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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因为你刚刚自己不是说,两把不仅口径相同,也有可能是同型、同公司制造的吗?你还说当时那种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由于凶手一直想把手带走,他惊魂未定,所以就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兰哥的手。如果冷静思考,其实把留在现场就可以了。如果放在弗兰哥的外套口袋不好,放在地上就好了,只是他可能太害怕了。”

 “…是嘛?也对。因为完全一模一样,凶手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了,把放回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那把的席皮特,想离开现场,想早一点回到受伤的重要朋友身边。但是我们不知道她的苦衷,强迫她留下来。她变得歇斯底里,就开击的洛贝特。”

 “没错。”

 “席皮特为什么不把她的苦衷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说出来,我们也会设法帮她。”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总是,我想有人告诉她这种事回警署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是为什么被逮捕后,她还是没说呢?”

 “人在昏睡状态时无法说话吧。”

 “恢复意识后也可以说啊。”

 “也许她有不能说的苦衷。”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她无法判断可不可以把心中的不安说出来,因为没有时间问本人。”

 “所谓的本人是指?”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很惊讶,又沉默了一下才说:“真是惊人。你好像亲眼目击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编出这种像小说情节一样的内容,应该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在医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她要求看二十四、隔天、再隔天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她想看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报道,但是没有看到,她因此就放心了,大概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报道…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表示他过久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没上报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不够,但我很确定。也许那位重伤的朋友所在的位置,要是死了人一定会见报。既然没上报,就表示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的沉默了一会儿,说:“有那种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在倒塌的屋顶下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就会被报道出来。”

 “啊,也对。”

 “她认为那里很醒目,所以应该获救。”

 “你觉得那个人获救了。”

 “对。”

 “根据呢?”

 “如果那个人死了的话,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复原之后,之所以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焦躁的说。

 “不,这另外有根据。总之,拉莫斯先生,讨论到这里可以吗?我么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看起来迅速暂时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被逮捕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可能有万不得已的理由。”

 “嗯,既然你说这件事另有根据,而且以后才要告诉我根据何在的话,那么到这里,我大致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你同意芮娜丝。席皮特有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洁问了残酷的事,前刑警沉了一下。身为退休警官,而且又是亲手把芮娜丝送进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表示同意。

 “我不同意,但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成立的。”

 洁不再苦苦相“我再回到刚刚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的行动,不像七六年一月二十四实际发生的那样。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或者她没有拿、没有击洛贝特,而是乖乖的把交给你,乖乖找你们的要求跟你们一起走。那么,你和检察官,可能就不能把她以杀死弗兰哥。拉诺的凶手身份起诉她,不是吗?”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但这都是因为听了你刚才的说明,我才改变了想法。那么,如果事情变成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

 “拉莫斯先生,这才是我想问的问题。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另外找凶手。”

 “对,你们会这么做。那么,你们会先找哪里?”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这条线索开始考虑吧,但是这不可能。首先,弗兰哥的外套口袋里有皮夹,里面的钱没有被偷。当然也许是犯人没有把钱全部偷走,还留了一些钱在里面。其次,你们会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找到;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抵抗地把给你,还说这把是掉在弗兰哥办公室里的。

 “相信这种说辞的话,事情就变成凶手杀弗兰哥后,拿着故意走到死者办公室,把强丢下后逃亡;不过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还在,还有尸体断掉的脖子和螺丝的装填,没有一个强盗会下这种功夫,所以这条线索应该很快会被束之高阁。”

 “但就算不是强盗,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看过有哪个杀人犯愿意在这么奇怪的事情上费工夫。”

 “就是说啊,但你们还是会采取行动。接下来怎么做?会遇到怎样的问题?”

 “这么一来…会有问题的,应该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吧。”

 “大概吧,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

 “因为没有其他关系人了。”

 “就警方所知道的人看来的确没有。当初警方之所以不认为劳洛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是因为凶手立即被捕的缘故,所以也没有必要过滤芮娜丝之外;于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便不成为问题。这是问题的次序,但是…”

 这时候,洁对着空中伸出食指,继续说:“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一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生大楼的话,劳洛的不在场证明一定会是个问题。难道不是吗?”

 前刑警在地球的另一边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可以感觉得到,事到如今还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老警官来说面子很挂不住。

 沉默良久之后,前刑警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凶手的话,的确会变成你说的那样。”

 “发现尸体,摇晃后头掉下来,接着发生地震,虽然想要马上打电话报警,但电话因地震不通。这些都只是劳洛的片面之词,没有人可以为她证实。不过后来逮捕了芮娜丝;要是当初没有抓到凶手,劳洛毫无疑问一定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质疑他,是你开的吧?是你把头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洁所说的话。

 “到底怎么回事?医生,劳洛他…”

 “如果他在案发后还很冷静的话,案发当时表示他身边有目击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凶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击者了。”

 “你说不需要了?医生,目击者可以被这么轻易的创造出来;没必要的时候又让他消失吗?”老人说。

 “对啊,当然是这样,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消失不见,并不是劳洛用他的意志去让他不见的,而是因为凶手被捕,所以劳洛不必勉强把他找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好像有点不太懂…所以医生,你是说,本案还有其他目击者?”

 “有。”

 “喔,你这么肯定?”

 “很肯定,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边听边心跳加速。

 “我不这么认为。医生,话说得这么满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什么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则逻辑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演得结论。”

 “这种事真是前所未闻。万一你错了的话,怎么办?”前刑警有些挑衅地说。

 “这个嘛…”洁得眼镜望向远方,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就买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进浴缸,然后一头栽进去,一口气把就喝光给你看。”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应该就够了。开一,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响才对。”

 “嗯。”“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而且是两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而且是两?”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

 “再开两个…?但是开在尸体上的,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但是留下来的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因此,这样的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但是他早已做好开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口瞄准自己第一开出的,再开第二。然后再把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都是极近距离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和身体的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才会再开两。而且后来的两,只能和第一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就表示外套的和下面的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的位置再开一个。”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这么一来,外套的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重复再开一,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所以这一也是极近距离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都以四十五度的入角击,只要其中一个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都用相同的角度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实在跟不上医生你的头脑。”

 “拉莫斯先生,你应该了解事情很不自然。为什么外套的,和贯穿衬衫、内衣、身体的会错开了呢?”

 “对哦,说的也是。为什么会错开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洁说。

 “如果错开的话,别让他穿西装就好了。把弗兰哥没穿外套的尸体,丢在现场就好了。只要衬衫、内衣、身体的是完全贯穿的就可以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啊。”

 “因为死者无论如何都必须穿西装,所以这么不自然的加工才会变的必要。”

 “啊,对哦,确实如此。为什么?”

 “你觉得是为什么?”

 “不知道,我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听起来完全是个手下败将。

 “这里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变得有所顾虑。也许老人已经很累了,所以并没有提出反问。

 他继续说:“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兰哥是穿着西装死的。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理由吗?因为这样,所以凶手才必须做那么牵强的事。一旦把外套掉,目击者会作证说这和自己看到的不一样。当然,虽然凶手动过手脚把弹孔增加成两个,但是目击者当时应该没有看得那么仔细。”

 老人没讲话,大概已经没力了。

 洁说:“因此我才确信,这个案子一定有目击者,只是目前消失了。”

 这句话,没有人回答。

 人形泥偶3

 我把刀子进切断脖子后出的食道,拼命把它挖大。每当我把身体抬上抬下,食道的就会发出低音号角似的微弱声音,把留在胃里的空气吐出来。那是一股混合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难闻气味。

 我长时间抱着恶魔全省微的身体,努力想要挖出他内脏的。这个恶魔到底要让我尝多少苦头才甘愿?他自信满满、口若悬河的长篇大论,每每都让我不作呕,只要听一次,接下来的两三天,心情都高兴不起来。

 他身上血腥和脏器的味道,和腐烂、呈现暗红色的一样;明明才刚死,却发出这么强烈的臭味。因为他的身体早已经腐败了,活着却腐败,腐败了却又活着,这就是恶魔的模样。他曾经得意洋洋的长篇大论,也举行召唤恶魔的卡巴拉神秘仪式。这个腐臭味让我想起召唤恶魔的仪式。

 据说以前在西班牙南部,卡巴拉的神秘仪式相当盛行,穆斯林等异教徒也曾经参加。他们把动物腐烂的内脏丢满一整锅,在啵啵地慢慢炖煮。于是充斥宇宙的恶魔,会被这个味道吸引过来,聚集到房间来。恶魔挥动翅膀,开始在房间盘旋,只要开口问,这些恶魔就会告诉你这个世界创建的秘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充满这么多苦难?为什么歧视和杀戮永远无法杜绝?为什么疾病、贫困、卖一直存在?这些苦难里,神是否托付了什么讯息?

 没有。恶魔充满自信的立即回答。任何讯息都没有。如果看起来有,那就是期待带来的错觉。神没有那么高尚,也没有任何想法。他只是想派遣无聊,每天快乐过日子而已。

 而且恶魔告诉我们,我们人类称之为神的东西,是多么好、傲慢、怠惰,只会享受人们的痛苦。平凡百姓是如何被他欺骗、落入他巧妙设计的陷阱、天天受折磨,却被他视为消遣娱乐。被称为之神的混蛋,大啖愚蠢百姓供奉的供品,食物碎屑掉了满地,还抱着女沉溺于

 所谓的世界,只是耶和华做来娱乐用的棋盘而已。是那个凶暴、唉人类的血甚于一切的恶魔做出来的、充满欺骗、矛盾和恶意的杀戮游戏。人类就是那些可怜的棋子。这盘棋的设计是,不管怎么下,人类终究要血。因为不血就太无聊,就达不到娱乐的目的了。

 如果没有定期的饥荒、食物不足、女人不足而必须向邻国掠夺,日子就维持不下去;这都是耶和华设下的陷阱,所以人类会进行掠夺、血。当然,不这么做的话,我们自己就会灭亡。于是邻国后当然会攻打回来,掠夺我们的食物和女人,又会血成河;这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智者教导的巧妙诈术。等儿子们长大,又要去攻打邻国;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定要报仇,然后又要血。

 魔女人类的鲜血,因此人们捕捉魔女,捆绑她们的四肢,和牛马绑在一起,再用力鞭打牛马,牛马吃痛狂奔,于是魔女的身体被撕成八块,飞散开来。魔女的血大量出,人们声雷动,用面包沾魔女的鲜血吃。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魔女是恶魔,挟着正义之名,要彻底毁灭她们,永世不得超生。然后吃下魔女鲜血的人,体内又会生出魔女。然后再人们的鲜血。

 人从内心信仰神。但是神太多了,每个神都命令信徒去杀害其他神的信徒。所以信徒们情绪愤,连彼此的小孩也加以伤害。就这样,每个行为都彼此牵动,成为永久的杀戮。

 当初神创世界,就已经将人世创造成一个游戏的棋盘,足他的玩心。掉入陷阱的人们,在激动的情绪中颤抖着互相残杀无可取代的朋友,耶和华看了乐不可支。

 人为什么这么喜爱杀人?没有杀人胆量的人,也已看似合理的理由,看别人被杀;人类怎么会这么喜爱这种事呢?难道他们喜爱看同伴被人用极端痛苦有残酷的方法杀死吗?

 为什么想要把人绑起来、开膛破肚、再把拿出来的肠子绕在树干上,慢慢把人折磨而死?为什么想要在众人之前,割掉女人的Rx房?为什么喜爱把人和狼一起装进布袋,再倒吊起来?

 为什么那么想看别人被活活烧死?把人活生生绑在木椿上,先割喉让他无法出声,再一片片割下他的,割下的再堆积成山,为什么可以让人那么兴奋?把活生生的人从背部由上而下长长地划一刀,再把两边的和皮肤像翅膀一样掀开,让他长期在街角势众,为什么可以让人感到快乐。

 因为人类的心灵,最初就已经被创造得如此残暴。在大家面前要说看似合理的谎话,但剥开谎言的外皮,那样的行为,大家都想做、想看得不得了。人被创造的时候,就已经是体形较小的恶魔;因为名叫做神的恶魔。制造了和自己相似的人类和这个世界。

 所以人哪,不要引以为,尽情释放这种内心的望吧,互相欺骗、互相杀害、互相侵犯、互相污蔑吧。所谓人类,就是为了让耶和华愉悦而制造的棋子,所以恶魔低语说,做我们的好朋友吧,这就是当年神创造天地的真相。

 我切断萨茨其的脖子,只是从食道往胃挖了一点点,就冒出非常难闻的味道。这种强烈的恶臭应该会沾到我身上,暂时不会消失吧。混合着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这股恶臭,就是萨茨其被恶魔附身的证明。

 不管他身上穿着多么昂贵的衣服,就算是西装笔、趾高气昂地对学生教授佯装高尚的课。他的肠子已经腐烂成这副德了,他只不过是一具恶臭、丑陋的臭皮囊罢了。我曾经闻过他打嗝的味道,简直恶臭扑鼻。

 人们在卡巴拉集会上听到的恶魔低语,那些不是真相,而是陷阱吗?如果这样,人为什么会那么狂热,那么轻易的就接受了耶和华?你说那个是因为被待。那么,为什么会被待?因为土地贫瘠,没有食物。如果这样,迁移到别的地方后,为什么不能喝当地的人好好相处?因为太有自信,疏忽了对别人表示善意,为什么疏忽了呢?因为有力量的差别。

 为什么会产生力量的差别?为什么这个世界被设计成这么不公平?为什么力量小的人反而比力量大的人更嚣张、更爱挑拨?为什么不嘲笑别人就活不下去?智者为什么不加以谴责这些现象,反而希望能成为那些嘲笑他人的上位者?难道这就是他们努力的原因吗?大家不是说,这所有的战斗,其实不是为了占有这股充斥着争夺火种的危险世界吗?那么,神为什么要创造卡尔?萨茨其?

 你说其实这不是耶和华做的?但是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转动,都会有人愤怒、不满。难道人们真的敢肯动,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杀戮而设计的有些?

 不懂,我不懂。但是无论如何,如果神说不要消灭他,那么就由我来消灭他。就算这次的杀人能让耶和华快乐、会违背神真正的旨意,我也不在乎。因为他是应该被消灭的恶。

 脖子的切断面,出暗红色的肌。圈住这些肌的有肤皮肤,还有挤在皮之间的黄环状脂肪。我得把那些脂肪挖出来。不管多么恶臭扑鼻,不管血腥味仿佛透过皮肤永远沾在我身上,我都必须做。那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生而为人的理由。

 恶魔必须被消灭。那些可能会被他折磨、被他杀死的人命,必须得到救赎。如果你想享受我的作为,耶和华!你就尽情享受吧。

 当我把手伸向萨茨其的头部时,他的头慢慢地转了半圈,脸部面对着我。然后他的眼皮慢慢睁开,半张着眼睛小声地说:“住手,救命啊…”是女人的声音。仔细一看,眼前的脸居然变成芮娜丝。这个冲击把我吓醒了。

 D

 后来,到了约定的日子,我和艾刚,以及特别照顾艾刚、让他以最好的待遇住院、斯德哥尔摩酒瘾更生医院的院长三个人在一起。我们一到洁的办公室,就看到洁在敞开的大门前拉小提琴。

 他是吉他高手,这我早就知道了,但是他却不善于拉小提琴。

 听起来,他似乎在拉小提琴曲中数一数二的高难度曲目,萧士塔高维契的作品,可是却拉的反反复复,音也抓不准,表现不出完整的旋律。

 我们走进房间,他才从艰辛的演奏中回过神来,愉快地说:“哎呀,各位先生,大驾光临!”

 然后他把小提琴的弓,轻轻的横摆在会客室的桌子上。

 艾刚率先走上前和洁握手。

 “嗨,医生,我叫艾刚。马卡特。”

 他之所以没有说初次见面,是因为我在事先已经一再待过他了。

 “我叫御手洗洁。”洁愉快地说,还表示等我们很久了。

 然后他以匆促的口吻继续这样说:“如你所见,我是从日本来的。日本是个科学相当先进的国家,但是在二次大战的时候做了很多残暴的是,带给很多亚洲人民伤害和恐惧。就像纳粹一样,真的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我国再也不会做那种事了。”

 “那张画吗?那是康定斯基画的,不是毕卡索。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是九十度横放的,那就是抽象艺术的开端,就像罗姆人在罗马尼亚接触到小提琴后,完全改变了中世纪音乐一样。还有,我一点也不想对你做胰岛素休克疗法或其他野蛮的治疗,所以请你尽量放轻松。”

 他突然这么长舌的原因,我完全能够了解,但是艾刚和院长大概不知道吧。对他们两个而言,今天都是第一次和洁见面。

 “那么,我的大脑已经相当严重了,对不对?根本无法治疗了…”艾刚悲伤的说。

 这句话我已经听他说过好几次了,我发现他脑子里好象有事先准备好的数套说辞。他会从中挑选,经过排列组合后再说出来。因为在和洁见面的场面,不管试几次,艾刚绝对提不出新的说法。

 “你觉得有必要治疗吗?”洁又再度妥协,好像在念剧本里自己的台词。

 “啊,不。我每天这样就很足了。三餐都很美味,日子也过得很快乐。我也喜爱像这样和别人见面、聊天、当然,我也常常失败,但有的人愿意原谅我,所以我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只不过…”他说到一半,停了下来。

 “只不过什么?”洁问。

 艾刚沉默不语。我也在旁边思考让他沉默的理由,但是想不出来。

 “医生,你刚刚拉的小提琴?”艾刚问。

 “你问我刚刚辣的很差的曲子吗?那是<者之歌>…”

 “咦?原来那是<者之歌>啊!”因为我不自觉的叫了出来,让洁不知道该如何答腔,他大概觉得很受伤吧。

 “算是啦,也许你们听不出来,据说这首曲子是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罗姆人即兴演奏后,深受感动,以他听到的旋律为基础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这样,弦乐史上最伟大的作品诞生了,这是东方和西方冲突下的结晶。”

 “东方和西方的冲突?”

 “对。只有西洋乐谱理论的话,绝对无法创作出那样的曲子。只有没有乐谱和理论的罗姆乐师们的创作,那些也只会是消失在空中的急曲调。这首曲子正因为结合了两个条件,这个旋律才传百世。你在想什么吗,马卡特先生…”

 “不,小提琴的声音…还有你刚刚说东方和西方冲突这句话…我说不上来,但很吸引我,却又让我脑子一片混乱。”

 “没错,发生在菲律宾的弗兰哥。拉诺。螺丝事件也是这样。从各方面看来,这案子是个东西方结合的产物,也是东西方冲突;只有西方的话,则不会发生。”

 “海利西告诉我,我该回去的地方已经找到了,对吗?如果是的话…”

 “请在等一下。要为回去着准备。”洁说。

 艾刚出不安的眼神。

 “洁,罗姆人是什么人?”我问。

 “他们以前被称为吉普赛人,据说在全世界有一千万人。印度西北方听说是他们的故乡。大约一千年前,因为异族入侵,被迫离开故乡,成为民族。欧洲大部分的国家,境内都有一万多个罗姆人,瑞典也有很多。罗姆人数量少于一万的,大概只有挪威、芬兰、立陶宛、爱沙尼亚而已。罗姆这个字,在他们的语言里就是‘人’的意思。”

 “你懂得真多。”

 “嗯,因为我有个朋友就是。”

 “所以,现在不再使用吉普赛这个字眼了吗?”

 “对,因为吉普赛有歧视的意味。”

 “咦?真的吗?我不知道。我以为顶多是指的人,甚至觉得它很富诗意,很好听耶。”

 “因为吉普赛人给人不卫生的汉或者女的印象,但是他们的音乐才华真是了不起。如果没有罗姆人和美国黑人,就没有我们现在音乐。我非常喜爱佛拉明哥的吉他,这个古典名曲的基础旋律,也是同一个起源。”

 “因为佛拉明哥也是吉普赛音乐。”

 “对。佛拉明哥也源自西班牙南部罗姆人群居的地方。罗姆人强烈的节奏,离开北非来到西班牙,和安达卢西亚地方的悲旋律擦出火花。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的草原音乐也一样,<者之歌>就是‘吉普赛旋律’的意思。”

 “六百年前,罗姆人从罗马尼亚的外西凡尼亚越过高山,来到匈牙利。他们的音乐,为罗马尼亚式的哀愁曲调注入了热情的节奏,而且产生了没有乐谱、引领爵士风,相当出色的即兴演奏技法。

 这就是<者之歌>的主要元素。光靠即兴的快板演奏,就产生出如此奔放而华丽的旋律,发出令人震慑的力量,像碎钻一样闪闪发光。然而作者将这个原始的感情思绪,隐藏在西洋乐理的乐谱里,我以前都无法体会;但现在我居然听出来了。所以我懂了,这和往南传到西班牙,和吉他结合创造出来的音乐一样,用相同的精神,演奏相同的音乐。现在我完全懂了。”

 洁不知怎么了,今天显得特别情绪高昂。

 “这首曲子处处呈现奔放而华丽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每次能按照乐谱来演奏重现,实在很不可思议。这应当归功于当时打动萨拉沙泰的无名天才,他…我觉得她的即兴本领和品味,是独步千年的。”

 “人们就这样聆听着者受欺的悲伤旋律;爵士乐也一样,表现出南方黑人遭到榨的惆怅…哼,这样的解释太通俗了!他们的音乐不是这么肤浅的。就算试着接触,但他们的精神是模仿不来的,他们的音乐是运动的,就像篮球,是身体自然发出的节奏。这一切就是这样极其自然的一气呵成。”  m.nK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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