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来到城堡已经有两周了,这段时间平平淡淡而又迅速的消逝了。
现在我已经弄明白自己的所在地了。这里是布雷西亚的邻国
维尔,以泰坦巨人为护国战士的公国。
维尔与布雷西亚相邻,不明白
月双星为什么会把我扔到布雷西亚的邻国,难道说他们是为了考验我?
事实上,我对这种无所事是的悠闲生活只能说是基本满意。因为,至少在某一个方面我是非常非常不满意的:我的伙食居然比小火差。现在我每天只能就着菜汤吃黑面包度
。老天,我并非忘恩负义,可是味蕾已经被安丽丝惯坏了,实在无法忍受每天就着菜汤吃黑面包的生活。这种伙食只比以前外公领地里的奴隶吃得稍好一些…他们只有清水和面包。
蒂斯向我许诺的一枚银币的薪水还没到手,等薪水一到手,我要大吃一顿。而且,我要吃
,吃香
的
!
日子平静而有规律:早上起来,便带着小火出城遛一圈。在我的教育下,小火逐渐接受了蒂斯。所以遛完小火后,我会将小火交给蒂斯,由他带着小火四处玩耍。然后,我会回到自己的地下室进行修炼。
以前我一般都懒得特意进行过修炼,可是现在实在太闲了。闲着也是闲着,安洁儿对我布下的
锢我得自己尝试去解除,总不能等
锢自己消失吧。
可惜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每次修炼过后我都会感觉自己的斗气水平有所进步,可是斗气进入了丹田就不再出来,我根本没法利用它。有时候我会有些担心,丹田所能够容纳的斗气到底有没有限度。如果丹田能够容纳的斗气是无限的,那可就糟糕了。
不知道兰仆死到哪里去了,他的主人我处于如此的窘境,也不见他出来帮我。
我不时产生这样的冲动…好想跑到旷野中仰天长啸:兰仆快来救我!
不过我也知道,将摆
困境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我好歹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了,而且都已经超过二十一岁了。十六岁之后可以婚嫁,十八岁之后便可以举行正式的成年仪式,而二十一岁,则往往是成为一名真正骑士的年龄。
事实上,在爱克斯大陆,骑士有两种含义。广义的骑士是指骑士协会所承认的骑士资格,它代表拥有某种程度的战斗技能。狭义的,也是王公贵族们所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必须经历特殊的仪式和程序。有时候一名青铜骑士甚至白银骑士,并不是狭义上的骑士,而一名剑士或是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却反而可以获取骑士的称号。
外公是一名伯爵,而且是
斯公国一名举足轻重的大贵族,而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因而从一出生起便是一名骑士。
至于马迪尔,虽然我的母亲早逝因而家中没有女主人,可是外公聘请了专门的家庭教师,教导我和马迪尔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
礼仪。马迪尔从侍童做起,十四岁之后又成为我的侍从。那时候马迪尔最大的心愿就是被我的外公以剑面轻按他的后颈,然后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由于成为真正的骑士需要花费相当大一笔数量的金钱,马迪尔小时候很担心由于经济的原因无法成为真正的骑士,因而不得不一辈子成为我的侍从。
可是世事无常,在马迪尔二十一岁生日之前,外公已经远离我们而去。而现在,马迪尔已经成为了
斯和布雷西亚最为著名的骑士了。不过马迪尔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他成为骑士并没有举行那种正规盛大的传统典礼,而是战场上的简化仪式。我率领
斯人第一次伏击英格兰尼辎重部队,成功地抢掠了大批物资。回营后,我便为马迪尔举行了战时的骑士任命仪式。那天晚上整夜营地里都是狂
的气氛,说起来我也没亏待马迪尔…要知道当时营地的条件多艰苦啊。
马迪尔自己对我说过,夏默也曾向我报告过:法兰西斯曾向夏默发出过邀请,准备向他颁发圣灵骑士的称号。而英格兰尼也准备向他颁发金羊
骑士的称号。要知道能够得到圣灵骑士和金羊
骑士的称号,是爱克斯大陆骑士所能拥有的最高荣誉之一。圣灵骑士和金羊
骑士,与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一样,是爱克斯大陆所有骑士最向往的称号。象我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大贵族第一继承人,虽然一出世就是骑士,同样非常向往这种荣誉。唉,光荣而充满漏*点的二十一岁,我却不得不在这间
阴暗、不超过十平方米的地下室度过。
想起这些事,我的心情免不了有些低落。长吁一口气,我走出地下室。因为城堡不大的缘故,两周来城堡里的人已经都认识我了。我走出城堡,来到城堡附近的湖泊之旁。这个湖泊的名字叫明镜湖,湖边的树木等物全都倒映在湖中,风景确实不错。
在这儿修炼的效果其实比在地下室更好些。因为兰仆教我的修炼方法能够同时修炼斗气和魔法力。魔法元素似乎并不欣赏阴暗
的环境,因而在地下室里魔法元素实在少得可怜。
湖面上波光粼粼,聚集着大量自由而又活跃的水元素。当我进行修炼的时候,水元素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围绕在我的身旁。由于无法理解的原因,这些水元素只要接近我的皮肤就会被
收,然后顺着体内的经脉按一定的行进路线运动,最后进入丹田。
人们之所以很难同时修炼魔法和格斗技,是因为两者的
质不同。根据修炼方法的不同,斗气在人体经脉运行的路线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除了走火入魔的情况,斗气却总是按照一定路线运行的。可是魔法元素在人体内却没有固定的运行路线,魔法元素有时候会在经脉内影响或是阻碍斗气的正常运行,因此也就导致了魔武壁垒这一现象的产生。
我可以同时修炼魔法和斗气,那是因为兰仆教我的斗气在一定程度上与魔法元素可以兼容的缘故。不规则运动的魔法元素虽然对我体内的斗气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却小得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现在在我体内的魔法元素居然以规律的路线在经脉中运行,与斗气的运行路线完全互不冲突。怎么说呢?就好象在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上,行人、马车、骑手按各自的规律行走,人来人往却互不干扰。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事实上,魔法师的确可以将魔法元素
收进入体内,所以魔法师体内通常都拥有超过常人的魔法元素。魔法师并不直接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施展魔法,而是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引发外界魔法元素的共振,迅速影响外界大量的魔法元素以达到完成魔法的目的。可是,
收魔法元素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有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接触某人的身体,而此人运用某种方法(通常是冥思)仍旧连一个单位的魔法元素也无法
收,那么此人就基本无法在魔法运用上取得正常的成绩。如果一个人可以从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里
收五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那么他只要付了足够的努力,花上一定的时间进行积累,最终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如果一个人能够
收超过十个单位以上的魔法元素,而且他的智商不逊于常人,那么他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名天才的魔法师。
兰仆对我的身体改造之后,使我对魔法元素的
收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四十,所以我二十岁之前便成为了魔导士。可是现在,我对魔法元素的
收达到了可怕的比例,简直近乎百分之百。然而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
收率却是灾难
的,它带来了令我哭笑不得的后果。
虽然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数量及浓度,我可以聚集起可以完成一次
忌魔法所需要的魔法元素,可以更加轻松地引发那些魔法元素的共振。可是任何聚集在附近的魔法元素都会被我迅速
收,因而我甚至无法施展出哪怕为最简单的魔法。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按兰仆告诉我的知识,我之所以无法施展
忌魔法,是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元素浓度根本就无法达到可以施展
忌魔法的浓度。可是现在,我清晰地感觉体内的魔法元素已经超过那个浓度的底线。
兰仆肯定是不会在我失去知觉后实施那种会有生命危险的手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来到湖泊之旁想要寻找一份宁静,可是心情仍旧平静不下来。无聊地拣起一块扁平的鹅卵石对着湖水打水漂,看着那一圈圈的绮涟,我的心又一次飞到了布雷西亚。
我在城堡里只是不起眼的宠物饲养员的身份,堡内稍稍有些身份的人都懒得理我,因而无法得知最新的消息。可是我迫切地想知道安洁儿是否依照诺言释放了安丽丝。想到安丽丝的安危问题,心尖都一颤一颤地疼。虽然有凯森、兰丝、西西王如此强力的家臣,但
月双星这样的敌人仍旧是我的梦魇。
虽然
落到
维尔成了一名宠物饲养人,可是我对现在的处境并不绝望,因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挫折罢了。可是如果一年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我该怎么办呢?再次面对
月双星的时候,我仍旧没有办法保护心爱的人。这种无力感令我沮丧。
沮丧是一种很负面的消极情绪,我知道这一点,此刻却无法摆
。
深
一口气,然后呼出。再深
一口气,呼出。这样来回十次之后,我的心情开始渐渐平息,可惜仍旧无法达到心如止水的境界。
“唉…”我很用力的长叹了一声。
“剑,我找了你好半天了,没想到你在这儿。”脆生生声音的主人来到我的旁边,一
股坐在我的身旁。
早在蒂斯离我五十米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他的生命波动。现在我失去了斗气和魔法力,可是感觉却更加敏锐了。即使不用施展探察术,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任何进入五十米范围内带有生命波动的生物,这在以前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
那声长叹,其实也有一半是因为被蒂斯打搅而发出的。我没有理蒂斯,可是那名少年却自己顾自地说起话来。
“剑,我敢肯定你是一个贵族。从你的言行举止中,总是不经意
出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痕迹。”
绝大多数贵族对平民都持轻蔑的态度,我并没有自
的倾向,因而并不认为有必要将贵族的身份刻意隐藏。当然,我不会愚蠢地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
出来。那样有可能会导致安丽丝遭遇危险。
朝着湖面又扔了一颗扁平的石头,瞧着它打出水漂,划出一圈圈的绮涟。
“剑,你能够说说小火的来历吗?”
…
“你不说我也知道!”蒂斯似乎因为我的沉默而有点儿生气了。“我已经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微微一惊,面上却仍旧表现出波澜不惊的模样,继续朝着湖面扔出石头。
我不知道蒂斯那句话到底指的什么意思,可是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告诉我。
“你不是一个破产贵族。贵族如果破产,他照样会在身上带上武器,那样才能显示他的贵族身份。可是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手无寸铁。”
我会心一笑。喜爱佩戴武器确实是破产贵族的一种特殊爱好。一些贵族失去了土地和金钱后,唯一能够代表他们身份的,只剩下自由佩戴武器的权力和他们的家族徽章。为了与平民区别开,固执而骄傲的破产贵族比一般的贵族更喜爱佩戴武器。他们哪怕没有饭吃,也绝对不会卖掉手中的长剑。当然,这也与贵族的传统教育有关。例如:骑士如果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又例如: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记得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时候,那名叫强尼的男爵将长剑交给我,那是一种完全放弃抵抗、有损荣誉的表现。我估计当时杀掉了强尼最信赖的家臣,可能将他吓坏了。
…沉浸在回忆中,蒂斯的声音再次响起。
“而且,我已经知道小火不是一只狮子,它是一只魔兽!”
我仍旧没有回头,只是吹了一声口哨。正在一旁玩耍的小火听到信号后,雀跃地跑过来跳进我的怀里。我抚摸着小火的
发,静静等待着蒂斯继续分析。
“我知道,”蒂斯一字一顿肯定地下结论。“你是特姆比斯特人,而且是特姆比斯特人当中的魔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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