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因为你刚刚自己不是说,两把
不仅口径相同,也有可能是同型、同公司制造的吗?你还说当时那种
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由于凶手一直想把手
带走,他惊魂未定,所以就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兰哥的手
。如果冷静思考,其实把
留在现场就可以了。如果放在弗兰哥的外套口袋不好,放在地上就好了,只是他可能太害怕了。”
“…是嘛?也对。因为
完全一模一样,凶手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了,把
放回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那把
的席皮特,想离开现场,想早一点回到受伤的重要朋友身边。但是我们不知道她的苦衷,强迫她留下来。她变得歇斯底里,就开
击的洛贝特。”
“没错。”
“席皮特为什么不把她的苦衷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说出来,我们也会设法帮她。”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总是,我想有人告诉她这种事回警署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是为什么被逮捕后,她还是没说呢?”
“人在昏睡状态时无法说话吧。”
“恢复意识后也可以说啊。”
“也许她有不能说的苦衷。”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她无法判断可不可以把心中的不安说出来,因为没有时间问本人。”
“所谓的本人是指?”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很惊讶,又沉默了一下才说:“真是惊人。你好像亲眼目击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编出这种像小说情节一样的内容,应该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在医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她要求看二十四
、隔天、再隔天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她想看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报道,但是没有看到,她因此就放心了,大概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报道…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表示他过久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没上报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不够,但我很确定。也许那位重伤的朋友所在的位置,要是死了人一定会见报。既然没上报,就表示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的沉默了一会儿,说:“有那种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在倒塌的屋顶下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就会被报道出来。”
“啊,也对。”
“她认为那里很醒目,所以应该获救。”
“你觉得那个人获救了。”
“对。”
“根据呢?”
“如果那个人死了的话,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复原之后,之所以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焦躁的说。
“不,这另外有根据。总之,拉莫斯先生,讨论到这里可以吗?我么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看起来迅速暂时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
、被逮捕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
,可能有万不得已的理由。”
“嗯,既然你说这件事另有根据,而且以后才要告诉我根据何在的话,那么到这里,我大致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你同意芮娜丝。席皮特有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洁问了残酷的事,前刑警沉
了一下。身为退休警官,而且又是亲手把芮娜丝送进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表示同意。
“我不同意,但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成立的。”
洁不再苦苦相
“我再回到刚刚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的行动,不像七六年一月二十四
实际发生的那样。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或者她没有拿
、没有
击洛贝特,而是乖乖的把
交给你,乖乖找你们的要求跟你们一起走。那么,你和检察官,可能就不能把她以杀死弗兰哥。
拉诺的凶手身份起诉她,不是吗?”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但这都是因为听了你刚才的说明,我才改变了想法。那么,如果事情变成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
“拉莫斯先生,这才是我想问的问题。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另外找凶手。”
“对,你们会这么做。那么,你们会先找哪里?”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这条线索开始考虑吧,但是这不可能。首先,弗兰哥的外套口袋里有皮夹,里面的钱没有被偷。当然也许是犯人没有把钱全部偷走,还留了一些钱在里面。其次,你们会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找到
;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抵抗地把
给你,还说这把
是掉在弗兰哥办公室里的。
“相信这种说辞的话,事情就变成凶手
杀弗兰哥后,拿着
故意走到死者办公室,把强丢下后逃亡;不过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还在,还有尸体断掉的脖子和螺丝的装填,没有一个强盗会下这种功夫,所以这条线索应该很快会被束之高阁。”
“但就算不是强盗,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看过有哪个杀人犯愿意在这么奇怪的事情上费工夫。”
“就是说啊,但你们还是会采取行动。接下来怎么做?会遇到怎样的问题?”
“这么一来…会有问题的,应该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吧。”
“大概吧,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
“因为没有其他关系人了。”
“就警方所知道的人看来的确没有。当初警方之所以不认为劳洛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是因为凶手立即被捕的缘故,所以也没有必要过滤芮娜丝之外;于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便不成为问题。这是问题的次序,但是…”
这时候,洁对着空中伸出食指,继续说:“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一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生大楼的话,劳洛的不在场证明一定会是个问题。难道不是吗?”
前刑警在地球的另一边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可以感觉得到,事到如今还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老警官来说面子很挂不住。
沉默良久之后,前刑警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凶手的话,的确会变成你说的那样。”
“发现尸体,摇晃后头掉下来,接着发生地震,虽然想要马上打电话报警,但电话因地震不通。这些都只是劳洛的片面之词,没有人可以为她证实。不过后来逮捕了芮娜丝;要是当初没有抓到凶手,劳洛毫无疑问一定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质疑他,是你开
的吧?是你把头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洁所说的话。
“到底怎么回事?医生,劳洛他…”
“如果他在案发后还很冷静的话,案发当时表示他身边有目击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凶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击者了。”
“你说不需要了?医生,目击者可以被这么轻易的创造出来;没必要的时候又让他消失吗?”老人说。
“对啊,当然是这样,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消失不见,并不是劳洛用他的意志去让他不见的,而是因为凶手被捕,所以劳洛不必勉强把他找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好像有点不太懂…所以医生,你是说,本案还有其他目击者?”
“有。”
“喔,你这么肯定?”
“很肯定,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边听边心跳加速。
“我不这么认为。医生,话说得这么满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什么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则逻辑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演得结论。”
“这种事真是前所未闻。万一你错了的话,怎么办?”前刑警有些挑衅地说。
“这个嘛…”洁得眼镜望向远方,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就买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进浴缸,然后一头栽进去,一口气把就喝光给你看。”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
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
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
应该就够了。开一
,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
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
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
响才对。”
“嗯。”“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
。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
,而且是两
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
?而且是两
?”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
。”
“再开两个
…?但是开在尸体上的
,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
,但是留下来的
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
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
密
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
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
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
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
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
。因此,这样的
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
。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
,但是他早已做好开
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
,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
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
口瞄准自己第一
开出的
,再开第二
。然后再把
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
。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
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
都是极近距离的
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
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
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
,和身体的
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
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
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
,才会再开两
。而且后来的两
,只能和第一
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
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
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
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
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
,就表示外套的
和下面的
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
的位置再开一个
。”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
,这么一来,外套的
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
重复再开一
,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
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
,所以这一
也是极近距离
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
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
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
都以四十五度的
入角
击,只要其中一个
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
,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
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
都用相同的角度
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实在跟不上医生你的头脑。”
“拉莫斯先生,你应该了解事情很不自然。为什么外套的
,和贯穿衬衫、内衣、身体的
会错开了呢?”
“对哦,说的也是。为什么会错开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洁说。
“如果错开的话,别让他穿西装就好了。把弗兰哥没穿外套的尸体,丢在现场就好了。只要衬衫、内衣、身体的
是完全贯穿的就可以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啊。”
“因为死者无论如何都必须穿西装,所以这么不自然的加工才会变的必要。”
“啊,对哦,确实如此。为什么?”
“你觉得是为什么?”
“不知道,我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听起来完全是个手下败将。
“这里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变得有所顾虑。也许老人已经很累了,所以并没有提出反问。
他继续说:“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兰哥是穿着西装死的。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理由吗?因为这样,所以凶手才必须做那么牵强的事。一旦把外套
掉,目击者会作证说这和自己看到的不一样。当然,虽然凶手动过手脚把弹孔增加成两个,但是目击者当时应该没有看得那么仔细。”
老人没讲话,大概已经没力了。
洁说:“因此我才确信,这个案子一定有目击者,只是目前消失了。”
这句话,没有人回答。
人形泥偶3
我把刀子
进切断脖子后
出的食道,拼命把它挖大。每当我把身体抬上抬下,食道的
就会发出低音号角似的微弱声音,把留在胃里的空气吐出来。那是一股混合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难闻气味。
我长时间抱着恶魔全省微
的身体,努力想要挖出他内脏的
。这个恶魔到底要让我尝多少苦头才甘愿?他自信满满、口若悬河的长篇大论,每每都让我不
作呕,只要听一次,接下来的两三天,心情都高兴不起来。
他身上血腥和脏器的味道,和腐烂、呈现暗红色的
一样;明明才刚死,却发出这么强烈的臭味。因为他的身体早已经腐败了,活着却腐败,腐败了却又活着,这就是恶魔的模样。他曾经得意洋洋的长篇大论,也举行召唤恶魔的卡巴拉神秘仪式。这个腐臭味让我想起召唤恶魔的仪式。
据说以前在西班牙南部,卡巴拉的神秘仪式相当盛行,穆斯林等异教徒也曾经参加。他们把动物腐烂的内脏丢满一整锅,在啵啵地慢慢炖煮。于是充斥宇宙的恶魔,会被这个味道吸引过来,聚集到房间来。恶魔挥动翅膀,开始在房间盘旋,只要开口问,这些恶魔就会告诉你这个世界创建的秘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充满这么多苦难?为什么歧视和杀戮永远无法杜绝?为什么疾病、贫困、卖
一直存在?这些苦难里,神是否托付了什么讯息?
没有。恶魔充满自信的立即回答。任何讯息都没有。如果看起来有,那就是期待带来的错觉。神没有那么高尚,也没有任何想法。他只是想派遣无聊,每天快乐过日子而已。
而且恶魔告诉我们,我们人类称之为神的东西,是多么好
、傲慢、怠惰,只会享受人们的痛苦。平凡百姓是如何被他欺骗、落入他巧妙设计的陷阱、天天受折磨,却被他视为消遣娱乐。被称为之神的混蛋,大啖愚蠢百姓供奉的供品,食物碎屑掉了满地,还抱着
女沉溺于
。
所谓的世界,只是耶和华做来娱乐用的棋盘而已。是那个凶暴、唉人类的血甚于一切的恶魔做出来的、充满欺骗、矛盾和恶意的杀戮游戏。人类就是那些可怜的棋子。这盘棋的设计是,不管怎么下,人类终究要
血。因为不
血就太无聊,就达不到娱乐的目的了。
如果没有定期的饥荒、食物不足、女人不足而必须向邻国掠夺,日子就维持不下去;这都是耶和华设下的陷阱,所以人类会进行掠夺、
血。当然,不这么做的话,我们自己就会灭亡。于是邻国
后当然会攻打回来,掠夺我们的食物和女人,又会血
成河;这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智者教导的巧妙诈术。等儿子们长大,又要去攻打邻国;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定要报仇,然后又要
血。
魔女
人类的鲜血,因此人们捕捉魔女,捆绑她们的四肢,和牛马绑在一起,再用力鞭打牛马,牛马吃痛狂奔,于是魔女的身体被撕成八块,飞散开来。魔女的血大量
出,人们
声雷动,用面包沾魔女的鲜血吃。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魔女是恶魔,挟着正义之名,要彻底毁灭她们,永世不得超生。然后吃下魔女鲜血的人,体内又会生出魔女。然后再
人们的鲜血。
人从内心信仰神。但是神太多了,每个神都命令信徒去杀害其他神的信徒。所以信徒们情绪
愤,连彼此的小孩也加以伤害。就这样,每个行为都彼此牵动,成为永久的杀戮。
当初神创世界,就已经将人世创造成一个游戏的棋盘,
足他的玩心。掉入陷阱的人们,在激动的情绪中颤抖着互相残杀无可取代的朋友,耶和华看了乐不可支。
人为什么这么喜爱杀人?没有杀人胆量的人,也已看似合理的理由,看别人被杀;人类怎么会这么喜爱这种事呢?难道他们喜爱看同伴被人用极端痛苦有残酷的方法杀死吗?
为什么想要把人绑起来、开膛破肚、再把拿出来的肠子
绕在树干上,慢慢把人折磨而死?为什么想要在众人之前,割掉女人的Rx房?为什么喜爱把人和狼一起装进布袋,再倒吊起来?
为什么那么想看别人被活活烧死?把人活生生绑在木椿上,先割喉让他无法出声,再一片片割下他的
,割下的
再堆积成山,为什么可以让人那么兴奋?把活生生的人从背部由上而下长长地划一刀,再把两边的
和皮肤像翅膀一样掀开,让他长期在街角势众,为什么可以让人感到快乐。
因为人类的心灵,最初就已经被创造得如此残暴。在大家面前要说看似合理的谎话,但剥开谎言的外皮,那样的行为,大家都想做、想看得不得了。人被创造的时候,就已经是体形较小的恶魔;因为名叫做神的恶魔。制造了和自己相似的人类和这个世界。
所以人哪,不要引以为
,尽情释放这种内心的
望吧,互相欺骗、互相杀害、互相侵犯、互相污蔑吧。所谓人类,就是为了让耶和华愉悦而制造的棋子,所以恶魔低语说,做我们的好朋友吧,这就是当年神创造天地的真相。
我切断萨
茨其的脖子,只是从食道往胃挖了一点点,就冒出非常难闻的味道。这种强烈的恶臭应该会沾到我身上,暂时不会消失吧。混合着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这股恶臭,就是萨
茨其被恶魔附身的证明。
不管他身上穿着多么昂贵的衣服,就算是西装笔
、趾高气昂地对学生教授佯装高尚的课。他的肠子已经腐烂成这副德
了,他只不过是一具恶臭、丑陋的臭皮囊罢了。我曾经闻过他打嗝的味道,简直恶臭扑鼻。
人们在卡巴拉集会上听到的恶魔低语,那些不是真相,而是陷阱吗?如果这样,人为什么会那么狂热,那么轻易的就接受了耶和华?你说那个是因为被
待。那么,为什么会被
待?因为土地贫瘠,没有食物。如果这样,迁移到别的地方后,为什么不能喝当地的人好好相处?因为太有自信,疏忽了对别人表示善意,为什么疏忽了呢?因为有力量的差别。
为什么会产生力量的差别?为什么这个世界被设计成这么不公平?为什么力量小的人反而比力量大的人更嚣张、更爱挑拨?为什么不嘲笑别人就活不下去?智者为什么不加以谴责这些现象,反而希望能成为那些嘲笑他人的上位者?难道这就是他们努力的原因吗?大家不是说,这所有的战斗,其实不是为了占有这股充斥着争夺火种的危险世界吗?那么,神为什么要创造卡尔?萨
茨其?
你说其实这不是耶和华做的?但是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转动,都会有人愤怒、不满。难道人们真的敢肯动,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杀戮而设计的有些?
不懂,我不懂。但是无论如何,如果神说不要消灭他,那么就由我来消灭他。就算这次的杀人能让耶和华快乐、会违背神真正的旨意,我也不在乎。因为他是应该被消灭的
恶。
脖子的切断面,
出暗红色的肌
。圈住这些肌
的有肤
皮肤,还有挤在皮
之间的黄
环状脂肪。我得把那些脂肪挖出来。不管多么恶臭扑鼻,不管血腥味仿佛透过皮肤永远沾在我身上,我都必须做。那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生而为人的理由。
恶魔必须被消灭。那些可能会被他折磨、被他杀死的人命,必须得到救赎。如果你想享受我的作为,耶和华!你就尽情享受吧。
当我把手伸向萨
茨其的头部时,他的头慢慢地转了半圈,脸部面对着我。然后他的眼皮慢慢睁开,半张着眼睛小声地说:“住手,救命啊…”是女人的声音。仔细一看,眼前的脸居然变成芮娜丝。这个冲击把我吓醒了。
D
后来,到了约定的日子,我和艾刚,以及特别照顾艾刚、让他以最好的待遇住院、斯德哥尔摩酒瘾更生医院的院长三个人在一起。我们一到洁的办公室,就看到洁在敞开的大门前拉小提琴。
他是吉他高手,这我早就知道了,但是他却不善于拉小提琴。
听起来,他似乎在拉小提琴曲中数一数二的高难度曲目,萧士塔高维契的作品,可是却拉的反反复复,音也抓不准,表现不出完整的旋律。
我们走进房间,他才从艰辛的演奏中回过神来,愉快地说:“哎呀,各位先生,
大驾光临!”
然后他把小提琴的弓,轻轻的横摆在会客室的桌子上。
艾刚率先走上前和洁握手。
“嗨,医生,我叫艾刚。马卡特。”
他之所以没有说初次见面,是因为我在事先已经一再
待过他了。
“我叫御手洗洁。”洁愉快地说,还表示等我们很久了。
然后他以匆促的口吻继续这样说:“如你所见,我是从日本来的。日本是个科学相当先进的国家,但是在二次大战的时候做了很多残暴的是,带给很多亚洲人民伤害和恐惧。就像纳粹一样,真的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我国再也不会做那种事了。”
“那张画吗?那是康定斯基画的,不是毕卡索。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是九十度横放的,那就是抽象艺术的开端,就像罗姆人在罗马尼亚接触到小提琴后,完全改变了中世纪音乐一样。还有,我一点也不想对你做胰岛素休克疗法或其他野蛮的治疗,所以请你尽量放轻松。”
他突然这么长舌的原因,我完全能够了解,但是艾刚和院长大概不知道吧。对他们两个而言,今天都是第一次和洁见面。
“那么,我的大脑已经相当严重了,对不对?根本无法治疗了…”艾刚悲伤的说。
这句话我已经听他说过好几次了,我发现他脑子里好象有事先准备好的数套说辞。他会从中挑选,经过排列组合后再说出来。因为在和洁见面的场面,不管试几次,艾刚绝对提不出新的说法。
“你觉得有必要治疗吗?”洁又再度妥协,好像在念剧本里自己的台词。
“啊,不。我每天这样就很
足了。三餐都很美味,日子也过得很快乐。我也喜爱像这样和别人见面、聊天、当然,我也常常失败,但有的人愿意原谅我,所以我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只不过…”他说到一半,停了下来。
“只不过什么?”洁问。
艾刚沉默不语。我也在旁边思考让他沉默的理由,但是想不出来。
“医生,你刚刚拉的小提琴?”艾刚问。
“你问我刚刚辣的很差的曲子吗?那是<
者之歌>…”
“咦?原来那是<
者之歌>啊!”因为我不自觉的叫了出来,让洁不知道该如何答腔,他大概觉得很受伤吧。
“算是啦,也许你们听不出来,据说这首曲子是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罗姆人即兴演奏后,深受感动,以他听到的旋律为基础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这样,弦乐史上最伟大的作品诞生了,这是东方和西方冲突下的结晶。”
“东方和西方的冲突?”
“对。只有西洋乐谱理论的话,绝对无法创作出那样的曲子。只有没有乐谱和理论的罗姆乐师们的创作,那些也只会是消失在空中的急
曲调。这首曲子正因为结合了两个条件,这个旋律才
传百世。你在想什么吗,马卡特先生…”
“不,小提琴的声音…还有你刚刚说东方和西方冲突这句话…我说不上来,但很吸引我,却又让我脑子一片混乱。”
“没错,发生在菲律宾的弗兰哥。
拉诺。螺丝事件也是这样。从各方面看来,这案子是个东西方结合的产物,也是东西方冲突;只有西方的话,则不会发生。”
“海利西告诉我,我该回去的地方已经找到了,对吗?如果是的话…”
“请在等一下。要为回去着准备。”洁说。
艾刚
出不安的眼神。
“洁,罗姆人是什么人?”我问。
“他们以前被称为吉普赛人,据说在全世界有一千万人。印度西北方听说是他们的故乡。大约一千年前,因为异族入侵,被迫离开故乡,成为
民族。欧洲大部分的国家,境内都有一万多个罗姆人,瑞典也有很多。罗姆人数量少于一万的,大概只有挪威、芬兰、立陶宛、爱沙尼亚而已。罗姆这个字,在他们的语言里就是‘人’的意思。”
“你懂得真多。”
“嗯,因为我有个朋友就是。”
“所以,现在不再使用吉普赛这个字眼了吗?”
“对,因为吉普赛有歧视的意味。”
“咦?真的吗?我不知道。我以为顶多是指
的人,甚至觉得它很富诗意,很好听耶。”
“因为吉普赛人给人不卫生的
汉或者
女的印象,但是他们的音乐才华真是了不起。如果没有罗姆人和美国黑人,就没有我们现在音乐。我非常喜爱佛拉明哥的吉他,这个古典名曲的基础旋律,也是同一个起源。”
“因为佛拉明哥也是吉普赛音乐。”
“对。佛拉明哥也源自西班牙南部罗姆人群居的地方。罗姆人强烈的节奏,离开北非来到西班牙,和安达卢西亚地方的悲
旋律擦出火花。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的草原音乐也一样,<
者之歌>就是‘吉普赛旋律’的意思。”
“六百年前,罗姆人从罗马尼亚的外西凡尼亚越过高山,来到匈牙利。他们的音乐,为罗马尼亚式的哀愁曲调注入了热情的节奏,而且产生了没有乐谱、引领爵士风
,相当出色的即兴演奏技法。
这就是<
者之歌>的主要元素。光靠即兴的快板演奏,就产生出如此奔放而华丽的旋律,发出令人震慑的力量,像碎钻一样闪闪发光。然而作者将这个原始的感情思绪,隐藏在西洋乐理的乐谱里,我以前都无法体会;但现在我居然听出来了。所以我懂了,这和往南
传到西班牙,和吉他结合创造出来的音乐一样,用相同的精神,演奏相同的音乐。现在我完全懂了。”
洁不知怎么了,今天显得特别情绪高昂。
“这首曲子处处呈现奔放而华丽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每次能按照乐谱来演奏重现,实在很不可思议。这应当归功于当时打动萨拉沙泰的无名天才,他…我觉得她的即兴本领和品味,是独步千年的。”
“人们就这样聆听着
者受欺
的悲伤旋律;爵士乐也一样,表现出南方黑人遭到
榨的惆怅…哼,这样的解释太通俗了!他们的音乐不是这么肤浅的。就算试着接触,但他们的精神是模仿不来的,他们的音乐是运动的,就像篮球,是身体自然发出的节奏。这一切就是这样极其自然的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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