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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鼎盛建邺
 公元200年除夕,(注:因三国后期的纪元年,实在有些混乱,因此以后就以公元某某年来叙写。)经过几年安定的发展,江东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建邺这个江东重镇。户口到达了有史以来最高峰,真的有冠盖满京华之说了。现在建邺最繁华的街道,却是秦淮学宫夫子街。这里不但文风鼎盛,就连勾栏寨也是如雨后笋般,遍布各个角落之间。这一着到是沈鹰没有料到的,不过这也是正常之事。学宫本来就是沈鹰按后世著名秦淮之地构造的,现在风花雪月之事的盛起,也只不过是比历史早一点罢了。

 除夕之夜沈鹰是和家人一起度过的,一家十几口,也算是一个大家庭了。以后的人口恐怕还会更多,现在文姬也已经有身孕六个多月了,甄宓也怀上了。沈鹰的大女儿沈茜都三岁了,走起路摇摇摆摆的,逗的全家人直想发笑。但那气的声音,更是让人忍不住的想大笑。“父王抱!”沈茜最喜爱着沈鹰了,这也是沈鹰平时的功劳,经常会讲一些小故事给她听,沈茜虽然不甚了解,但仍然是听的津津有味。“夫君现在可是我们小茜眼中最好的父亲了,一天不见就说要父王。”刁蝉幽幽的说道,那眼神充满了关爱和慈祥。

 沈鹰抱着沈茜,在她那可爱的脸蛋上一亲,笑道:“茜儿真乖,父亲没有白疼你。”沈茜伸出那柔的小手,轻拉着沈鹰的下额长出的短须,笑呵呵道:“父王的胡须好好玩。”

 一家其乐融融,这不就是沈鹰向往的家吗?江东不止沈鹰一家和睦,还有赵云此时也在逗着怀抱中的儿子,赵云的儿子也有一岁多了,取名字赵广。还是沈鹰替他取的,这名字含义是要赵云的儿子,将来也能像汉武帝时的李广将军一样,做一个绝代名将。

 “夫君,广儿真像你,长的天庭满的,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潘芸此时再也没有了蛮女的骄横,取代的是贤的形象。赵云伸出左手,轻轻的把子搂在怀中,自豪的说道:“我赵云的儿子,自然是不会差到那去,当然这都是因为我还有一个好子。”潘芸幸福的靠在赵云怀中,甜蜜的笑了。

 郭嘉这个江东第一军师,此时在家可是苦不堪言。他那个子,完全是一个女人中的女人,但又才华出众,让郭嘉这个军事家,也不得不佩服她在文学上的水平。郭嘉娶开始是出于政治联姻,其子是江东望族朱家之人,也是朱家这代主人的女儿,从小聪明伶俐,好学。但有每每有奇怪的想法,搞的整个家族不得安宁,朱家上下都暗地里称她为小魔女。

 江东要想得到完善的发展,自然是少不了那些大家族的支持,而要想得到他们最大的支持和信任。莫过与政治联姻了,而选中郭嘉的不是沈鹰,而是朱家的小魔女,朱绮。郭嘉是江东除了沈鹰之外最有名的人,最主要的是他没有娶。而朱绮的思想真的很独到,那就是他的男人必须只能娶她一人,不准娶妾,否则她就不嫁。

 郭嘉文质彬彬,醉心与军事的领域,对女人到也没什么太大的**,这样的人跟朱绮还真的是绝配了。朱绮主张丈夫要对子平等,不喜爱摆大男人主义,郭嘉这人在战场上是个无敌之人,可是到家还真的比较柔和,或许这就是人生的一个平衡点吧!朱绮虽然刁蛮,但也还是知书答礼的,尤其是在和郭嘉结婚之后,只是偶尔的耍一些脾气,让郭嘉苦笑不得。

 自从前年元宵之际,沈鹰号召以花灯庆祝时,花灯就在江东盛起了。一连几年的元宵花灯盛会,吸引了天下文人墨客,今年的花灯盛会,将会更加的壮观。沈鹰为了宣扬江东的文风,特意派手下的几大谋士,出了一些对子出来,挂在花灯夜会上。只要对的出,将会得到大学士的封赏,成为江东的文学巨头。大学士是沈鹰特意为有才学的人弄的一个封号,只要有了这个封号,可以得到一定的薪水,也可以得到官府一定范围的照顾,对将来入仕会得到很大的作用。

 大学士这个封号一出,让天下文人,人人争先,都以得到这个封号为荣耀。今年的元宵将近,各地蜂拥而进的文人,更是不少。长江北暗的码头,两个儒衫打扮的年轻人,焦急的在码头等待着船只。“小姐,我们这次偷溜出来,要是被大帅知道,一定会打死奴婢的。”身穿儒衫,做男子打扮的女子,出口的确是女子口音,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闭嘴啦!叫我少爷。早知道你这么罗嗦,我才不带你出来呢?”那个被称着小姐的人,瞪了那自称奴婢一眼的人,整了整衣冠,见没人注意方才放心下来。“少爷,人家不敢了。”那丫鬟控制着嗓音道,听起来虽然有点娘娘腔,但也显的有点男人的味道了。

 “这才是我的好哥们,我可是早听说江东的花灯闻名,这次好不容易跑出来,当然要来看一下了。”那小姐也学做男人的声音,陶醉的道。“少爷,可是这江东毕竟是敌人的地盘,要是我们的身份被暴的话,我们就惨了。”那丫鬟明显还有点害怕。

 那少爷拿扇子拍了她一下,道:“小你现在的胆子,怎么这么小了。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我们的身份,记住你是我的书童,吴。本少爷就叫吴尚,可别叫错啦!”

 “是吴公子,我叫吴,我记住了。”那丫鬟正经的道,说到最后不由的笑了出来。吴尚不由嗔道:“死丫头,不准笑。再笑看我不把你丢下江去。”吴故做害怕的样子,道:“吴公子你饶了小人吧!我再也不敢了。”她们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在没人的时候,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到也不觉的寂寞。

 “公子船来了。”吴尚忙和吴登上了船,很快码头上的人都上了船,客船扬帆而起,向对岸的京口码头驶去了。

 “夫君,今夜是元宵花会,我们想上街去看看,不知道你有空没。”邹敏在吃饭时,对沈鹰道。众女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沈鹰看着大家期待的神情,点了点头道:“好!今晚大家都去,但有一个要求,为了不在拥挤的街上惹人注意。我建议大家都穿男装,你们说好不好,不过文姬和小宓就不要换装了。”

 赵雨欢喜的道:“好啊!那样一定很好玩的。”众女都觉的蛮有新意的,又觉的新鲜。自然是表示愿意了,沈鹰的想法也是有道理的,毕竟众女都是国天香的美人,平时见一个都难的,要是一下子出现十几个,那还不在大街上引起轰动,到时候狼的眼睛都盯着揩油,沈鹰还不妒忌的咬牙吗?

 建邺大街上,车马如云,各种奇形怪状花灯,显示出了独特高超的艺术,也显示了华夏明族的辉煌。沈鹰一众,人人打扮的文质彬彬,一副芊芊学子的装扮,显的文雅中带着一丝秀气。沈鹰一行出游,负责护卫的自然是潘璋和凌统二人,两人带着一百多侍卫,便服打扮,游走在四周,时刻做出警戒。

 潘璋到是混在沈鹰身边,看着夫人们一个个男人的装备,在惊讶之余,又不得不佩服其沈鹰的高超。“鹰少,你还真是厉害,连出游都搞的这么精彩神秘,小弟实在是佩服之极。”潘璋一脸仰慕的神情,那副小人般的嘴脸,立即引来了沈鹰的一脚。“哎哟!”潘璋吃惊的一声狂叫,立即引来了四周目光。小乔称机又补上了一脚,一手拉着他的耳朵道:“你再叫,看我今天不拉下你的猪耳朵。”

 潘璋立即求饶道:“嫂子,你就饶了我这可怜的人吧!我上有老,下有小,把我打惨了,我家人怎么活啊!”那声泪并下的神情,让众女不由婉而。小乔娇羞道:“小璋不准再说,你要再说,看我不去跟陆家妹子说去,看她还理不理你。”潘璋这下可没则了,当下低声告饶道:“嫂子,您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我来世为你做牛做马还不行吗?”潘璋从小跟沈鹰一起长大,和文姬和大小乔认识的时间也长,彼此之间多少也少了一些隔膜,多了一份难言的友情。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灯树千光照。明月逐人来。游皆穠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夜,玉漏莫相催。”几个结伴闲游的学子,看着花灯上的诗词,大声的朗读起来了。

 风花雪月自古就是学子口中的常话,越有才华的人,对这越有感悟。看着百姓的安详,生活的安逸,沈鹰也觉的很足。“夫君,我有点累了,找个地方坐一下吧!”文姬在走了一段路,着个大肚子,自然会感觉到了累。

 “前面的醉鲜楼,茶和糕点都做的不错,我们就到那去坐一下。”沈鹰扶着文姬,温柔的道。

 PS:汗!大家别误会,亮剑怎么可能会太监呢?难道大家不知道《亮剑》的精神吗?相信看过那部小说的人,都因该知道的。而我取这个名字,就是因为我怀着这样的精神来写的。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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