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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同学聚会(1)
 西门金莲原本已经站起身来准备出去,闻言徒然站住脚步,问道:“我去参加同学聚会,你去做什么?”

 “我是你的同居男朋友!”展白一本正经的道,你不能过河就拆桥,需要我客串就抓我出来——而且金爱华说了,可以带男朋友的,她也带男朋友一起去。”

 金莲摇头无语,一套兰蔻,金爱华把她出卖的很彻底。

 “更何况你这么漂亮,让你一个人出去,我可不放心得紧,天知道你这些男同学会不会居心叵测?”展白再次道。

 西门金莲这次连话都懒得说,转身就向外面跑,心中却鄙视了他一番,真当她是谁?有男同学就会居心叵测?如果她真有这么大的魅力,也不至于被前男友甩了。

 做了一天的翡翠雕刻活计,洗个澡,放松下来,开着轻松的音乐,优雅的萧管之声,带着淡淡的忧伤,传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站在衣柜前,西门金莲却有些茫然,穿什么衣服好?作为女人,对于漂亮的衣服,自然也是情有独钟,有钱了,她更加不会刻薄自己,衣柜里面有着各名牌衣服。

 但问题是,既然是宴会,自然应当穿晚礼服,可是看着那些太过正统的晚礼服,西门金莲还是摇摇头,这等衣服,只适合出席一些豪门盛宴,这等同学会,穿着就有些不合适了。

 在衣柜里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拿几件真丝苏绣的衣服上。

 秦浩巴巴的带着她去绣坊逛了一圈,衣服自然是买了。还定制了华丽的唐装,那种类似于汉服却比汉服少了一份庄重,多了一份飘逸的唐装,让她实在是爱不释手——但这样的衣服,也只适合在家里穿着过一把瘾,想要穿出去,就要有被人围观的勇气。

 西门金莲自认,她不是什么低调的人,但也没有被人围观的勇气,所以,着几套十多万的唐装,只能挂在柜子里了。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那套白色的真丝蝴蝶刺绣长裙上,只有裙裾一边有着蝴蝶刺绣,非常素雅。

 把那套裙子去下来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照了照,还好,很是素净,也不显眼,头发依然用一只翠绿色玉簪了起来,看着也不错。

 初秋的季节,天气有些凉了,顺手抓过意见白色银边的披肩,搭配在身上。

 走到楼下,发现展白正等着她,上上下下把她打量了个遍,笑道:“好看倒是好看,只是太过素净也不好,你不是有金丝红翡针吗,取一枚带上吧。”

 “蓝翡解剖出来了?”金莲没有回答,反而问道。

 “恩!”展白点点头“虽然表皮很厚,但是里面的表现真不同,表面上淡一些,月到里面颜色越发蓝的纯净,这颜色,应该是——”说道这里,他徒然住口。

 “应该是什么?”金莲口中漫不经心的问着,却提着裙子向地下室走去。

 正如展白所说,蓝翡一经解剖出来,在灯光下,泽果然是蓝的纯净漂亮,宛如是雨后的天空,又像是浩瀚的大海。

 而且,如此硕大的一块,想要做什么首饰,都是尽够了。

 “你说小白,这蓝翡可以做什么?”金莲问道。

 “你爱做什么都可以啊?”展白不解的道。“镯子,戒指,玉簪,玲珑玉佩,如意,挂坠…”

 “我觉得,这颜色做出来的首饰,绝对没有血翡好看。”金莲摇摇头道“也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

 “你胡扯呗!”展白摇头道“你喜爱红色,但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喜爱红色啊?有些人就喜爱蓝色和绿色,对于某些喜爱蓝色的人来说,这蓝翡简直就是极品——你看,纯正的玻璃种,通透度有高,结晶细腻光滑,简直就是完美。”

 “你喜爱蓝翡?”金莲好奇的问。

 “我谈不上吧!但我知道,有个人绝对喜爱这个颜色”

 “嗯?”金莲问道“是谁?”能不能当羊宰一刀啊。展白说的没错,这蓝翡,就得卖给喜爱的人,否则,换成她这样喜爱红色的,就绝对不会考虑蓝翡,哪怕是买同等价值的绿色,也不会考虑蓝色。

 “林炫蓝!”展白道“你看到没有,他特别喜爱蓝色?”

 “他?”金莲摇摇头,他或许喜爱蓝色吧,但就现在,他应该是没有钱购买蓝翡的,这只羊估计没有宰的价值。

 已经六点半了,金莲提着裙子,让展白把地下室锁了“我去楼上拿一枚针,你不用跟我去了吧。”

 “好的,我换衣服!”展白直接把她后面的话忽视了。

 金莲苦笑,这人,据说还是某个集团的董事长,怎么就这么闲了?

 由于是参加同学聚会,金莲也不想招摇,嘱咐展白开那辆四平八稳的奔驰,至于她自己那辆回头率非常高的宝马跑车,还是锁在车库里吧。

 展白开车,直奔水中仙,半路,金莲就接到金爱华的电话问她:“来了没有?”

 但在下车的时候,展白却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就脸色不好看,嘱咐金莲,他不更她上去了,有些事情要处理一下,晚上十点过来接她,让她有事打电话给他。

 金莲自然聪明的不问他什么事情,只是嘱咐他小心,踏着轻快的脚步,走进水中仙的电梯,心中却有些担忧展白,不会有事吧?但愿不会有事…这些日子,她已经习惯了展白融入她的生活了…

 十二楼的芙蓉厅包厢内,金莲刚来到门口,金爱华就了上来,见着西门金莲,一把抱住,笑道:“你可来了,我想死你了!”

 “得了,你想我做什么啊,我可不是男人”金莲笑着打趣。

 “来给你介绍,这是我男朋友,孙明明!”金爱华一把拉过旁边一个身高足足有着一米八,个字看着有些魁梧的年轻男子,介绍给她认识、“你好,我是西门金莲!”金莲含笑冲那男子点头,很普通的模样,不丑,但也谈不上俊美。

 “听爱华几次说起你,只是一直无缘一见。”孙明明很绅士风度的笑着,自然而然的挽着金爱华的手臂。

 “金莲,你男朋友呢?”金爱华问。

 金莲一愣,不解的问道“我哪里有男朋友了?”

 “那个展白,”金爱华笑着摇头道“你还瞒着我,他可是什么都说了,说是你的同居男朋友,你救了他,他无以为报,就以身相许了,哈哈…”说道追后,金爱华忍不住笑了出来,想不到如此狗血的事情,居然让她碰到了,不过,展白虽然不如那个林炫蓝长得俊美,但也是有型有款的,也算是美男一个,堪配西门金莲,而且那个家伙,似乎家境不错,因此她也替金莲高兴。

 “你家伙就喜爱胡说八道!”金莲摇头道。

 “爱华,西门小姐,我们进去说话吧,别挡在门口。”孙明明招呼道。

 “好的”三人一起走进芙蓉厅,一些西门金莲并不怎么熟悉的同学,都已经陆续来了。

 金莲的子并不算怎么开朗,加上由于魔都本地人排斥外地人的缘故,她和这些人也不算,比如金爱华,看着金爱华和田田两人识的和众人打招呼,她却依然有着一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找了一个角落里面窝着,金莲开始无聊的拨手指甲,很多人她都是看着面,却连名字都叫不上,算了,还是等下早点回去吧。上学的时候,她无法融入他们的圈子,现在感觉还是一样。

 肖何一直在偷偷的打量着心门金莲,引起他注意的,是在灯光闪烁之中,她头上的玉簪那抹沁翠的光泽——凭感觉,他知道那绝对不是玻璃簪子,而是满绿玻璃种翡翠簪子…

 可是这样一支翡翠簪子,在市场上没有几百万,就绝对连问都不要问。

 而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金莲脖子上那串同样沁翠滴,颗粒满的项链上,同样是玻璃种满绿翡翠啊,肖何在心中惊叹了一声,而在针,应该是红翡?可红翡为什么会闪着金色光芒?难道这就是最近盛传的金丝红翡?

 最最让他叹为观止的,确实金莲手腕上那对福禄寿的镯子,如果不是碍于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激动的药发抖了,老天爷啊,有生之年,他竟然能够亲眼目睹老坑玻璃种福禄寿镯子?

 而且那颜色,竟然是如此的完美,红绿紫加上明亮的无,过渡完美,泽鲜明亮,在灯光下生辉,她身上这些首饰,如果放在市面上股价,估计要上亿了吧,她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呆在身上?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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