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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耻辱的往事
 检烂菜叶这种事情林飘逸前世也做过,不要说检菜叶了,就是检拉罐他也是做过的,那还是他十一二岁的时候。

 在他小时候,外公喜爱打麻将对他疏与管制,成绩在大队上的学校里那是排的上名的,倒数第二,每次如此。

 在他家乡的山沟沟里,老师打学生那是正常,哪里象外面的城市学生,学生挨打还要把老师告上法庭。他们那里,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里的第一句话就是,‘不听话就给我打’。

 不听话就给我打,老师当然不会客气,哪里还分什么体罚和惩罚,下手就没有轻重,纯粹就是侮辱的行为。

 林飘逸成绩不好,每次‮试考‬就十几分,自然挨过不少打,卷子下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卷子轮给每个班级的学生看,低年纪的,甚至学前班的,完时后就跪着听讲,下课后就打手,不但打手掌还要打手背,大冬天的天气又冷,老师就用斑竹,上面有结巴,打学生的手背,打出血了就围着*场坝子跑。

 林飘逸从六岁上学开始,一直到五年纪十岁,那都是被打过来的,跪过石子,乒乓球台,桌子、凳子,老师还给他冠冕了一个称号‘瘟猪子’。

 所以在他十岁的时候被接到丰都上过三年学,在父母身边他的成绩飞涨了上去,直到上初二才回去。

 在外面上学,他曾经恋过一段时间游戏,所以为了打游戏,他曾经就检过拉罐,听啤酒瓶盖子值钱还检过啤酒瓶盖。

 小时候的记忆,他曾经恨过外公,也深深对他愧疚过。

 外公喜爱打牌对他疏忽管教,每次赶集擦黑了,都是他做好饭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家门口的梨子树下默默的等待,让他过了一个孤独的童年。

 但曾经有那么一刻,外公的举动令他深深震撼了。

 那是在o1年他初三的下半学期,他和赵情的事情被学校老师知道了,为了赵情,林飘逸毅然选择站了出来。

 班主任朱仕刚开除了他。

 这件事情被外公知道之后,他死拉硬拽着把林飘逸拉到了学校里,只要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班主任能够让他把初中**完。

 那个时候恰逢学校里下课,全体师生都在楼道上,*场坝子上嬉笑玩耍。

 而外公和林飘逸就站在班主任的家门口,正好在教学楼的楼下,在外公百般求情,而朱仕刚又拒绝的情况下,就在教学楼师生集体的目光下,外公他跪下了。

 他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曾经是铿锵铁骨的**人民军人,不屈不挠,驰骋杀场,林弹雨走过,雪山沼泽地爬过,一身堂堂七尺高的身子不知道穿过多少子弹,林飘逸依稀记得外公肚子上的刀伤,那是在即将解放的一场战役上留下的。

 腹部被刺刀划破,肠子里了,依然用衣服绑起来战斗。

 可就是这个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的人民军人,他,为了外孙能够上学,给一个小他四五十岁的年轻教师跪下了。

 当着全校的师生跪下了。

 那一刻,林飘逸也跪下了,当时他的脑子里嗡嗡的,就象放电影一般,闪过外公给他讲述的一个个战争故事,他没有觉得难堪,因为他觉得对不起外公。

 就在全校的学生都在嘲笑他的时候。

 林飘逸见到跟他同班的好同学也自组跪在了班主任面前。

 然后,他的班主任朱仕刚,面对一个老人的下跪,眼神淡漠,没有丝毫动容,甚至乜斜着眼瞥了林飘逸一眼,毅然转身离去。

 (跑题了)

 林飘逸和唐语琼从市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今天星期天不用上课,所以他才这么闲,林飘逸从小就在蔑视的眼神中长大,所以并不在呼陌生人看他的眼光。

 此时,刘晓芬还认真的端坐在电脑前练习打字,她很认真,大大的眼睛看着屏幕上的金山打字对话框,颠起白皙纤细的手指一个个敲打着。

 甚至是眼睛疲乏了,还不知疲倦。

 “芬姐!累了吧。”林飘逸泡了一杯热腾腾的雀巢咖啡端到她面前“喝点咖啡,解解乏。”

 “谢谢啊!”刘晓芬接到手里小抿了一口“咝…!”她咂咂嘴,眉头一颦“这玩意好苦啊!”“以前没喝过?”

 “嗯!这玩意是有档次的人喝的,我哪喝的起啊!”“呵呵!习惯就好了,这东西喝了比浓茶还解乏,累了的话就歇息一下,电脑对人体有辐,我明天就买两小盆仙人掌回来。”

 “嗯!我不累,时间对于我来说太宝贵了。”

 “呵呵!那好吧!”林飘逸见她转变这么大,心里也很高兴。没有再说什么,他自己也坐到凳子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上机。

 好东西质感就是好,瞅在眼里感觉都不一样,一万块钱没有白花,林飘逸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起点的网站,注册用户,并申请了作家专栏,网名‘冷风雨夜’。

 说起这个网名,他本来前世就想要这四个字的,但在注册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抢先了,没有办法还在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2。

 前世o7年开始写书,前后一共写了四本,全都扑了,在别的网站也写过,但结果还是一样,尽管看了不少资料,最后他悟出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而这一世,他已经不准备再自己构思,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也没有那么清高,有先例不借鉴,不是显得太傻。

 但要写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难了,虽然看过的小说很多,但要说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数,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说他都是看到最后几张就不看了,这也可能是直接导致他写的书都太监的原因。

 要真正喜爱而且看完的,且还记忆很深刻看过几遍的小说就更少了,就几本。

 起点有几个大神,番茄的书虽然最火暴,但他喜爱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这本书虽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飘逸很喜爱里面的情节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虽然描绘的不多,却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笔下的李寻深入人心,他是一个风不羁且感情专一的探花,却是一个以酒为伴的子,命运注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却不能爱,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里面虽然涉及李寻的感情戏不多,但最后番茄却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结局,也正是这份缺陷,让读者回想起李寻的结局,坐在林诗音坟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飞舞,那白衣卷的男人,落寞、沧桑、冷漠、面色刚毅却出一中扎心疼的凄苦,最后能够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涩的酒。

 林飘逸喜爱里面痴情的两个男人,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内心痴情又龌龊的阴暗家伙,既想保持着对感情的忠贞,又恶的想左拥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飘逸最喜爱的就属盗墓小说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

 虽然听很多人说诛仙好看,他却没有看完,甚至闹书荒的事情强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这不能说这书不好,盖因为他看别的仙侠太多,再回头看这仙侠的开山之作,就觉得有些抵触。

 当然,起点还有很多好书,和作者,譬如唐家三少,但他不喜爱他的风格,没有理由,还有梦入神机,这个作者文功是他望尘莫及的,他没有本书写,甚至抄袭。

 权衡利弊之后,他还是准备写寸芒,或许赚不了多少钱,但林飘逸现在是千万富翁,人家不是很差钱,就图的精神享受,足下虚荣心。

 就算读者骂街,那也是一种享受。

 寸芒已经决定动笔,但暂时先不忙,林飘逸先打开红袖添香,找到一本薄命红颜的书,这是叶玉倩写的,看不看暂时不说,先收藏以后慢慢光顾,以便在一起的时候有话题。

 之后他又在百度里搜索娱乐公司,这歌词曲调都添好了,寄给哪家公司还是个问题,他虽然对电脑有研究,但对外界的什么公司阶层,和职层分布都是一摸一大黑。

 不懂。

 手里有后世金典的流行歌曲,他还不知道寄去给谁,最后他在网上找到了百代公司,看了下公司简介,但还是一摸黑。

 这东西到底怎么,给哪个部门,是邮箱呢!还是…

 林飘逸抓了抓头,犯难啊!没读过书就是个文盲,脑子再好用也没折,不了解人家公司的体系,而且他还有很多顾忌,他觉得,万一自己把歌曲过去了,人家采用了还不鸟他。

 那他该怎么般,难道还要申请个专利或者是知识产权,但这到哪里去申请呢!用的着吗,会不会太可笑呢!?

 诸如此类的蒜皮的小事,他顾忌太多了。

 没有办法,不懂就是这么麻烦,看过不少重生小说,人家作者写到这里都是一笔带过,他也没有学到方法,真是难煞他了。

 最后他还是决定采用另一个办法,干脆找个嗓子好的人把歌录一遍,再传到百度音乐网站上面去,如此一来,等点击和好评度高了,他写的歌价值不也水涨船高了。

 而且到时候,也没有人侵权,还会有人找到他。

 “嘿嘿!”想到这个方法,林飘逸笑开了,直夸自己天才,这样的办法也能想到。

 但他又犯难了,找谁唱呢!?他把目光看向了刘晓芬“芬姐!”

 “嗯!”刘晓芬头也没回,专心练习打字“什么事?”

 “你唱歌好听吗?”

 “我!呵呵…!”她笑了笑“你别开玩笑了,就我那嗓子,一吼出来准惊讶四坐,全趴下!”

 “呃!”林飘逸有些失望“那你有认识的朋友唱歌好听的吗?”

 “朋友!”刘晓芬扭头看着他“朋友没有,我们厂里倒是有一个人唱的好听,而且这个人你也认识。”

 “谁!?”林飘逸来了兴趣。

 “总经理助理,张涵韵啊!她在公司年会上唱的歌可好听了。”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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