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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克劳德公爵的许多行为及思维方式与其说是异于普通人,不如直接说更象是野兽的行为模式。

 想要让他心悦臣服,用诡计或是别的什么方法根本行不通。唯一的选择是:直接用实力打败他…正如使野兽臣服的条件一样。

 可是我却有没合适的人选。我军第一强者非凯森。卓索图莫属。可是即使是凯森,顶多也只不过能够与克劳德。哈曼打成两败俱伤。而这种结果,根本无法使克劳德向我臣服。

 我现在的武技老师已经不是兰仆了。在诸多的格斗过程中,杀神剑告诉了我数不清的格斗技巧。现在的我,武技变化多端。身处于血腥的杀戮之中,我可以表现出刚强霸道;意气飞扬地站立在决斗场上之时,也可以表现出快疾无伦;如果想要凭武技降服一只凶猛的野兽,剑光便会画出细密的蚕丝蛛网;为博安丽丝一笑,身法武技飘零如漫天飞花却又何妨?

 可是这一切,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我仍旧无法打败克劳德公爵。

 圣骑士、影剑士之所以受战士的崇拜景仰,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实在过于高强。如果说黄金骑士的实力是人类实力达到的巅峰,那么圣骑士、影剑士之简直就是天人。与凯森识之后,我一直有这样一种庆幸:幸亏凯森因为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而成为我的奴隶后,没有老羞成怒而将我杀人灭口。手中没有握着杀神剑,我根本就挡不过凯森全力进击的三十招。另一方面,我也为当初自己的狂妄无知而略微有些羞愧:我以为凭着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水平,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可以不至于败落。幸好这种想法我没告诉过卡特琳娜,要不然会把小美人笑得不过气来。

 与圣骑士格斗,对自己施展嗜血术、石肤术只会带到更为恶劣的后果。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对圣骑士几乎不起作用。只有祈祷术、祝福术、加速术可以略微起点作用。虽说高手之争胜负决于毫厘差异,可是施展诸如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祝福术、加速术之类的小魔法,并不足以拉近黄金骑士与圣骑士之间不可逾越的差异。即使是拿着杀神剑,我与凯森的对练与其说是过招,还不如说是苦苦支撑。杀神剑让我拥有无可挑剔的意识和技巧,可是圣骑士的意识和技巧是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巅峰,而且速度和力量也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就速度和力量而言,即使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与圣骑士比较仍旧有一定的差距。

 正在思考的时候,西西王骑着翔龙飞到我的跟前。他一脸严肃,脊背直如,双目如鹰隼。

 “主公,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我的目光向地面的家臣扫去,与他们的目光相撞。其余三个兵团长都无法飞到我的身旁,很显然,他们正在等待我的决定。

 可以想象,如果是马迪尔,他会放了克劳德。海曼公爵。如果是多明戈,他多半认为释放一名圣骑士比杀死一名圣骑士可以得到人们更多的崇敬。至于凯森,他的人生哲学虽然与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观念略有区别,可是与真正的骑士却相差甚远。不用问,四大兵团长对待克劳德公爵的死活问题上,肯定是二比二。

 “我很遗憾与你是敌人,却不能收服你…”这种惆怅,正如我欣赏阿朗佐却绝对无法与之成为真正的朋友相类似。

 高举着的手缓缓地放下,我没有下达总攻命令。

 “不过,你愿意给我一年的时间吗?”

 “什么意思?”克劳德公爵的眼中闪出一丝异芒。

 “我放你和你的士兵回国,但是你得保证在一年之内,任何英格兰尼军队都不得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我国。一年之后,你可以再与我战,试试能否打败我。而我,也想试试经过一年的修练之后,能否将你打败。”

 克劳德公爵的眼神变得极为复杂。其中既有轻蔑,又有佩服。也许在他看来,我所说的想要打败圣骑士的愿望近乎于幻想。可是我的决定,又令他忍不住产生了佩服之情。

 克劳德公爵直视着我的眼睛回答:“《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也就是说:我顶多只需要在一年之内不参加对布雷西亚的战斗,并没有更多的义务。你需要我保证不让英格兰尼军从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布雷西亚,这种要求似乎超过我的能力了。”

 之所以对克劳德公爵提出这种近乎疯狂的建议,是因为我认为克劳德公爵的行为未必完全符合骑士守则。他爱护士兵,待他们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他也很勇敢,这一点,即使是他的政敌和仇人也无法否认。可是,他并非一个纯粹的骑士。别的不说,他刚才就有过自杀的念头。哪怕只有一线机会,我也要冒这个险。

 我轻轻一哂。“我不做滥好人,不想吃亏。”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由你率领才是真正的王牌兵团。这一点,你我心知肚明。”

 “你本来就打算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护那些士兵,那么你的性命以及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未来,等于说都是我给你们的。对英格兰尼来说,一只真正王牌兵团的价值是非常可观的。”

 我的语气变得冷酷无情。“而你,可以让英格兰尼决策层明白这一情况。在必要的时候,你甚至可以影响英格兰尼权力层的决策。如果无法足我的第三个要求,你可以选择自杀。”

 “一年?”克劳德公爵喃喃自语。“你的说法似乎合理。”

 他突然一拉缰绳,坐下的照夜狮子马人立而起。

 克劳德公爵又开始进行招牌式的长啸。待啸声结束,他转身面对自己的士兵。

 “这一仗,我们败了!”

 一些英格兰尼人下了屈辱了眼泪,而更多的人则是铁青着脸,以仇恨的目光盯着我们。

 一名军官突然骑着马冲出队列,他扯下盔甲,一把撕开衣裳,袒膛。然后,他高举着长剑昂天长泣。

 “战神啊,我自十七岁加入第四兵团,参加大小战役一百零九场,杀敌三十七人,俘虏五十二人,夺得军旗七面,受三次重伤,全身大小伤痕五十一处,得大小勋章十一枚,由列兵升至上尉大队长,三十年来未尝一败!…”

 “临到快退役的时候,却要受此污辱吗?冥神啊,您为什么不在我上次战役受重伤的时候让我离开人世?!”

 他痛苦地嘶叫着。那种撕心裂肺的惨叫,那种痛不生的神态,不仅仅令他的战友痛苦不堪,甚至令我军的士兵生出了怜悯之心。

 正准备对这名四十七岁的上尉产生同情的感觉,他却骑着马向我军冲过来。

 “可怜我戎马一生,给我应有的骑士尊严。让我的名字出现地战死者的名单上吧!”

 意外事件往往会影响历史的进程,而这些意外事件又往往是一些小人物造成的。如果这个一心求死的上尉真的求仁得仁,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克劳德公爵的部下中肯定会有同样冲出寻死的人。那样一来,局面必然混乱。

 敌人的心神全都关注在那名大队长的身上。我军的士兵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三百米的距离距离一匹马需要跑将近半分钟。他一个人冲击一支大军,我军士兵或者认为好笑,或者感觉茫然,可是谁也没有动手。

 看着那个随时可能变成刺猬的上尉,我有些紧张,开始权衡使用雷神弹的利弊起来。

 间囊袋里装着一百颗雷神弹,紧急的情况下我就以东方的暗器技巧“天女散花”在一秒钟之内将那些雷神弹全部宣在敌群中。敌人现在挤得很紧,用一百颗雷神弹照顾他们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或者,我可以使用黑巫术刺亲卫队分泌超常的肾上腺素,由他们的帮助,完成这场屠杀任务我军应该不会死伤太多。

 至于说背上屠杀七千名陷入绝境敌人的恶名或是暴秘密底牌,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战斗力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不能拿自己少得可怜的士兵浪费在一群一心求死的强悍之徒身上。非常之时,自然应该使用非常手段。

 正在胡思想,克劳德公爵动了。那匹肥壮的照夜狮子马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冲向那名大队长,克劳德公爵一伸手,将他拎了起来。准确地说,克劳德是掐着他的脖子单手将他掐了起来了。大队长的身材并不单薄,可是在克劳德公爵面前,却小了两号。

 无视大队长不过气来挣扎着胡乱踢腿,克劳德公爵冷冷地盯着他。这时候,战场上又鸦雀无声起来。每个人都想知道克劳德公爵会怎样处理这件事,连我也产生了好奇心。

 克劳德伸出左手一巴掌挥了过去,大队长被打得腾空而起。他在地上连着翻了好几圈后,挣扎着爬了起来。这时候大队长的模样更加令人同情了,他的鼻子嘴巴全都往外冒血,整张脸都成为紫红色。不过我却知道:那名上尉虽然表面看起来伤势吓人,其实只不过是皮伤罢了。克劳德玩的这一套我得好生琢磨琢磨。能够把声势造这么大,却只令对方受一点皮伤,这种技巧可真不是盖的。

 大队长委屈地看了兵团长一眼,嚎啕大哭。

 “公爵大人,你还是让我死了吧。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我的事迹一直是村里的骄傲,现在我打了个败仗回去,怎么见人啊?…呜呜…”

 大队长胡乱抹了抹脸,眼泪和鲜血混合在一起,模样显得愈发凄惨。“村里的人多尊敬我啊。就算是受过骑士的册封,就算是受册为爵士,就算挂着十一枚勋章回到家乡又有什么用呢?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

 克劳德公爵的语气似乎结成了冰。“奥托,你所在的轻骑兵联队是王牌兵团中的王牌。你们联队曾经与敌人的一个大队打过交道,你认为是他们强还是你们强?”

 奥托愣了愣,眼中出绝望。他跪在地上拼命地捶着地面,很快的,拳头上就鲜血淋漓起来。

 克劳德公爵大喝一声:“败在这样的队伍手下,并不是辱!而且,只有战胜这样的敌人才算真正的胜利。奥托,三十年来,你难道没有那种不败的寂寞吗?”

 奥托惊讶地抬起头“不败的寂寞”这种感觉显然是他未曾拥有过的。克劳德公爵不再看他,而是将目光投向其他人。

 “一年后,我们还有机会洗刷这个辱。前提是:你们必须活着,才能亲自洗刷这种辱!”

 克劳德的吼声象霹雳一样,其声量一声比一声响。

 “难道有谁想让别的人替你们洗刷你们所制造的辱吗?!”

 “难道你们象奥托一样只会象个孩子似的哭?!”

 “难道你们被敌人打怕了吗?!”

 脸上的血仍然掩饰不了奥托的脸红得象猪肝一样。他由于激动而口吃起来。“我…我…我死都…不怕…还怕…”

 克劳德又转过头温和地看着奥托。“是啊,我成为第四兵团兵团长时,你已经在第四兵团服役了。你一直都是个好兵。你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再等一年将敌人打败呢?你现在才四十七岁,离退役还有三年的时间。为什么要放弃呢?你是个老兵,要给其他人做榜样。还疼吗?”

 奥托愣了愣,这才会意克劳德公爵问的是刚才打了他还疼不疼。他直身子回答:“不疼!”

 “那好,回列。”

 奥托下意识地爬到马上,回到队伍之中。

 我懊恼地看着克劳德公爵。克劳德象变魔术一样,一会儿功夫,就将敌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改变了。充满死志的部队固然令我头疼,可是将矢志复仇因而生机的部队就更令我不安。

 我对刚才的决定动摇起来。

 这时候,凯森一声大吼,将手中的长矛斜举。所有的卓索图人象他一样都将手中的兵器斜举指天,连续大叫三声。“吼、吼、吼!”紧接着,马迪尔大喊一声:“敬礼!”迅狼兵团的战士也向残存的敌人致敬起来。

 多明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西西王,最终决定保持胜利者的高傲姿态。多明戈昂起头,,显示出胜利者应有的得意洋洋。

 马迪尔出于骑士风度来这一手我并不惊讶。没想到谈笑杀敌、饥餐虏的凯森和他的部众也表现出对敌人崇高的敬意。现在我想反悔也不行了。这个生日固然很令人开心,可是下一个生日却多半会发生让人头疼的事。

 算了,现在为一年之后的事情心不划算。

 “克劳德公爵,按刚才我的要求进行血之盟誓吧。”

 克劳德公爵脸部的肌动了动,我也不知道那是代表生气还是高兴。他出宝剑,将手指割开。“我以我血发誓:一年之内,我将以最大的努力制止英格兰尼人从特拉比松行政省进攻布雷西亚。如若不然,但凡淌此血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血之盟誓是爱克斯大陆最神圣的誓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发血盟之誓的。发誓者,必须是家族的族长或是完全的自由之身。人们只在特别的情况下以会进行血之盟誓。如果普通人随随便便发血之盟誓进行赌咒,那么他很可能会被政府或魔法师协会以“污辱盟誓之神圣”而提出控诉。相应的,历史上几乎不存在发过血之盟誓后又违约的人。克劳德公爵合作的表现并不能使我稍微高兴一点。想到一年之后又得和这个人形野兽率领的强悍兵团战斗,我实在高兴不起来。

 我没好气地宣布:“现在开始缴械吧。”

 敌人扔兵器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似乎也不那么悦耳了。我想了想,正好有几个问题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想弄明白。虽然认为这种问题克劳德公爵多半不会回答我,但是我仍旧忍不住想问一问。

 “克劳德公爵,我有些事情想问你,可以吗?”

 克劳德点点头。“你尽管问,不过我不一定会回答。”

 “我偷袭渡口浮桥的晚上,渡口的部队防备非常森严。你预测到我军会偷袭吗?”

 克劳德叹口气。“可惜还是被你偷袭成功了。”

 眼巴巴地看着克劳德,我真的很想弄明白克劳德公爵是否拥有那么可怕的直觉。可是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嘴,拒绝回答我的这个问题。

 “那个…你与我单挑仍然令部下从另一侧发动攻击,有什么目的吗?”

 克劳德无声地笑了。这一次,他脸上纠结的肌颤动,很明显是一种笑容。“我好歹是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难道三十年不败的战绩完全依靠幸运吗?那种情况下,我一个人便可以挡住一个兵团,使我军不至于遭受两面夹击,应该还是合算的。”

 我上当了?!这个外表看起来连脑袋里都是肌的人,他不擅计谋的传言是假的!

 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向我承认?你完全可以推说是出于本能啊。”

 克劳德公爵不再笑了,他严肃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你是值得一战的敌人。我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强的人之一,所以我不敬重强者,只敬重不畏生死的铁血男人!”

 “不过,我更敬重另一种人。”克劳德拖长了语调,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缓缓而道:“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属下,连名誉也无谓的男人!”

 对于率领兽人的经历,我偶尔会产生后悔的念头。因为我觉得自己当时那么做可能是因为年少冲动的原因。如果换成现在有老婆、有自己的公国这种情况,可能我不会再做出那种轻率的举动吧。没想到一时的意气之举,却可以换得克劳德公爵的赏。

 由于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我也对克劳德。海曼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可惜的是:他终究成为了第三个我所欣赏却又无法成为朋友的人!

 半响无语。

 好半天过去了,敌人的武器已经堆成了几座小山。眼看缴械工作将要结束,我憋出一句话。

 “你还在血,那些血白也是浪费,不如再向我发一个血之盟誓吧。发誓回到英格兰尼后将赎金按时交给我…”

 轰的一声巨响声过后,地面上的尘土飞扬…

 克劳德趴在坑里痛苦得不能自抑,他用力捶打着地面,发出痛苦的呻声:“这种事也值得发血之盟誓?!我怎么会败给这样一个人?!我怎么会敬重这样一个人?!”

 这笔赎金是很多钱呢,怎么会不值得呢?如果是阿拉卡,哪管什么血之盟誓、之盟誓,没有见到现金之前根本就别想让他释放俘虏。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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