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论纲
爱情的主题必然最终指向永恒。
死亡是对永恒的否定。
在死亡的结构当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此在的归宿问题,自我的终极走向问题,以及灵魂的安顿问题。
作为一条分界线,死亡既是此岸的终点,也是彼岸的起点,它孤绝地横亘在两岸之间,作为一种必然也排除不掉的永恒阻隔,同时也是一种超越,对死亡的超越必然走向信仰道途,走向各种形式不同的宗教。
宗教的主题是解决人的有限
和如何保持永恒
的问题,它向死亡开启了另一番境遇,它超越了死亡,安排跨越死亡之后的灵魂的走向和归宿。爱情的主题也是永恒,所以,爱情过于唐突地进入到死亡的核心,沦落致死的结局,比如愚蠢地殉情,其实并不能抬高爱情本身的价值,反而产生了贬抑。
爱情应该走向宗教,走向信仰,因为爱情是两个人长此以往的信仰,是关乎赞美的,讴歌的;关乎在双双沉陷于过重的物质漩涡时,互相救赎的,关乎彼此在偏离忠诚的轨道时,各自忏悔的;是信与望的,谦卑的,乃至献身主义的。
每个人在爱情面前都必须是信徒。
没有人能一直生活在爱情的本质当中,大多数人们只生活在具体的现象当中(周国平语)。
爱情是关乎本质与现象的,差异与同一的,具体与抽象的,自我与他者的糅合体,一种试图探究却愈发复杂的不可名状物。
爱情不增不减,不垢不净,是如如不动的坚磐。
具体爱情的终结和死亡并不能真正毁灭一个人爱的意志,不能削减爱的本质。
对具体个体的爱,是对爱的现象的把握,执着于现象,就无法达到实相。
对具体个体的爱,应该是经由爱情本质的不断丰富而要被适时否定和超越的阶段。因为对具体个体的爱是相对间歇
的,一个人一辈子可能会爱上很多不同类型的具体,但是他们爱的核心确是相对稳定的;
对具体个体的爱,同时也是凝滞的,冥顽不化的,犹豫不前的,捉摸不定的,幻灭多端的。
而爱情的本质是奔腾不息的、永恒发展的、丰富立体的。
两者必然不能长久协调、保持永恒地同轨,在人们的生命实践当中,二者必然奔突。
我想,爱是容器。
当你无法盛放他(她)人的爱的时候,或者当他(她)人无法盛放你的爱的时候,当两个人处在无法依靠互助、互信来扩张彼此的爱的容量,丰富爱的内涵的时候,就必然要继而寻找更加适合自己的容器。
这样一路走来,我们在扩张了自己的爱的容量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爱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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