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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好快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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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找到王大眼的时候,这位绿帽如山的杂货店老板已经喝得烂醉如泥,吐得一身都是,脚上一鞋子都是烂泥,可是他居然就这样躺在上呼呼大睡,屋子里的臭气足足可以臭死一条街的人。

 像这么样一个又窝囊又拉遢的人,怎么可能是杀人的凶手,怎么可能杀死柳乘风那样的江湖名侠。

 陆小凤实在没法相信。

 可是那位赤条条的从别人的被窝里钻出来的老板娘,既然说这块玉佩是“老公”送的,那么陆小凤总不能不来问问这位老板。

 不管那位老板娘给他戴了多少顶绿帽子,可是老公却还是只有一个。

 要让一个喝得像死猪一样的人立刻清醒,最好的法子就是把一桶冷水从他头上淋下去,尤其是在这种天气,这种法子更是保证有效。

 可是陆小凤却实在有点不忍。

 他也知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外,但是只要一碰见可怜的人,他的心总是会变得特别软的。

 所以他花了很多功夫,费了很多事,才总算把这位王大爷弄醒。

 他本来还想等他再清醒—点时再问他这块玉佩的来处,想中到王大眼一看见这块玉佩就叫了起来。

 “这是我送给我老婆的,怎么会到你手里了,你最好快一点给我从实招来。”

 陆小凤苦笑。

 这件事根本就没法子解释的,他也不想解释,所以他只有采取比较简中的一种方法,一种他平常很少用来对付可怜人的方法。

 这种方法总是能够很有效的让人不能不说实话,王大眼果然很快就供出了玉佩的由来:

 “这是我花了整整三两银子买来的。”

 “谁卖给你的?”

 “除了那个小王八蛋之外还有谁?”

 王大眼还说:“平常这个小王八蛋穷得要死,可是柳大爷—死,他就阔了,我一直怀疑他见财起意,谋财害命。”

 不管他说的话是真是假,都要先找到那个小叫化才能证实。

 何况这条线索追查到这里,已经快追到了,再追下去一定可以追出个头绪来。

 所以这个小叫化当然非要找到不可。

 大眼自告奋勇带着陆小凤去找:“这个小王八蛋平常寓在些什么地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准”

 可是他没有找到,找了七、八个地方都没有找到。

 这个小王八蛋好像忽然不见了。(二)

 一个人怎么会忽然不见?

 是不是因为有人要让他背黑锅,所以,杀了他毁尸灭迹。

 还是因为他自己知道事情已经追到他身上来了,所以只好逃之夭夭。

 陆小凤无法确定。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抓到一点证据,什么事都无法确人上二。

 陆小凤从来不肯随便下判断,就算他明知道—个人是凶手,在没有找到证据的时候他也不会动的。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愿冤棱好人。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说,他和从前那位在活着的时候就已成为神话般传奇人物的楚香帅有很多相同之处,其实他们相同的地方并不多。

 他们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楚留香风蕴藉,陆小凤飞扬跳,两个人的性格在基本上就是不同的,做事的方法当然也完全不同。

 他们两个人只有一点完全相同。

 他们都是有理性的人,从不揭别人**,从不妄下判断,从不冤枉无辜。

 所以他们这一生作人都做得心安理得,因为他们问心无愧。

 不管怎么样,小叫化现在也已变成了可疑的凶嫌之一

 如果连他都可能是杀人凶手,这个小镇上还有什么人是可以信任的?

 可是这个小镇上却又偏偏没有任何人具有杀害柳乘风的动机和理由,更没有杀他的本事。

 他们都是生长在这里的土著,一生从未离开过这地方,以前也从未见过柳乘风。

 也许只有一个是例外。

 宫素素。

 想到宫素索,就想到了宫萍,陆小凤立刻就变得很不

 宫萍和他分手时,他就有点担心。

 她一定要回去找宫索索,他一定要追出玉佩的线索,谁都没有理由阻止他。

 他不放心,只因为那时他已感觉到宫素索是个很危险的人物

 所以现在他也决定去找宫素素。(三)

 找人是件很奇怪的事,有时候你不想去找一个人,他总是随时随地都会在你面前出现,等你要找他的时候就找不到

 这次的情况又—样。

 陆小凤到了宫索索的居处时,那地方已经人影不见,非但富索索不见了,宫萍也不见了,甚至连那个应门的白发老姬都不见了。

 本来布置得很高雅洁净的屋子,现在已经变得一片凌乱,就好像刚刚有七、八十只猴狲来到这里来满屋子到处翻跟斗。

 陆小凤的心沉了下去,眼睛却又忽然—亮。

 他看到了—样东西,屋子里虽然一片凌乱,这佯东西还是很刺眼。

 陆小凤看到的是个发誊。

 一个用一麻布扎成的发鬃,本来应该是褐黄的麻布带,已经变成了黑的,也不知道已经用了多久没有洗换过。

 本来是黑色的头发,现在却已变成了褐黄,又是灰尘,又是泥巴,又是油垢,又是沙土,距离上次洗头的日子好像已经有一甲子之久。

 这个发鬃陆小凤认得。

 这个发鬃本来应该是在那个小叫化头上的,现在却落在一个破碎的花瓶和一个还没有摔碎的水晶灯罩之间。

 这个发譬虽然扎得七八糟,可是它断落处却很整齐。

 一个发鬃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就从一个人的头顶上掉下来。

 它无疑是被人一刀削落的。

 陆小凤捡起发鬃凝视发断处,瞳孔忽然收缩。

 “好快的刀。”

 这么快的刀,是不是已经快得足够能一刀刺穿柳乘风的心脏。

 这—刀是谁的刀?(四)

 小叫化到宫索索这里来过?被—个年龄身份别不详的人—刀削落了他的发鬃,然后他的生死去向就没人知道了。

 宫素素和宫萍的卜落也同样不明,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也没有别人知道。

 陆小凤手里拿着小叫化的发鬃,呆呆的站在那里发了半天楞,忽然想到了—件事。

 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

 除了宫萍、宫素素和小叫化之外,还有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婆。

 她怎么也不见了?

 这么样一个已经老得连都直不起来的老太婆,难道和这件凶杀案件有什么关系?

 陆小凤虽然对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可是心里也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他自己绝对找不出来的。

 就在这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又收缩。

 这一次他并没有看见什么刺眼的东西,可是刺耳的声音同样会刺到眼睛。

 陆小凤听到的声音本来决不能算是一种刺耳的声音,因为那只不过是一种很微弱的呻声。

 可是他听起来,却比尖针更刺耳,因为他立刻就听出了这是宫萍的声音。

 宫萍还在这里?为什么会发出如此痛苦的声音,是中是受了重伤?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一个人只要还能出声就表示这个人还没有死。

 陆小凤深深的了一口气,控制佐自己心跳和呼吸。

 夜静。

 心跳和呼吸声都巴被控制得几乎没有声音。

 所以等到第二次微弱如平常人呼吸般的呻声响起时,陆小凤立刻就辨出了它是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五)

 天色极暗,因为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一段时候,而且无星无月无灯。

 本来颜色极明媚的小院,现在也像是被泼墨染黑了,什么都看不见。

 可是陆小凤还是很快就找到了宫萍,在一个没有别人找得到的地方找到了她。

 小院后墙边摆着七、八个养金鱼的大水缸。

 京城里的大户人家很少有不养金鱼的,这是一种生活的习惯,也是—种派头。

 往日的繁华虽然已如烟如梦,有些习惯和派头却还是改不了的。

 只可惜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到哪里去找金鱼?到那里去找水?所以我们这位昔日王妮的庭院中只得空留下一排金鱼缸。

 宫萍就在这排金鱼缸从左数起第三个缸里。

 她当然不是自己愿意躲在里面的,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硬到一个金鱼缸里。

 如果她能够反抗,她也不会被别人进去,只可惜她身上多了九银针,每一银针都在她身上一个很重要的道里。

 最黑暗的时候已经过去,天色已经开始有点亮了,银针在微曦中闪着光。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好像皱了起来。

 他看得出这些银针是被人用—种极厉害的暗器手法打入宫萍的灾道的。

 在窗外以暗器暗算棺材店老板的无疑也是这个人。

 这样的暗器高手,无论在哪一代都不多。

 这个人是谁?

 银针拔出,宫萍才能开口说话。

 “我知道你一定会替我担心,我自己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自己一直觉得宫素素不能把我怎么样:“宫萍说:“我连作梦都没有想到许老太能一下子把我制住。”

 “许老太是谁?”

 “就是那天替你开门的老婆婆。”

 陆小凤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了,江湖中能用这么厉害的暗器手法伤人的决不会超过十个人,女的最多只有三、两个。其中有一个不但暗器,擅易容,而且是个神偷:“三手仙姬”许扒,在她还是“仙姑”的时候就已经名动大江南北。

 那个已经老得快要干掉了的老太婆,难道就是昔年那伎灵巧如仙子的许仙姑?

 她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的?怎么会在一个被逐放的王纪家里屈身为奴。

 以她的名气和武功,以她在江湖中的身分和地位,世界上大多数王纪只配替她洗脚。

 谁也想不到一个已经被制住七处要而且已经被入了金鱼缸的人,还有人能把她救出来。

 宫萍实在是已经死定了的,宫素素没有杀她,只不过要她多受一点活罪而已。

 可是那个小叫化呢?陆小凤问宫萍:“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小叫化?”

 宫萍当然看见了他:“可是我从来也没有想到他会是这么佯—个人,居然会冒险来救我。”

 陆小凤显然也被感动厂,过了很久才问:“他是不是已经遭了毒手?”

 宫萍黯然叹息:“就算他现在还活着,恐怕也活不长久。”

 “为什么?”…因为他好像知道一件决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宫萍说:“他好像看到了一件他不该看到的事。”

 这件事和这个秘密当然都与柳乘风的死有极大关系。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所以陆小凤也没有问,他只问富萍:“现在这个小叫化的人在那里?”

 “他已经被押走了,被富索素和许老太押走的。”

 “她们为什么要把他押走?”陆小凤问:“如果她们要杀他灭口,为什么不索就在这里杀了他?”

 宫萍反问陆小凤:“如果你要杀一个人,你愿意要他死在你自己家里?”“我不愿意。”

 “要一个人自己走到别的地方去,是不是要比把一个死人搬出去容易得多?”“是的。”

 现在陆小凤当然已经明白,小叫化是被宫素素押到别的地方去,灭尸灭口灭迹。

 那个地方当然是别人找不到的,因为谁也不知道它在那里。

 陆小凤也一样不知道。

 他能够做很多别人做不到的事,他喝酒如喝茶,玩命如玩牌,用两手指挟别人致命的利器,轻松得就好像一个调皮多情的少女用两手指捏她情人的鼻子一样,在生死呼吸之间还能够说一旬鸟不生蛋的笑话。

 可是他毕竟只不过还是一个人,毕竟还有很多事是他的能力所无法达到的。

 他也从来没有想到一个风筝对他有什么启示。

 有清冷的晨风中,在暗白色的弯苍下忽然有一个风筝飘了起来。

 一个好大的风筝,大得就像是翱翔在雪山绝岭上的大鹰。

 在夜与晨曦的替中,风筝上忽然闪现出八个用碧磷写出来的大字。

 “要找祸秧打破鱼缸。”

 这八个字好像也只不过是个鸟不生蛋的笑话。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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