专利在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厂商手里,而且还没有完全实现国产化。

 大战爆发后,ju-88a的组装工作都被迫停止,更别说把库存发动机用在重型轰炸机上。

 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在大战爆发后的第二个月,西飞就暂停了与重型轰炸机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把重点转到航空动力上,即集中全部力量,力争尽快解决双发中型轰炸机遇到的难题。

 可以说,必须有合适的国产发动机,而且是大功率发动机,重型轰炸机项目才有可能起死回生。

 冯承乾的到来,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结果就是,冯承乾还没有提出来,西飞的负责人就表示,将用“海鹰”的发动机,重新启动重型轰炸机的研制工作。

 西飞如此积极,冯承乾自然大加赞赏。

 在离开西安之前,冯承乾以中国海军司令的身份,与西飞签署了一份意向合同,只要西飞在一九四一年六月底之前完成了重型轰炸机的全部设计工作,制造出第一批样机,并且顺利通过了空军的初期验收,海军就追加一百五十架的订单,而且是以空军合同价的百分之一百一十采购。

 当然,海军也将优先获得采购权。

 后来,这事还引发了海军与空军的对抗。最终,第一批一百五十架重型轰炸机按照合同付给了海军,再由海军转交给空军,并且在空军名下成立了一支非常特殊的队伍,即海军远程航空兵。直到大战结束,海军远程航空兵都由空军指挥,而且是中国空军战略航空兵中不可否缺的成员之一。

 不管怎么说,西飞在最关键的时候,得到了最关键的帮助。

 由此,国产重型轰炸机项目终于走上正轨。

 在离开西安之后,冯承乾才返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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