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
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
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
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
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
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影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影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影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气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
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
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
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
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
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
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
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
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
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
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
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
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
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
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25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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