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遛词儿
我上小学的时候正处于文革后期。除了八个“经典”样板戏和《金光大道》、《
天》之类几部编造“高大全”式英雄人物的雷同之作外,几无精神食粮。一本辞海就成了我经常“啃食”的“佳酿”在感受中华文化博大
深的同时,也常常为汉语言的诙谐幽默、生动睿智的独特风格所叹服。现“拉出几头遛遛”供大家品玩:)
晒太阳。本来是我们被太阳晒,却偏要正话反说,要把太阳他老人家拉出来凉晒一番。这等大手笔,除了古希腊的太阳神阿波罗和上古华夏神话中驾六龙载
之曦,凡间又有谁能担此大任呢。
冤家。往往越是恩爱的夫
彼此间常常以冤家互称(情人间情浓意热时也时有发生,不过他们更乐于把彼此比拟为食物或动物,如“甜心”、“小猫”等,呵呵),又一个反其道而行之。这肯定不是爱极生恨,不过却让老外听得一头雾水,认为此二人离刀
相见不远了。但仔细琢磨也有几分道理: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正适合于恩爱夫
----因为我们常说夫
一场是缘分使然,要先有机缘相会、相聚,才有可能结合成“冤家”;更有冤家宜解不宜仇,不正是夫
间要多宽容的另一种诠释吗。而冤家路窄比较适合于情人----路窄,必然容易“翻车”试看今
之域中,又有几对能逃脱。往往是,今
之情人,明
之冤家啊。
创造。其本意是想办法制造出新的东西来。这里又来问题了:)造,确有制造、建设、出新的意思;而创字却包含破坏的含义,如重创、创伤等,和造正拧着。为什么把这两个意思基本相反的字组在一起就可能“出新”呢?其实,我们的老祖宗是非常睿智的,他们深知:要做出新东西,必需打破常规,因循守旧是不能出新的。正如
泽东常说的那句话:不破不立。
姥姥。北京人在极不服气的时候常常愤言:你?姥姥!非京都人氏往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生气、不服,碍着你外祖母什么事啊:)我私下以为。是不是这样解释能说得通:你小子有什么了不起,别说你,就是你长辈(比如你姥姥)在此,我照样不服。
胡批,笑谈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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