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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这个市场如同现代繁荣的商店街。商品罗列,有来自东方的丝绸、陶器,西方的琉璃制品、装饰精美的各式容器,还有卖食物的店家;有香脆烧饼、炸鱼、雪白的茶、香甜的酪,飘送着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还有各式颜色鲜的新鲜水果。

 当然,还有游牧民族所必备的用品,像各式的马具、马鞍、马鞭,以及一些武器、小刀、弯刀、弓箭,还有各式皮、地毡…货物成堆,人挤人,尘土飞扬,人的体味和牲畜的味道混杂。

 李天风破这特殊的异国风情所深深吸引,目不暇给地连经过的店家、货品,而她浑然不知自己也是市集里众人好奇偷窥的对象。每人在经过她身边时,忍不住会偷望几眼,等他们走远、离开视线后,又窃窃私语。

 “她就是让冷漠的龙堡主人三天下不了的女子。”

 “哇,细皮白红齿白,这也难怪了。”

 “王真幸运,掳到这种绝美女。传说她的身分可能是东国的公主,来自那个财富充裕的强盛的国家。”

 李天风捕捉到市集人们好奇探索的眼光。可是,看达伦、丽斯一派自然、视若无睹的样子,她想这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吧。因此自己也不好意思如乡巴佬一样大惊小敝,徒增贻笑大方。

 李天风不知道这些人对拥有神之血统的达伦和丽斯抱着一种对神一样的崇拜、敬畏,龙堡之所以会如此繁荣,都是因为来自神血统的庇佑。对他们而言,他们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偶像。尤其是达伦那异于常人的双眼,一只眼珠是黑的、一只是蓝的,被那双严厉的眼一瞪,背脊就发冷,所以没有人敢亲近她,除非他是白痴或不怕死的。如同去世的王妃,惹怒了神子,下场即是必死无疑。

 伴君如伴虎。尤其伴着一个拥有神力的君主比老虎更危险,因为虎口下还有机会逃生;但当拥有神力的老虎发怒得要你死,你就绝对无法生。所以,众人对去世王妃的妹妹里雅公主迟迟不与王完婚,亦能理解。

 当然,王自王妃去世这八年来,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女人随待在侧,这是第一次王表现出对一个女人的着,就不知那女人是福是祸了。王是个富裕的人,供得起她任何需求;但,万一她哪天惹他不高兴,她的下场…会不会也跟去世的王妃一样?

 达伦在卖布料的商店前停下,摊位陈列各种颜色。质料的布匹,有高贵华丽的各式丝织品,也有次级的麻织布、竹布、斑布等。

 “丽斯,告诉她挑些喜爱的布料。”达伦说。

 李天风对布料没啥兴致,倒是对隔壁摊陈列的各式乐器兴趣浓厚。她一直瞧着老板吹、弹、奏着他的乐器。

 “丽斯,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老板正在弹的乐器叫什么名字?”李天风问。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注意力很快便转移,她也马上被那些发出声音的东西所吸引。

 李天风印象中的那弓型乐器,都是弹奏的人得坐着,两脚分开、两手分别置于弦琴两旁,弹出来的声音如梦似幻。她没看过这么小巧的,约六十公分高、十五公分宽,刚好两手可轻易弹奏,不须两腿分开。

 达伦说:“阿克,去把那个乐器买回来。”

 阿克马上与老板涉,不久便抱着那把弦琴回来。

 达伦低沉地以忍耐口吻道:“现在我们可以认真地挑布料了吗?”

 李天风以渴望的眼神望着那把弦琴,想碰碰它。“丽斯,告诉你父王,他喜爱什么就挑什么,别管我了。”

 达伦觉得这小妮子真的很喜爱惹怒他,但他还是忍着道:“丽斯,告诉她,是她要穿的,叫她挑些喜爱的式样。”

 李天风拿起布料瞧了瞧,又放下,疑惑地问:“我买布料做什么?我又不会做衣服,我连个钮扣都不好。”

 丽斯听后也满腹疑惑。“姨说女人一定要会制衣服,以后才嫁得出去。妈妈,你怎么不会?”

 李天风惊异地看着这八岁小女孩,不答反问:“那你会吗?”

 “我当然会,姨有教我。她说这样我长大后才找得到男人当我丈夫。”

 “可是我没人教啊。”

 丽斯转头望着达伦。“父王,妈妈说没人教她做衣服,她买布料做什么?”

 达伦、阿克均觉得讶异。

 达伦干脆帮她挑些颜色轻淡的丝织品,因为从她衣着他猜她可能比较喜爱这种风格的。“阿克,你也挑几匹布请里雅帮你做几件衣服。”达伦早已察觉这两人之间暗生情愫,只是碍着彼此悬殊的身分,以及他贵为王的关系,而不敢放肆彼此的情感。

 阿克心虚地说:“王,可是我怎好意思让公主替我做衣服?”

 “阿克,你孤家寡人,没有女人替你料理这些,就当我给你的赏赐吧。记得要多挑几匹送里雅,当作是你的谢礼。”

 “这…”他斩钉截铁地帮阿克下决定:“就这么吧。”达伦边挑布匹嘴巴还念着:“我还以为所有女人都会针线活儿呢。我还头一次听到女人不知羞地说自己不会,而且还这么大方地承认。”

 老板也连连点头。“是啊,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我家女儿自六岁起就开始学了,而我老婆更有一手好手艺,她…”老板在达伦瞪视一眼后马上闭嘴。

 谁允许他批评他女人的?

 “老板,你老婆、女儿现在在哪里?”

 老板惶恐地回答:“在…在家里。”

 瞧他紧张得跟什么似的。

 “叫你老婆带几个帮手,明天来我堡里做衣裳。”

 老板又惊又喜。“是、是。”

 “你放心,酬劳不会少的。”

 老板好骄傲,他老婆竟能进到龙堡内部为尊贵人士做衣服,他一定要好好炫耀。

 达伦挑完,简洁命令:“明天要你老婆把布料送来。”

 他们继续逛市集,又经过卖皮、小刀、陶器等摊位。

 丽斯百思不得其解,遂问:“妈妈,你的妈妈不担心你找不到男人当你丈夫吗?不然怎么没教你针线活儿?”

 李天风轻笑,她无法想象那个热爱工作的母亲制衣服的情景。“她对所有家事一窍不通,不会煮饭也不会打扫。”多亏了现代的好帮手…洗碗机、洗衣机、微波炉等等。

 阿克很好奇李天风的回答,与丽斯对谈了起来。

 “妈妈的妈妈什么都不会,不会煮饭、打扫、做衣服,所以没有教她。”

 达伦听了她们的交谈,心想难怪,有其母必有其女。

 阿克想问,哪她们不做这些女人家工作,平常时间都在做什么?打猎吗?不可能啊,她连骑马都不会。

 突然,身后一个女的声音传来:“这就是那个不会针线活的女人啊?”

 所有人往后瞧去…而达伦看到老友的到访,欣喜地问:“达西,你什么时候到的?”

 一个温文儒雅、穿着打扮和长相都形似古代人的男人,拍拍达伦的肩膀。“前天就到了,但因为你下令不接见任何人,所以我就带妹妹来市集逛逛。”说完,他暧昧地笑着打量李天风。“这就是传闻中让你三天不想下的女人吗?嗯、难怪…”他故意停顿不讲。

 刚刚先出声的女人拉拉达西的手。“哥。”

 “对了,达伦,这是我妹妹依拉公主。”

 依拉弯膝低头地行礼:“你好,达伦王。”

 看太阳已升至头上,达伦当然要好好地尽地主之谊,遂邀请他们这:“你们午膳还没用吧,我们就到前面旅店休息用餐。”

 依拉不怀好意地打量李天风…哼,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女人该会的都不会。她从他们在布店前挑布时就偷偷注意他们了,而他们一走没多久,店家老板马上就四处宣传王如何宠爱他的女人,并请他手艺巧的老婆入堡帮她做衣服,以及这女人什么都不会,还未曾做过家事,难怪手像水做似的漂亮。

 心高气傲的依拉觉得这种没用的女人不可能是她的敌手,而她…依拉公主才是真正有资格成为未来龙堡的女主人。

 看她上那串翠绿宝石,说不定就是神之子赏给她的。她梦想着将来成为龙堡女主人时,她才不会寒酸地只带一串带;她定要用宝石装饰在衣服上、鞋子上,并戴在头上、颈上、手上,将全身装饰得金光闪闪。为了这种奢华,她也才可以勉强忍受那眼睛颜色不一样的怪物。其实换个方向想,有个令人敬畏的丈夫也不坏,可以拿来吓人,作威作福一番。

 李天风一路被那个女生盯着,一直盯到旅店里矮桌坐下,她才稍稍收敛那嫉妒的眼神,改为合地看着达伦。她很想问丽斯他们是谁?可是当事人在场,似乎又不太礼貌。

 这是她第一次看达伦以平起平坐的态度对待那一对男女。他们究竟是何身分?还有那女生为何一直盯着她?从她眼神中真的找不到半点善意。

 整个旅店一见贵客进门便一阵惊措,店老板亲自出来招待,请他们坐到二楼视野最好的位置。达伦、丽斯、李天风及那对来自鹰城的王子、公主坐一桌,其它侍卫则另坐一桌。

 他们边吃边聊,达西说着沿途旅行的见闻及其它部落的概况,而达伦也诉说着自己所知其它部落的情形,彼此换情报。其它女生则静静用餐,连丽斯都晓得收敛好动的个性,摆出她生为公主的派头。

 李天风自行搜索达伦部拿取小刀,帮自己和丽斯将面前的油玉米饼切成一小块,再一小口、一小口地拿起来吃。没办法,即使如此丰盛的一餐,满桌高贵的陶瓷碗盘、玻璃酒杯,就是找不到一双筷子、一支刀叉,只好用手拿起来吃了。

 丽斯向她要求想吃那整只烤羊,但李天风表示只有一把小刀没办法切,所以丽斯即向阿克再拿一支小刀。这回李天风拿着两把小刀,一手着羊只,一手用刀将羊切割下来递到她的盘子里。

 达伦不悦地望了她一眼,暗示他为什么没有?使得原本坐下的李天风只好又帮他切了一盘羊放在他盘子里,他才满意地继续与达西谈话。

 丽斯将自己盘中的羊送到她眼前,她却摇头拒绝。虽然羊腥味已去除,但看他们满嘴满手油腻,她就失去吃的兴趣了。

 填五脏庙,店主人又送来茶及切好一长条的西瓜。

 而达伦早已看出她不欣赏他们吃得油腻腻的模样,遂要店家送来水、肥皂,以及干净的布。

 她帮自己清洗干净,也帮丽斯擦拭嘴边的油腻,并要她将手洗干净,再帮她擦干。转眼看到达伦又瞪过来,想到这大少爷连洗澡都要人伺候,她也就认命地比照丽斯照料他。

 从头到尾看在眼里的达西羡慕地说:“这女人把你伺候得不错,难怪你会宠爱她。”

 依拉不高兴地拉扯达西的衣角,暗示他该提出正题了,他才想起这次来龙堡的主要任务之一。

 “神之子,我这次来是代表鹰城与你龙堡缔结婚约的,不知你是否接受?”

 达伦笑着回答:“是可以啊。但我女儿年纪还小,不知是贵堡哪位男士娶我女儿?我希望年纪不要差太多,而且必须等她长大再说,我可不想这么小就把她送出去。”

 “不、不,是我妹妹依拉与你达伦王的亲事。王你尚未有继承人,需要男嗣继承你将来的一切;而我妹妹依拉公主身分虽是高攀,但,我们会以丰盛的嫁妆作为补偿。我父王、母后将会以蚕种、织布机、桑树、女工四十人、黄金十箱、丝布四十匹,以及其它东西当作我妹妹的嫁妆。”

 达伦有半晌惊讶,但随即明白这是门权利的缔结,就如同他之前的婚事。他转向依拉提出他的疑虑:“你不怕惹怒我吗?”

 依拉没料到他会有此一问。老实说,她是有些怕,不过她还是坚定地回答:“我一定尽心尽力服侍王,不让王生气。”

 “我没想过这问题,我必须考虑一下。”

 达西了解地点头。“那当然。”

 达伦望着正切着西瓜喂女儿的李天风。她如果知道他要娶老婆会有怎样的反应?这门亲事可说是门户相当,而且他的确需要一个继承人。他想象着她孕育他的孩子,会像对待丽斯般疼爱她自己孩子,在他跌倒时安抚他,伤心时抱他。她绝不会像他自己母亲害怕敬畏自己的孩子,不敢亲近自己的亲生儿子,只能让他孤单长大,难过时只能向神石寻求安慰。

 对呀,现在麻烦的是神石毁了。少了可以帮助稳定情绪、治疗病痛的神石,将来怎么办?他评估着依拉公主,她会怎样看待发生在孩子周围的异常现象?她是否会像其它人惊慌而逃呢?

 可是,李天风不同。她接受了女儿异于常人的地方,并把她当作平常孩童来对待;她知道他的神力,但她也敢对他生气、触怒他…

 “我听说你的女人是东国的公主,而我母亲即是东国皇帝的女儿。哥,你曾经待过东国,会讲那边的语言,你帮我问问看嘛,说不定我们还是亲戚呢。”依拉虚伪地笑说。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达伦王,她叫什么名字?”

 “天风。”

 李天风听到达他叫她,疑问地看向他。

 “李天风姑娘,请问你父亲是皇帝吗?”达西用东国语言问她。

 李天风诧异转移视线盯着他,没想到他竟然会说她的语言。

 “你能再说一次吗?”这次她仔细看这男子。他不像这里的人有深邃的五官,他有着东方人特有的丹凤眼,肤也不似其它人,他是黄皮肤,穿着古代贵族的那种及地长袍,中国味十足。原先,她只是以为自己掉落在另一个异世界,或是来到一个未开化的落后地带。但,现在她怀疑自己被推到古代来了,那这样她要怎么回家?

 达西又重复一次。

 李天风将忧虑丢至一旁,先回答他那个怪问题。“我父亲只是个平民,我确定他绝对不是皇帝。”恐怕他对当皇帝也没兴趣吧。

 “那或许你的爷爷是贵族?”

 她好笑地摇摇头。

 达西困惑了。既然她不是贵族之后,怎可能不需做事呢?看她外表就像朵被娇养的花,一般普通人家是栽培不出这种洋溢自信、气质优雅的名媛。

 原来她才不是什么东国的公主啊,依拉遂挖苦地问:“那你父亲一定给你很多嫁妆,才有办法帮你捉到丈夫喽?”她要哥哥一句不漏地翻译。

 又是嫁妆,李天风被这字眼烦死了。看着那女的轻蔑眼神,她不有气。“我为什么要有很多嫁妆才有男人要我?”

 依拉轻蔑地问:“你会针织吗?我母后教我们如何织一匹丝布,你会吗?”

 她摇头。

 “你会烹任吗?我可是拜师学艺过的。”

 她又摇头。

 “听说你连骑马都不会,那我想你大概也不会箭吧。”

 果然,她点了点头。

 依拉胜利地向达西说:“哥,我看她说不定是宫里养的舞,靠着一副美丽外表学学唱歌、跳舞,娱乐那些贵族,所以才没空学这些。不信你问她是不是要学音乐、跳舞,而且还要表演给人家看?”

 李天风想到小时候是被着学过几项乐器,像钢琴、笛子、小提琴;还应要求,为了长大的身材好看起见,学了几年芭蕾,所以她很自然地点了点头。

 “看吧,我说她可能是从宫里潜逃出来的舞。”依拉宣示着。这下达伦该明白了吧,这种女子没资格当龙堡的女主人。

 达伦截住这话题:“不管她以前是何身分,她现在是我的小奴隶。”其实他才不在乎李天风是不是公主的身分。倒是他可要好好考虑这门亲事了,看来这位公主心狭窄,果然真要娶来,难保她不会为了巩固自己地位而欺负丽斯和李天风,他可得仔细想想。

 达西提起此行另一目的:“还有,家母生日快到了;我父王想送她个礼物,希望贵堡工匠设计一整套红宝石手饰,包括头饰、耳环、项练、手环。”

 “没问题。我们晚膳一起用餐后,我再拿出宝石让你选,并把工匠找来讨论式样。要是不嫌弃,你们停留期间就在我堡里作客吧。”

 “那当然。”

 而后,他们暂时告别。

 达伦继续带她们逛市集,因为知道她来自何处,所以他特意买了些来自东国巧的摆饰、用品,并订了些椅柜,替他那空空如也的房间添些东西。他可不希望他的房间不如她原来待的家,供不起那些豪华的东西。

 只要她表现出兴趣的东西,他即全数购下,也因此让那个乐器老板笑呵呵,因为她每种乐器都拿来玩,所以他几乎每种乐器都买一个。

 他甚至买下了整个西方来的夜光杯,只因她如艺术品般端详着它们,并敲着它们而发出清脆乐音;他亦买了不少香料,只因她贪恋那些人的香味。这是达伦首次享受财富带来的快乐,原来与别人一起分享财富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

 他们回堡后,李天风还热情地抱住达他轻啄他脸颊一下,才跟丽斯坐在地毡上玩着各种乐器。丽斯被她的兴奋感染,也快乐地敲敲打打,满意自己制造出来的“噪音”

 李天风教丽斯用乐器伴奏,丽斯很有天分,教两次就学会了两首儿歌。

 她们还捉住走过的阿克要他留下来陪她们玩,而里雅要过来帮李天风量身材好准备制衣服也被留下了。

 她发现他们都很有音乐天分,任何旋律过耳不忘,并能轻易跟着哼唱伴奏。她给阿克、里雅一个节奏,让他们以乐器弹奏,而她则捉着丽斯随意摆动身体跳起舞来。丽斯被逗得笑得合不拢嘴,因为从来没人陪她玩,唱歌、跳舞竟然可以这么快乐。

 里雅望着姐姐的女儿笑得如此开心,顿时觉得好愧疚。她以为把她弄得干干净净、穷得的,并远离人群不让别人发现她的“特殊”这样就够了。可是她忘了她只是个孩子,她需要朋友、需要感觉人家爱她、需要人家陪她、需要人家“接受”她就是这样特殊的孩子。

 李天风眼尾瞄到阿克在以为投人注意他时深情款款地凝视里雅,而里雅则害羞地闪避佯装不知,并在阿克不注意时也偷瞥他。

 真是大发现啊,原来这两人情投意合哪,看来这两人需要一点推力。

 于是,李天风宣布要教丽斯另一首歌,并请丽斯翻成他们的语言来唱。

 “阿美、阿美,几时办嫁妆,我急得快发狂。今天、今天你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虽然我是个穷光蛋,人又长得不怎么样,可是你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长相。阿美、阿美,不要再彷徨,少女的青春短。今天、今天你要老实讲,我是否做你的新郎?”

 丽斯被这有趣的歌词逗得笑翻天。

 阿克也忍不住笑出声。“这是什么歌啊?”

 李天风说:“求婚歌。这是一首男人向女人求婚,请她嫁给他的歌。”

 她还故意煽动阿克对着里雅唱,而丽斯也在一旁很有默契地帮忙鼓动。“对呀,阿克快唱。虽然你长得不怎么样,姨也长相不好,所以今天要做她的新郎。”

 里雅羞红了脸,以谴责口气制止:“别闹了,阿克才不是长得不怎么样,他长得很好看。”

 李天风听了丽斯的翻译,应证了自己的猜测没错,遂说:“那改歌词,人长得这么好看,刚好配你的美貌。”

 阿克半真、半戏谑地对里雅唱,尤其最后一句“我是否做你的新郎”更是深情款款地望着她。

 里雅低头羞红了脸。“别闹了,我去看晚膳准备好了没?”

 李天风赶忙拉住里雅的手,问:“这首歌不好听吗?”

 “很…很好啊。”

 李天风拉里雅坐在阿克旁边,又高兴地说:“我们再来唱别首歌。”

 “好啊。”

 她又想了一些轻松轻快的歌教丽斯唱,让丽斯翻译歌词,她再学翻译过的歌词重新唱过,而阿克、里雅也跟着唱和;气氛欢乐,每人都很开心。

 早已在一旁观望半晌的达伦,佯装怒气地走近。“原来在我忙了一下午时,你们玩这么快乐。”

 阿克、里雅连忙起身,托词有事先行告退。

 丽斯学僵尸跳上前。“父王,我学会唱好多歌,你要不要听?有小猫呋坊拂、小狈汪汪叫,还有穷光蛋的求婚歌。”

 “求婚歌?”

 “是啊。阿克演穷光蛋,姨演阿美,穷光蛋请阿美嫁给他。”

 “什么傻话!女儿嫁人要父亲同意才算数,阿美答应了也没用。”

 “那妈妈怎么办?她父亲不在这里,不就嫁不掉了?”

 “妈妈这辈子不能嫁给别人了,因为她是父王的人。”

 “那她不就没有丈夫了?”丽斯想了想,一方面很高兴李天风不会因嫁人而离开她,一方面又担心没丈夫照顾她,遂安慰李天风:“妈妈,父王说你这辈子不能嫁人,没关系,我代替你老公照顾你。”

 这家伙又在胡说什么了?李天风眉头拧在一起。

 “谁给他权利决定我能不能嫁人?我爱嫁几个就嫁几个,关他什么事?”难不成‮女处‬给他,就自以为什么都给他了?到她而言,只不过是丢掉个束缚而已,她才没老观念地就此认定跟他呢。

 丽斯真的搞混了,怎么妈妈说的又不一样?她问父王:“妈妈说她爱嫁几个丈夫就嫁几个,跟你没关系,好奇怪喔。”

 达伦一听又火大了。他买了这么多东西取悦她,这样表示还不够吗?她还想嫁谁?他怒视她。

 而李天风双手地回瞪他。

 丽斯头转来转去看着他们俩,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依拉一进门,刚好听到丽斯的最后一句话,便朝着哥哥达西说:“她真不愧是东国舞,想必她一定服侍过很多男人。”

 达西受不了妹妹的冷嘲热讽。“依拉,不要丢了鹰城的脸,我们母亲是这样教你的吗?”

 丽斯好奇地问:“妈妈,什么是舞?”

 “舞?”

 “依拉公主说你是东国来的舞。”

 李天风气炸了,怒瞪那个罪魁祸首。她要离开,她受不了了竟被人说成是女。她知道那个女的喜爱达伦,嫉妒达沦对她的好,但也没必要把她说成女啊。

 她一言不发、怒气冲冲地绕过他们往门口走,她要离开这里,她不受这种侮辱,她再也不要见到他们的嘴脸。

 丽斯不安地握着她的手,探测她的心底…妈妈要走了,她要丢下她离开这里。一察觉这事实,她拚命拉住她哭喊着:“别走、别离开,我不要你走…”

 李天风拨开她的手,转头就往外冲,不顾已暗的天色。

 丽斯追去拖住她,尖叫着:“别走啊!案王,帮我拉住妈妈,她要走了,她要离开这里…”

 李天风心疼地望着这寂寞的小孩,轻摸她的手,无奈轻语:“对不起,这里不适合我。”她轻轻掰开她的手,轻啄她的脸颊一下,转身离去。

 达伦慌了…她要走了,她要离开他了。他站在原地对她吼:“给我站住,不准走!”

 她转头哼了一声,毫不理会地继续走。

 达伦觉得有股暴风在心理快速形成,几个大步上前拉住她,厉声喝道:“给我站住!”

 丽斯也赶紧拭干泪水,环抱她的,哭喊着:“父王说你不准走,你不要走…”

 她既心疼丽斯,又生气达伦的霸道。“我真的不适合这里。天啊,我该怎么办?”她无奈地仰天长叹。

 此时昏暗天空传来轰轰的闪雷声。

 “我只想回家,难道我不能回家吗?”她抬头忍住夺眶的泪水。

 一阵闪电短暂照亮夜空又瞬逝,李天风感觉头有点晕,整个身体仿佛要融化了…那阵风好似要把她卷至天边,心情、身体整个变轻松了,一股气流直把她往上吹,她有股嫦娥奔月般飞往明月的感觉。

 丽斯突然地发现手上抱着的妈妈变成光影,模糊得看不清了…

 达伦也察觉异状,既惊又气地对着天大吼:“给我回去,不准带走她!我以神之子的身分命令你!”

 夜空一片静寂…

 李天风瞬时如坠地般,身上的重量又全回来,头也不晕了。这是怎么回事?

 罢人堡里的老工匠和小徒弟不约而同地双眼,确定刚刚是不是看错了。没错,那身影确确实实是具人体,刚刚怎么会误以为是个光影?两人对视,以眼神问对方,你也看到了吗?两人均轻点头。

 站在门前的依拉与达西也做了同样动作,也得到相同答案。

 达伦松了口气,终于把她留下了。

 “你哪里也不准去。”他边说着,边把她拉进屋,大声宣布:“用餐了。”

 *

 一顿饭吃得静寂可怕,没有人出声开口说一句话。

 丽斯忧心忡忡坐在李天风旁,一直害怕她会突然消失不见。

 达伦一脸怒容,冷冷地用餐。

 李天风赌气不说话,谁都不看,只帮丽斯将食物切割好放在她盘子里。

 两个工匠首次与王用餐,更是大气也不敢一下。

 至于依拉、达西则满腹疑问。第一次见识这种奇异的事,心想这种事常发生吗?真的很吓人,难怪前王妃会受不了。

 依拉也在考虑自己能承受这种事几回,现在她能体会前王妃为何要向外寻求守慰了,有谁能长期处于这种未知的恐惧呢?

 里雅吩咐侍从撤走桌子所有东西,放下两个雕饰着希腊神像的木盒。

 达伦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有一层一层的抽屉。他将它们全平放在桌子上,每层下面垫着白色皮,上面铺放着许多的红宝石,他将蜡烛移近。“这些都是质地。颜色较纯的红宝石,达西,你们挑吧。”

 依拉一看满桌的红宝石,眼睛顿时跟红宝石一样发亮。他比她想象中的更富有,虽然知道他拥有座矿山及奴隶们帮他开采,但不知产量竟这么多,这还只是其中之一。刚刚的疑虑瞬时烟消云散…她当定龙堡女主人了,她要拥有这些。

 达西看得眼花缭。“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挑,这么好了,我有带家父设计的图样,请工匠挑适合的做吧。”

 老师傅必恭必敬地接受图样,仔细端详。头饰主要缀饰一只乘风而往的老鹰,耳饰以翅膀图形为主,至于项练依然以展翅飞扬的老鹰为主,每个图样中间再镶钻上红宝石,设计炫丽豪华。

 李天风亦好奇地看着图样,这种风格颇具波斯的丽风格。“这是谁设计的?还不错。”

 达西骄傲地回复:“是我父亲访画家画出他的构想,他想给我母后一个惊喜。”

 “那你打算是以黄金为底,红宝石为主吗?不过,用红宝石雕成鹰的难度太高了,不好做,除非改成珊瑚、玉,及翡翠比较好做;或者还是以金子做鹰,再以给宝石做嵌镂。”李天风说。

 达西惊呼地看她,她说的银工匠所说的差不多。

 “你懂珠宝?”而且还知道得不少,舞不可能懂那么多。

 大惊小敝。“我爱买珠宝,我常陪她逛珠宝店,当然懂一点了。”

 “那你上那串带是王送你的,还是你送你的?”

 “都不是。我自己看到喜爱就买下了,这种水晶不像钻石那么贵。”

 “这两种不一样吗?”

 “钻石如果切割得好,在光线照下会折、反光线,光芒万丈,就如同依拉现在的眼睛一样亮;而水晶的折率就不如钻石高了。”

 依拉听到有人呼唤她的名字,这才清醒过来。“什么?”

 达西以佩服的口气道:“她在教我宝石的知识,她知道得还不少呢。”

 依拉酸溜溜地说:“她只不过是个卑的…”

 达西警告她:“依拉!”

 丽斯将宝石一颗颗拿起来玩,透过它看每个人;这些对孩子而言,都只是美丽的石头。

 依拉好嫉妒,看到却不能拥有,想伸手去碰,又怕揭自己的渴望。

 李天风无聊地想起身走走,一起身就被达伦怒视过来的莫名力量给了下。

 她知道肩上强下来的力道一定是他搞的鬼,于是她生气地怒视他。

 达伦不为所动地看她一眼后,又继续与达西、工匠讨论。

 她无意瞥到达伦旁边有个本子,她拿起翻看;虽然看不懂那些爬虫似的文字,但大部分都是阿拉伯数字,她研究着。

 丽斯好奇地探过脸从她腋下钻出,趴在她膝盖上。“妈妈,你在看什么?”

 “这个…嗯,这个字到底要怎么看?”

 “我知道。”她指着一行字,慢慢地念八月二十五,下面文字她不会念,就翻面念八月二十六

 这小滑头,仅认得几个大字还装得懂很多样子。不过,多亏她帮忙,她才知道原来必须从左至右横着念。

 这些字体像英文又不像,还好里面大都是数位。她念着数字,研究相互间的关系。原来上下之间每行有所增减,她猜左边像虫爬似的文字可能是货品的文字,她对照下一页。没错,下页第一行文字完全一样。

 “丽斯,你认识多少字?”

 “姨说女人家只要看懂帐簿、数字就可以了。”

 “是吗?我八岁就会背三字经、好多首唐诗三百首、注音符号、英文字母及九九乘法了。”

 “那些是什么东西?妈妈骗人,那你怎么看不懂这本簿子?”

 “我学的是另一种文字,这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文字。”

 达伦、达西在一旁跟工匠敲定手饰样式,同时也注意到她们在研究帐簿。

 “你看得懂吗?”达伦问。

 李天风干脆将本子拿到桌上,丽斯就坐在她大腿上。“这种文字我第一次看到,而我只看得懂阿拉伯数字。”

 达西随意看一眼。“你比的那个字是‘铁’的意思。”

 依拉嘲讽地说:“我看她只看得懂乐谱,她…”她想继续嘲弄李天风,但看到丽斯朝她瞪过来,她不由得骨惊然。这个小妖怪,如果她以后嫁过来,她一定要想办法尽快把她弄走。

 丽斯不喜爱依拉,她绝不会让她再有机会气走妈妈,于是她骄傲地对达西说:“妈妈说她在八岁时就会背好多东西了。”

 达西诧异,女孩子家只有贵族才有机会受教育。“姑娘,你小时候都学些什么?”

 “你说几岁时?”

 “有什么不同吗?”

 “七岁前,父母让我学溜冰、英语、珠心算、钢琴,还要我学芭蕾;后来上学后,就学得比较少了。”

 丽斯纳闷。“怎么没有针线活儿、骑马、箭及烹饪?”

 达西也不懂。“为何上学后就学得比较少?那些溜冰什么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理所当然地回答:“满七岁就要到学校念书,时间就比较少了,当然就学得比较少。溜冰就是穿着下面有滑轮的鞋子在平地上滑,很好玩,我会后退还有跳跃;而英语就是另一种语言嘛;珠心算就是数字速算,我鉴定通过二级就没再继续,小时候哇哇叫不想练,长大后才知道它的好用,我在美国时还用这招唬过好多人呢;钢琴就是乐器嘛;芭蕾就是舞蹈的一种。”

 “既然你都到‘学校’念书了,怎么还要学这么多?”

 “学校是学些基本知识,那些是才艺,当然不一样。”

 丽斯羡慕地说:“好喔,都不用拿针线。”

 “你去学校学了几年?”达西问。

 “十几年了吧。”她故意这么说,她才不会让他把她年龄套问出来。

 达伦纳闷地问:“这样就不能工作了。难道你们都不工作的吗?”

 “我有打工过。”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去爸爸的事务所跑跑腿、擦桌子、倒垃圾什么的。

 达伦倒是有兴趣知道她做什么工作,请丽斯帮他翻译。

 “父王想知道妈妈做什么工作?”

 她低着脸,羞愧地说:“我有帮忙送东西、擦玻璃、桌子、扫地,家里垃圾都是我在倒(只是坐电梯从十六楼拿到楼下),还有…”她愈讲愈小声。“对了,我会帮我们家咪咪、小皮洗澡,还有喂它们吃饭,带他们出去散步,陪他们玩。”

 丽斯问:“咪咪、小皮是你们家的小孩?”

 “是我和姐姐的宠物。咪咪是波斯猫,小皮是西施犬。”

 依拉逮到漏。“你是说你们家养狗和猫,才怪,狗和猫在一起只会打架。”言下之意是她说谎。

 丽斯翻译完后也不懂。“妈妈,你们家不养马和羊的吗?怎么养没用的猫和狗?它们好吃吗?皮可以用吗?”

 “我们家很小,没地方养马和羊;而且咪咪和小皮不是用来吃的,他们是宠物。”

 “有什么不一样?”

 “咪咪和小皮是养在家里,跟人住一起,但马和羊是住在外面。而且咪咪和小皮等于是家中的一份子,我们全家都很爱它们,它们也很爱我们。”

 “你怎么知道它们爱你?”丽斯也心动了。

 “当然知道。每次我们回家时,它们会跑来门口接我们;小皮会很高兴跳上跳下,咪咪会在你脚边磨来蹭去。它们还会跳到上要人家陪它们玩,喜爱人家抱,轻抚它们的头,它们就会一脸舒服享受的样子。”

 丽斯听得跃跃试,兴奋地报告完李天风的话后,急着问:“父王,我可以养吗?我也要养咪咪、小皮。”

 达伦想着外面的羊都随地大小便,如果一身肮脏爬上与人一起睡觉,那还得了。

 “不行,太脏了。”

 依拉也得意地附和:“是啊,真无法想象怎会有人跟动物在同一张上睡觉。”

 达伦听着似懂非懂的话后,心情变得有些烦躁。“不谈这些无聊事了。丽斯,回房睡觉。”他又下令:“阿克、里雅,送达西王子、依拉公主回房。”

 丽斯迫在达伦、李天风后面喊:“父王,我可不可养咪咪和小皮?”

 达伦拉着李天风,头也不回道:“明天再说。现在给我回房睡觉,不然找里雅学认字。”

 “喔,我马上回房。”她一溜烟,人马上不见。

 那晚,又是一个绵的夜晚。达伦需要重申他的所有权,她是他的,谁他别想夺走她,连鬼神都不准。

 情过后,他紧抱着她人睡。“你是属于我的。”

 李天风感受到他强烈的占有,她想他跟丽斯一样寂寞,同样需要她。

 可是,她好想回家。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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